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国来宾们面前抛下了如此重磅的消息,特纳克斯借口“时间太晚了,王后要睡觉了。”为由,揽着槐桑施施然离开了,徒留众位王子公主望着他们甜蜜的背影望眼欲穿。
可恶!她们还想和王后说说话呢!
贵女们遗憾地攥紧手帕,她们也想借由交流美容心得的名义,找机会围在千娇百媚的王后身边,戳一戳王后软软的脸蛋,摸一摸王后白得发光的肌肤……
可谁料国王殿下一直牢牢跟在王后身边,连个苍蝇都不放进去,徒留各位王子公主眼巴巴地盯着槐桑吃饱喝足之后,小猫一样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被时刻注意她的特纳克斯察觉,搂着腰带她去睡觉了。
国王殿下可真小气!王后可是大家的王后!
第二天,享用完早餐的各位王子公主分别换好舒适潇洒的猎装、和便于出行的简洁衣裙,一起聚集在广阔茂密的森林边缘,严阵以待着国王和王后的到来。
“我要打一头驯鹿送给王后!这可是我的拿手绝活。”金发碧眼的王子倨傲地仰起头,灿烂如骄阳的发丝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着金光。
鹿在奥特兰克象征着高贵和力量,是贵族们狩猎的主要目标,谁能在狩猎的时候捉到一头鹿,那么他就会被人所敬仰,人们会认为他有着非凡的勇气和地位。
“王后才不会喜欢那种粗犷庞大的动物!”棕发棕眼的少年捕猎的实力要逊色许多,为了不在王子们面前丢脸,于是装作一副不屑的样子,“我要捕一只可爱的兔子送给王后当作宠物。”
“王后殿下一定会喜欢的!”
出身名门望族、顺风顺水、备受宠爱长大的少年们此刻像争宠的狗狗一样,谁都想第一个引起主人的注意,正当场面僵持不下之时,一旁看热闹的贵女们突然惊呼一声:“王后殿下来了!”
原本龇牙咧嘴威慑对方的少年们连忙站直身体,弹了弹衣摆的褶皱,整理好弄歪的领结,向身边的侍女确定自己形象完美之后,齐刷刷地望向一边。
“日安,各位。”天边的太阳高悬在空中之时,特纳克斯携着槐桑姗姗来迟,“我们来迟了,辛苦各位久等。”
虽然特纳克斯嘴里说着抱歉的话,但是语气却是一副甜蜜的口吻,他眉头微皱,面露幸福的苦恼,嘴角却带着笑意。
“实在是我的错,闹得王后太累了……而我的王后赖床的样子实在是太过可爱,我情不自禁就看了太长的时间……”
“嘶!——”槐桑细嫩的手指在特纳克斯手臂上摸索了一会儿,挑出一块最软的地方使劲一掐,把龙的糗事都曝光了!讨厌鬼!特纳克斯手肘一痛,险些跳起来。
特纳克斯垂下头就看到槐桑不高兴地鼓起雪白的脸颊,气鼓鼓的像个小河豚,于是连忙低声哄道:“好好好,我不说了,桑桑消消气。”
金发贵女看着特纳克斯脸上甜蜜又幸福的笑容,与身旁的伙伴交换了视线,羽毛扇下是高高翘起的嘴角,瞧瞧国王殿下那不值钱的样子!啧啧啧……陷入爱河的男人就是不一样。
“大家都准备好了吗?”
“那么——狩猎正式开始!”特纳克斯一声令下,随着狩猎号角的吹响,已经急不可耐的王子们便抬起腿跨上高大的骏马,在Iymer的陪同下向森林前进。
Lymer是贵族王室打猎时常常带在身边的一种猎犬,贵族们在狩猎开始的时候一般会让Iymer去追赶猎物,等到猎物筋疲力尽之后,他们便会执起弓弩,给猎物致命一击。
金发王子率先骑着强壮有力的阿拉伯种马冲进森林深处,驯鹿一般都会在森林深处的水源旁休憩,他收紧牵马绳,下马观察着草地上断掉的树枝和干掉的粪便,确定了猎物的方向,起身策马向目的地奔驰。
棕发王子则在森林边缘徘徊着,他想捕一只野兔,也可以叫它草兔,因为毛色与草色相似而得名。
它们大多毛色棕褐,腹部长着白色的腹毛,前肢短后肢长,听觉十分灵敏,能听到远处传来的风吹草动,及时地隐藏自己,所以要抓到它们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野兔喜欢生活在有水源有树木的混交林内,尤其喜爱藏在它们自己挖的土疙瘩里,将前后肢放进去,身子露在外边,凭保护色的作用而隐形,一旦感受到危险便会逃走,方便又迅速。
棕发王子准备了野兔喜欢吃的嫩草和野菜,还有一些灌木树叶和草根,仔细观察着地面上的爪印是否清晰,断定野兔的活动范围,然后把昨晚装置好的捕兔器放在野兔经常出没的空地上。
王子在捕兔器上盖上一张细白纸,又在白纸上撒上一层薄薄的细土,直到完全盖住白纸,让捕兔器和地面的颜色一致,最后在两边铺上准备的食物,便退回到灌木丛中耐心地等待野兔的落网。
王子们在这边进行着火热的狩猎活动,另一边喝着下午茶的贵女们则如愿以偿地和槐桑说上了话。
“王后殿下,您的皮肤像雪一样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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