点。
“叶小宝啊……好像在哪听过……”
国字脸揉着眉心,始终觉得这名字耳熟,仔细搜索着记忆,顿时陷入了久久的沉思中。
若是高明和余国治在这,肯定能认出来,这国字脸便是省委某办公室主任--邢良俊。
而此刻的叶小宝,却被林瑶的一个电话叫出了村。
芦花村,村口大槐树下,穿着一条淡粉色长裙的林瑶正拿着手机,时不时向村里眺望。
不多时,叶小宝便打扮得油头粉面地,骑着摩托车拉风地冲了过来。
这都好几天了,林瑶自打回大禹村就一直没搭理他,搞得叶小宝心里痒痒的,但出于一种奇怪的心理,他也一直没主动打个电话。
当看到来电显示上的林瑶两个字时,他感觉仿佛吃了一个冰镇西瓜般的舒爽,赶紧洗头冲凉换了身新衣服后,便火急火燎地骑上摩托车,飞一般向村口冲去。
看着骑着摩托车在面前刹住的叶小宝,林瑶仿佛不认识他一般,绕着摩托车走了两圈,嘴里“啧啧”个不停,还一边上下打量着他。
叶小宝被林瑶看得浑身发毛,赶紧上下打量了自己一番,正暗自嘀咕着,没咋地啊,拉链也好好的啊,干嘛这样看老子?
终于,林瑶拍了拍他的肩膀,美目异彩涟涟地赞叹道:“小宝啊,想不到你换了身衣服后,倒还挺像那么回事的,果真是人模狗样啊,发财啦?”
搞了半天是因为哥长的帅啊。
叶小宝捯饬捯饬自己的头发,得意洋洋地道:“那是,谁让哥不差钱咧。”
随后他将自己靠卖野山参赚钱的事详细地说了遍,这才开口问道:“怎么?今天找我,不会就是想看看我吧?”
说到这里时,叶小宝紧紧盯着林瑶,很希望她能说声“是”,可惜,林瑶撇了撇嘴,琼鼻里傲娇地哼了一声,便转过头没搭理他。
叶小宝完全不懂得女孩子的心理,在林瑶心目中,叶小宝就是一个时不时带给她惊喜的男孩子,与以前碰到的同龄人都不一样。
医术高明就不必说了,那一身功夫也是杠杠地,本来嘛,以前邋里邋遢的,没想几天不见,这清爽帅气地一面就露出来了,还挣了一大笔钱。
只可惜,这家伙从来没向自己吐露过半点心意,也没明确地表示好感,却偏偏还时不时撩拨下自己,当真是讨厌之极。
叶小宝若是知道林瑶心中的想法,肯定是大呼冤枉,他可不敢奢望林瑶会喜欢上自己。
尤其是当初林瑶让他假扮男友时,出于男孩子那敏感而倔强的自尊心作怪,他便将那份爱慕深深地藏在了心底。
有时候年轻人的想法,就是这么奇妙。而这种暧昧和青涩的接触,当时或许有点轻微的苦涩,可在多年后回忆起来,却恰恰是人生中最动人最美丽的风景。
轰了两下油门后,见林瑶不理自己,叶小宝不觉有些难堪,砸吧砸吧嘴后,沉声问道:“你……叫我出来到底啥事嘛。”
作者题外话:打字员的那个什么招聘,千万别信哦,骗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