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只是做医女厨娘,他赢哲风看中的人,也须得身家清白身世干净。
而改嫁小寡妇,刺激了他的耳朵。
如一阵风,赢哲风欺身到了王氏近前,揪住了她的衣领。“你再说一遍。”
王氏差点口吐白沫翻白眼,哆哆嗦嗦,“百……百草诗与我本是妯娌,她她她……十四岁嫁入谢家,没到一个月就克死了自己相公。”
十四岁吗?赢哲风脸色阴骘,散发着迫人的寒气,眼前浮现出百草诗那“雨雾蒙蒙”的双眸,阅人无数的他,自诩还分得清女人和少女。手上的力道加深,他问:“所以,你的小叔子实际上是银枪蜡头?”
王氏感到了窒息,以及致命的恐惧,就在她以为自己要玩完的时候,她获得了片刻的喘息。
“接着说。”
王氏委顿在地上,“回……回大人,百草诗不光克相公,还与人有染。她私藏了一个小白脸,后来还与他结为夫妻。这样的女子,怎么会是完璧之身?又怎么配大人对她如此上心?”
赢哲风轻笑,一个区区小白脸,怎么比得上堂堂锋王。
“有了相公不打紧,杀了便是。”
果然,只有取错的名字,没有叫错的外号。锋王疯起来,就不是人。
“至于你这个恶毒女人,一点也不可爱,”赢哲风拍了拍王氏的脸,无比嫌弃的模样,“也沉塘吧,也叫你尝尝因果报应。”
**
得到了一百只鸭崽子的百草诗,彻底放飞了自己。
她用头巾在额头上一扎,在湖里摘了片荷叶撑着,坐在湖岸放鸭子。
不光放,她嘴里还咬着根狗尾巴草,哼着歌,别提多悠哉了。
鸭子在湖中,遇到大锦鲤就绕开,遇见珍贵的小鱼苗,就吃掉。
这口福,看的山庄里的仆从婢女们,目瞪口呆。
外出办事回来的元羡,每隔一刻钟就会得到下人的禀报。
“大人,百姑娘的小鸭子,吃了湖里很多虎头、鸿运和小鎏金。”
这三种,是元羡养的品种最多的小金鱼。
握笔的元羡,笔锋迟滞一瞬,问道:“鸭子,哪来的鸭子?”
下人如实回答:“是赢王送的,答谢百姑娘治病之谊。”
“百姑娘的小鸭子如此生猛?连我的虎头将军都不敌?”
元羡不知道,几十公里外,有一只小狼崽,也叫将军,飞卢将军是也。
下人惊讶,主人不是应该关心他的金鱼吗?“这这这……”
“万事万物相生相克,适者当活之,随它们去。”
下人屏退。
又过了一刻钟,下人又来了。
“大人,百姑娘的小鸭子,在湖边、草丛里拉了一地,我们……我们也不好驱赶呢。”
元羡捏捏眉心,一方面是疯王,一面是宾客,有点头疼。
“就当是肥料了,你们晚上去打理。”
下人:“……”
好咧,主人说咋着就咋着。
下人第三次进来时,元羡的脸色已经铁青。
“又怎么了?”
“百姑娘的小鸭子,啄坏了大人您最喜欢的芍药。”
元羡明白了百草诗的意思。
她去意已决,这是意图通过元羡,向赢哲风传递信号呢。
**
黄昏时,欢颜来到了百草诗的小院子,然后被一百只鸭子包围,噶噶噶之声不绝于耳。
“你这么迫不及待想离开山庄吗?”欢颜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