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原近夜一夜未归。”
凌晨三点,伏特加向刚进家门的琴酒汇报。
银发男人满脸疲惫,脱下黑色的风衣,随手丢给这个忠实小弟。
伏特加恭恭敬敬地将衣服挂起来,抚平上面的褶皱。他对大哥是发自内心的敬佩,这种情感随着时间越来越浓。原因并不复杂,只因为那人是琴酒,只因为如果没有大哥就不会有今天的他。
说起来大哥要比他小十多岁,而原近夜又比大哥小十多岁。这种奇妙的年龄差导致了原近夜喊琴酒哥哥却喊他叔叔的局面,不过琴酒并不在意这些小事。
于是他便心安理得地当起了大哥的“长辈”。
琴酒靠在意大利真皮沙发上,掏出银质打火机,点了一支古巴雪茄。他翘起二郎腿,仰面望着天花板,吐出一口浓郁的烟雾。
“夜不归宿?有意思。”语气淡淡,听不出什么情绪。
伏特加无法揣摩大哥心思,索性直接说了出来,“电话也打不通,之前从未有过先例,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琴酒摇了摇头,幽幽道,“或许是长大了,他17岁了不是吗?”
很难想象他这种残忍冷血的人会记得别人年龄这种小事。
六年前,他在英国执行任务,从任务目标手里救下这个孩子。
那时候的原近夜不过11岁,小脸脏兮兮的,衣衫破烂瘦骨如柴,眼神倒透着一股倔强,像是未长牙的狮子,稚嫩又凶狠。
阴冷的地下室里血气弥漫,白色的碎骨散了一地,琴酒从未想到这样的地方会带给他惊喜。
11岁的孩子从桌上下来,死死盯着地上的尸体,像是要将那具尸体千刀万剐。那是一个从组织逃亡的食人魔,抓了一些细皮嫩肉的孩子,圈养在地下室里。
琴酒并不是惩恶扬善、替天行道的善人,他只是来解决一个组织叛徒而已,却没想到遇见了原近夜。
如果他晚一步的话,幼狮等不到长大就要被吃掉了。
看到原近夜手里藏的东西,琴酒眼神闪了闪,否认了刚才的判断。
不,或许不会被吃掉。
那是一枚磨得很好的铁钉,锐利的尖端可以插进很多东西,当然包括人类脆弱的大动脉。只要轻轻一划,便会血流如注。
于是琴酒觉得很有意思。
他很少会对什么人感兴趣,尤其对方还是个孩子。他有些懊恼这么早行动了,否则可能会看到更有意思的东西。
当时的他并不知道,在那里遇到原近夜并不是巧合。不过,若他知道真相,不知会感到可怕还是有趣?
“有名字吗?”
“原近夜。”
简单的对话后,他就将那孩子带了回来。
琴酒并没有刻意教导原近夜什么事,只是允许他在自己身边待着,想要看看他能成为什么样的怪物。
就像是随手洒下的草种,不去灌溉,不去施肥,就这么让它顺其自然地成长,终有一天它会破土而出,带着绿的叶或者红的花,迎风招展。
他、伏特加、原近夜,三个人住在同一屋檐下,不知不觉生活了五年。
当初播下的草籽在他有意无意的忽视中长大了。
原近夜自学了中学全部课程,又跟着伏特加学习学校教不了的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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