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常高歌还是送常君去衙门了。
衙门开了堂,衙役一顿棍棒呼地,低喝“威武——”
张县令从后堂踱着步子走上堂,缓缓落座,然后直板一打便开始询问原由。
待县令听完了常高歌的描述,他看向常君,沉声道“你可认他所言属实?”
常君则跪在地上,开口道“全部属实。”
常高歌也跪在一旁看着常君那一张始终没有丝毫情绪的面容,他闭了闭眼。
“那你可认罪?”
“民女认罪。”
这一场没有什么辩解的升堂倒是张县令第一次见。
张县令正准备就此宣案了结,该做何处罚便做何处罚,结果没想到一衙役突然上来对坐在堂下的县丞耳语几言。
县丞禀告道“大人,堂下有关此案人证所在,可要传唤?”
“传!”
常高歌和常君都没想到昨天的那两个小孩子居然出现在这里。
待张县令问了那小女孩之后,常君他们才知道原来这两个孩子姓余,小女孩叫余小右,小男孩叫余小左,一家子本来是农民,就住在城郊不远的村子里。
但是他们的爹前年进城卖粮时结交了一伙朋友,那些“朋友”拉着余老爹非说要做什么生意。
结果这生意竟是走私。
后来被发现了,他们四处躲藏余老爹被“朋友”活活逼死,然后那些人就找上门要孩子她娘还债,无理取闹说是余老爹暴露了行踪。
要债无果他们就在村子里大闹一番。
村里人都知道了余老爹走私的事,于是他们与这户人家就断绝了来往,甚至还出现了有人叫她们滚出村子的话。
迫于村民的各种辱骂与行为,她们搬离了村子,在城里一处偏僻的地方住下。
可才过了一年孩子的娘突然一病不起,两个孩子实在没有办法就在城里四处乞讨要钱又或是替人打工赚钱治娘亲的病,可他们这么点大的孩子是没人要的。
昨天他们换上了娘亲之前做的新衣服,新衣服有点大,但是小姑娘把它穿的像刚好合身一样,这样显得她成熟了一点。
她想或许有人看见了她成熟一点的样子她就能被人买了当个小丫鬟,这就有钱给娘亲治病了。
本来她只想一个人出来碰碰运气的,但是弟弟非要跟着她来,无奈她只好带着弟弟一起出来,结果却没想到她们会碰见那伙坏人。
新衣服脏了,她和弟弟也受伤了。
但是幸好他们遇到了常高歌和常君,如果不是他们的出现,她们姐弟俩可能就不能再回到娘身边,也不会再出现在这里了。
她们听到消息说县衙开了堂,是一对兄妹,据说是妹妹昨天在城中心文平街的一条巷子口杀了人,她兄长大义灭亲带她来报官来了。
两个孩子听到消息就连忙想好了要说的话,她们不能让姐姐关在牢里。
“哥哥姐姐没有主动杀人,是那些坏人要杀我们,哥哥姐姐只是教训了他们,姐姐为了保命不小心失手才杀了那个人的。”
小右曲改了事实,她只想让姐姐活命。
张县令看向常高歌,脸上带着几分难看“可你又说是你妹妹主动杀了人,而你妹妹也认罪了。”
常高歌在听完两个孩子的话之后,他的心情变得很沉重,但是这两个孩子的出现或许可以让他搬回局面,免了常君的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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