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乐鬼市热闹非凡,张灯结彩,卖各式各样玩意的都有。
“今天也不是什么特殊的日子,干嘛突然要叫我出来玩嘛?”
“知道你喜欢当老板娘,我才为你开了一家客栈,可你整日待在客栈中也会无聊,那些账簿一日不理也不会坏,我不希望你太累。”
卢麾拉着姜苑走过冥界最大的赌场,他指着赌场笑着说:“阿苑还记得这儿吗?”
“不是我们第一次碰见的地方吗?”
“那时候的你啊,满脑子都是钱,没钱就到赌场来赌,赌赢了就拿钱跑,赌输了被人发现没钱就挨打,跟为人时的你,可真是一点也不像。”
“没遇见你的那段时间我过得可惨了,冥界的鬼都势利的很,没有钱,只能在鬼市外围逛逛,看见什么好玩的也买不了,什么好吃的也吃不了,什么都不吃,我会变得跟那群忘川河畔的孤魂野鬼一样,不是这少块肉就是那少个胳膊,丑死了。”
“我那时一直在找你,还好最终找到了,在这个赌场里。”在他与东莱完成交易之后,东莱告诉他她在极乐,但没说是具体在哪,他也是就只能自己默默寻找。
“对了,我为人时到底是什么样的啊?为什么你都不曾同我提起,我们那时就认识吗?”
“都是过去的事了,我一直忘了说,其实,你是我的师妹,我们从小一起长大,你从小就是个容易害羞的性子,见了生人还会怕,动不动就躲在我身后,我一直很喜欢你,可你……”
“我怎么了?”
“你也很喜欢我。”
“哦,你再给我讲讲我们生前的事呗,怎么你都记得,我却一点印象都没有。”
“你个没良心的,说好一起到冥界做一对鬼夫妻,你却先我一步把孟婆汤都喝了,真拿你没办法。”
姜苑吐了吐舌头:“反正我不记得,不知者不罪。”
卢麾对她的耍无赖行为轻笑出声:“不记得就算了,我记得就好,你想知道什么,问我就行。”
“你最喜欢给我扎小辫子,每次方丈看到我头上歪七扭八的朝天辫都要哭笑不得,你倒好,越是这样你笑得越开心,我们经常一起去道观旁的林子里烤野兔吃,有一次你抓了一只小狗,还一直以为是兔子,那狗不过耳朵长了些,怎么竟成了兔子,你和我争的面红耳赤,最后还不是心不甘情不愿地承认了那是一只小狗,你给小狗取了个名字叫灵,我们还会从道观里头偷贡品去喂它。”卢麾边说边笑,他们在鬼市穿梭着,卢麾买了一个糖人给姜苑,姜苑听着她的儿时趣事,也笑得十分开心,他们走到一座桥上,清澈的湖水倒映着他们的面容。
“后来呢,后来呢?”
“后来……后来灵就不见了,也许是被林子里的野兽吃了吧。”其实,后来云镜出现了,姜苑对他一见钟情,自那以后,就再也没和他去过林子里,也再也没有喂过灵。
“啊?灵好可怜哦,要是让我回到那个时候,我一定要偷偷将灵藏起来养,等我们长大了,就离开道观,四海为家,我们可以带着灵,一起浪迹天涯。”
“我本就是如此打算的,可惜后来姑娘大咯,不粘我了,这个想法也就不了了之了。”
“哦!那我要天天待在你身边才是呢。”
“没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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