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则只会被耗死在内。
尽管做出了这么多布置,张叔夜还是相信自己的实力,他觉得八万大军,攻破金乡城,长驱直入济州城,也并非多么艰难。
但在正式攻城的第一天,他就遇上了阻力。
“朝廷走狗,都是酒囊饭袋,一个能打的都没有!”
“朝廷搜刮民脂民膏,养了一帮废物,哈哈,人多势众又怎样,有能站出来的武将吗?”
“爷爷我在这里等着你,可有人敢来一战!”
“都是胆小鬼,一个个贪生怕死,只怕这会裤裆都尿湿了!”
......
金乡城上,巨大的扩音喇叭,正源源不断传出挑衅话语。
城下,一白袍小将横枪立马,遥遥望着远处的朝廷大军。
随着城上的滚滚声浪,白袍小将策马向前,来到朝廷大军阵前。
“小贼!忘恩负义,贪生怕死,你有何脸面站在这里!”
一声猛喝传来,只见一名先锋小将持枪怒骂。
“嘿嘿!我看你才是贪生怕死吧,够胆的话就来比划比划,看看是谁的人头先落地!”
白袍小将提声高喝。
“郝思文,你这狗贼,看我来斩你!”
先锋小将气得脸色发红,他策马朝张叔夜而去,下马请命出战。
张叔夜虽在凉棚下,但仍旧热得脸色发红。
他沉声道:“把他斩下,头颅拿来!”
郝思文他自然是知道的,上次也是奉命征讨梁山,没成想居然投降了,现在反过来与朝廷为敌。
这种投降派太膈应人,搞不好还会影响自己这边的士气。
张叔夜也希望能迅速将郝思文拿下,振奋一番军心。
得了命令后,先锋小将杀出军阵,直奔前面的郝思文。
郝思文把马一稳,并不着慌,而是持枪等着对方冲过来。
来人与郝思文是旧识,一身武艺颇为了得,若是以前的郝思文,和他一战可能不易取胜,更别说待在原地承受迎面冲击。
但现在的郝思文早已脱胎换骨。
在梁山短短数月间,郝思文不仅常与多位猛将切磋,更是得吕布指点,充分掌握了武将对决的技巧。
最重要的是,他得了陆云的武功传承,武力值大幅增长,现在已是青色巅峰,与紫色等级只差一步之隔。
那先锋小将急吼吼拍马冲来,借着猛冲之势,手中铁枪紧紧握着,就想将郝思文捅个对穿。
哪料郝思文纹丝不动,面对强大的攻势,只是把手中的枪一挽,轻而易举挑开了对面的铁枪,再顺势往前一送,把这披甲大汉连着厚厚铠甲穿了个透心凉。
先锋小将的坐骑没能停下,继续往前冲,而他本人却挂在了郝思文的长枪上,已经是强弩之末,眼见活不成了。
战场上鸦雀无声,这一幕发生得太快。
大家之前看着郝思文不动,还以为他吓住了,没想到转眼间他就斩将成功。
张叔夜脸色极为难看。
这一战己方输了,士气受到不小的打击。
“没有两把刷子,充什么好汉!”
张叔夜生气归生气,却不能发泄出来,只能在心里嘀咕。
“还有谁?”
郝思文枪挑先锋小将,策马在大军阵前嘚瑟了一趟,出尽了风头。
这一幕看得金乡城上,那些在遮阳伞下的武将们,一个个咬牙切齿,羡慕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