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久还能成为状元的美国本土球员很少见了,不过事实证明这种人确实不适合当状元。
他的进攻手段单一,技术粗糙,主要得分手段是大力灌篮,不灵光的跳投以及缩脖小抛射有时候也可以帮他得到几分。由于在网队与基德相处过所以跑快攻也在行,与基德的相处掩盖了他的缺点,那时候他与基德、卡特组成的三叉戟是联盟最具有观赏性的组合。
马丁的背筐姿势和效果都很糟,但是面筐的空手跑位突袭篮下却是一切防守弱队完全没有办法防守的一招,最让人欣赏的一点是他非常敢于往内线走,不惧怕内线的对抗,要是易建联也有他这样的心态,就不愁在nba混不下去了。
他能成为状元秀要感谢两方面,一是2000年的时候确实是选秀小年,实在没有什么人才;二则要感谢他的防守能力,他一个非常强硬的防守者,曾有过硬生生在空中用双手把对手射出的篮球夺下的惊人之举,要知道当时的受害者可是韦德啊。
其实马丁的防守意识上很一般,他依据的是一种态度,一种不要命的防守态度,对手正面进攻的话会因为他的力量而吃不少苦头。他的篮板卡位还不错,作为一个6尺9寸的前锋篮板数据也足够交差了。
马丁拥有强悍的体魄,后卫一样快的速度,适宜在快攻战术下生存,这些特点让他既能防守内线大个子,也可以盯防外线球员。
巅峰时期的马丁与基德的空中接力配合经常入选nba“每周集锦”,是nba球员中暴力美学的代言者,不过由于伤病和年龄原因,近年的马丁已不复当年之勇,他是那种靠身体吃饭的内线,这也是乔治-卡尔把他放进替补阵容的原因。
此外掘金内线已经有了一个攻弱守强的坎比,再把同样风格的马丁派上场,那就有些浪费了,还是攻防均衡的内内更合适首发。
不过现在内内身体不适,而且张伯伦已经发狂了,坎比一个人明显看不住他,马丁也应该上场了。
张伯伦一在内线落位,坎比就在后面扛住了他,马丁则在一旁虎视眈眈。
老尼尔森使劲挥手,重新回到球场上的哈灵顿就撤出了禁区,马丁犹豫了一下,只能跟出去。
这就是勇士的强悍之处,不错,对方的确可以包夹张伯伦,可是这样一来他们的大前锋就空位了。勇士这边的正统大前锋是哈灵顿与皮特鲁斯,两人都有一手漂亮的远投功夫,要是敢放开两人,那对手有的苦头吃。
马丁跟出去,坎比一个人可对付不了张伯伦,比卢普斯传球进去,张伯伦持球左右晃动,强壮的后背倚在坎比的胸膛上,奋力向后一挤,坎比就踉跄着退了一步,张伯伦立马转身,手臂柔和的一甩,抖动手腕将球送入了篮圈。
卡尔忍不住摇头,面色有些沮丧,张伯伦成长太快了,进攻端开发出来的技巧多的让人吃惊,可以想象他的未来会有多高的成就。
艾弗森和内内下场,掘金的攻击端力量大减,所能依仗的就是安东尼和神经刀史密斯。
安东尼自己持球单干,张伯伦直接自己上去盯防他,马丁和坎比除了扣篮别的攻击方式都几近于零,有哈灵顿和皮特鲁斯就足够了。
面对身高马大的张伯伦,安东尼明显有些不适应,他快速的迈动小碎步,连续几个假动作都没有骗开张伯伦,只能无奈的后仰跳投。
即使跳投,他的姿势也不舒服,否则他舒服了张伯伦封盖也会舒服。
球弹了出来,张伯伦回身就把篮板摘了下来,比卢普斯快速的向前冲去,张伯伦进入内线的同时也获得了球权,坎比和马丁上来包夹,张伯伦把球传给比卢普斯,后者则快速把球交给了空位的皮特鲁斯。
皮特鲁斯三分线外出手命中,节奏已经被勇士彻底把控。
史密斯见此不怒反喜,他感觉自己的机会终于来了,今天他手感不错,而且防守他的韦斯特比他要矮,这给他带来了强烈的信心,他认为自己今天有实力成为球队的救世主。
韦斯特的防守积极性不是史密斯所能想象的,之前防守和他没关系,他不在意,只是跟着史密斯到处转,不让他接球。当史密斯拿到球之后,他就改变了态度,立马如八爪鱼一样扑了上去,将史密斯缠的动弹不得。
史密斯的暴脾气上来了,虽然韦斯特逼迫他很难受,但他还是固执的选择来了个跳投。韦斯特一压再压,史密斯投篮空间实在太小,这个球就变成了空气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