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6章 七大措施
累了整整一天,
不过一想到铁观音茶和机械钟表有机会面世,我心里便觉得有一种自豪感,尽管全是盗版,
当我回到已经更名为福宁殿的宁乾宫时,已经亥时过半(晚上十点)了,好在今夜的奏折不是很多,也不难批示,全玖基本上已经处理完毕,我只是复核了一遍,在奏折的结尾写上了“可”字,便让全玖逐一盖上大印,
“官家,还剩下最后一封奏折,这是文天祥大人的一封奏折,内容是推荐谢枋得出任江南西路,也就是未來的江西省制置使一职。”
“谢枋得。”我想了想也沒有什么印象,
“是,官家,玖儿记得此人和文大人乃是同榜进士。”
“恩,明曰看看其资料再议。”
“好,那官家早些歇息吧。”
“等会,玖儿,你先睡,马上就要进行行省制改革了,朕想再研究下我朝的官职体系。”
“玖儿不困,官家你看书,玖儿给你按摩下。”
“恩。”我拿起书道,
宋朝的每一路都设有经略安抚使(或制置使),转运使,提点刑狱以及提举常平这四个官职,路一级的官员之间沒有上下统属的关系,各自负责一摊子事,分别向朝廷汇报,这种体制属于典型的分权而治,而不是类似前朝的一元化模式,
转运使,掌经度一路财赋,而察其登耗有无,以足上供及郡县之费,转运使的权力很大,主管一路的财政,一度成为一路的最高权位者,也是四个官职中变化最小的,经略安抚使,高宗帝南渡后改名为安抚制置使,负责管理地方军队,名义上是军职,但历來都是由文官担任,时常又兼管地方行政,具有后世省长和军分区司令的部分职能,但又管不了转运使,提点刑狱等,提点刑狱(简称提刑),顾名思义,这是一个属于司法姓质的官员,主要掌管刑狱之事,有些类似省检察院检察长,主要负责重大案件的复审,这个职位的设立,充分体现了宋朝皇帝的仁政,著名的法医宋慈就担任过提刑官,提举常平设置较晚,主要负责管理常平仓救济、农田水利等,这四个职位号称一路中的四大监司,并行不悖,各司其职,同时又互相监督,
如果将中西方的历史做个比较,就不难发现,中国自古以來大都实行的是一元化领导模式,因而整个封建社会几乎就是人治的社会,直到推翻了满清政斧后才开始改观,而西方社会的早期,像雅典城邦等,崇尚的就是所谓的议会制,这也就为后來西方社会实行现代议会制奠定了基础,
宋朝或许是个例外,只不过随着南宋的灭亡,分权制也就不复存在了,即便后世的封建王朝也有采用的,但大都是形而上学,形似神不似了,
对于行省制的建立,我应该保留四大监司还是选择后世的省长负责制呢,
最近一段时间以來,我一直在为此纠结,各有利弊,看來又是一道难以选择的选择題,
我摇摇头,叹了口气,接着又查询了理宗所留下的另一份资料,有关大宋之监察体系,这套体系还是十分严密的,宋朝的监察体系是全方位,多角度的,从中央到分路再到州郡,都有一套监察体系,朝廷自身采用的是我国传统的御史监察制度,宋朝时的御史中丞仅排在宰相,枢密使,三司使之后的第四位,足见其地位之高,按照现在的排法,可以进中央常委了,御史台的职能是纠察官邪,肃正纲纪,可以弹劾任何官员,就连他们的官帽也和其他官员有所不同,但是,因为宋朝不少皇帝的无能,使得监察御史常常打着监察的幌子弹劾敌对的大臣,并逐渐卷入到朝廷的党争中,自宁宗嘉定二年(1209)后,朝廷不再设御史中丞,这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说明了国家的运转出现了问題,
至于分路,因有四大监司的相互监督,自然而然就形成了监察体制,
在州郡,宋朝设立了一个名叫通判的职位,这是宋朝与以前朝代都不一样之处,通判之责就是对州府官员进行监督,这个职务设立于太祖赵匡胤时期,其目的是为了监督州郡官员,特别是知州的一举一动,通判基本上是由朝廷直接委派,像金华通判邢方卓是由知府事任一松推荐的,就属极其少见的,
从书中记录的宋朝监察体系看,其实是很全面的,在不少时期里,宋朝的朝政还算清明,只是到了后期,才变得腐朽不堪,这不是制度的问題,的的确确就是执行制度之人的问題,
就拿通判一职來说,其姓质和我要设立的廉政公署差别不大,虽然官衔低于知府,知州,却可以监督地方官员的廉政情况,如果遇到官员有违规现象,可以直接将材料上报朝廷而无需通过当地州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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