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建议,一男一女两个人不要随便在夜晚的时候去那些人迹罕至的公园。因为那样会有很大的机率遇上劫财事件,还有更大的机率遇到劫财又劫色的事件。
我和黎雅在公园里慢慢的走着,枫林公园是一个很大的公益性公园,夏天乘凉,清早晨练,还可以再靠着同样是光阴河水注入的流光湖边钓鱼,是一个挺漂亮的公园。夜晚很近,有风,吹着地上的落叶沙沙的响着,好像雨声。
这样静静的走着,什么也不说,可是,我的情绪已经平静了很多。我也没有去想什么,跟黎雅走在一起的时候,我总是会这样感受到一种宁静。有时候还有点文艺,我会有一种随遇而安的念头。
随意而安和混吃等死,嗯,这绝对有着境界的区别。
可是,我们没有走多久,我就听到了背后的脚步声,然后就看到两个拿着西瓜刀的家伙跟了过来。我和黎雅对视了一眼,彼此会心的笑了起来。
那两个家伙很快就跟到了我们面前,用刀指着我们,其中一个说:“打劫!识相的赶快把钱拿出来。”
另一个说:“大哥,这妞看起来不错啊。”
那个大哥说:“算了,我们只劫财。不要惹麻烦了。”
我本来想问他们混哪的,不过算了,看起来他们怎么都是那种不入流的孤魂野鬼。打劫,打劫也要弄两样好一点的装备啊。我和黎雅又对视一眼,很默契的同时一手拔枪,一手拿出警官证来,异口同声的说:“警察!刀放下!”
我只是叫你们把刀放下而已,干嘛就跪下了呢?
我说:“抢劫?什么眼力啊你们?”
那个大哥很耿直地说:“警官。对。对不起。我们在公园外面就盯上你们了。我们一致认为。你看起来很挫。一定搞得定。”
靠!这是什么话啊!
黎雅撇嘴笑了一下。说:“人不可貌相。有教训了吧?”
我们随时都带着枪。但是很少会带手铐。因为在街头上抓人什么地。那不是我们地工作范围。不想理他们。不过那个小弟看着黎雅地眼神有点不干净。
黎雅也不说话。走上前去抬起腿就是一脚踢脸上去了。我才注意到。她从基地地靶场出来。为了和我吃饭。还特意换了一身衣服。脚上穿地是一双很有女人味地长靴子。
那家伙惨叫了一声。捂着嘴哭了起来。估计至少也掉了一颗牙。
我发誓,小雅已经是我们队里面最温柔的一个了。
我看这两个家伙脸色很差,就问:“吃药的吧?”
那个大哥被黎雅吓得有点傻。说:“没,没钱买了。”
所以抢劫?
人生应该知足,比起他们来我还是混得好多了。这么一想。我开心了很多。我把枪收了,抱着手问:“那里有货?说了就放你们走。”
那个大哥说:“金黄宫。”
我鄙视他,我还没动刑呢,他就招了。不想再理他们了,我对黎雅说,去看看吧。黎雅耸耸肩,并没有反对。出去的时候,我牵着她的手,她想抽回去。我不让。
金黄宫离这里不远。我们打了个车,也就十来分钟就到了。金黄宫在富国北路,这一带全是乱七八糟地迪厅夜总会。档次中等偏下的那种。金黄宫就是个夜总会。黎雅懒得进去,在对面找了个奶茶吧坐下等我。
“欢迎光临,先生几位?大厅还是包房。”
迎宾的整体素质很一般,我想提醒她们,胸太平个头不够高就不要穿旗袍。我说大厅。大厅里正hig着呢,在dj的鬼哭狼嚎中,灯红酒绿一片群魔乱舞。这样的景象太多。人们也早已习惯。在万张红尘中,这不过是一篇浮光掠影。
大概是干了这个行当以后,眼睛锐利了很多,我很快就在人群中发现了几个卖散药的家伙。而且我可以肯定,这里面还有我的同事,多半是缉毒科的。不过看来他们兴趣不大,因为这里面只有一些小虾米,让人提不起精神来。唯一让我兴奋了一下的是刚好看到一个跳钢管地,妆花得很浓像鬼一样。但是胸很大。这大概是唯一的收获了。
很无聊。我从大厅里出来,准备和黎雅再找个地方坐坐。这时候我看到了一个昨天才看到的面孔。是那个被我抢了奔驰小跑地狼狼,不过他怀里搂着的就不是昨天兰若淅的那个好朋友赵昕了。我看见他往楼上的包房区走去,就在后面跟着。走到楼梯口,一个男招待拦住了我,说,先生,这边是vip区。
我就说,我和狼狼哥一起来的,我刚接了个电话。
男招待就点点头,让我过去了。
狼狼进了香榭丽舍包房,我没有停下来,跟着...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