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她的命运会如何,还真是无法去揣测,只能是泥巴萝卜吃一节开一节了。
一个小丫头着一身新娘喜袍在街上晃荡,恐怕还真是够拉风了。
而且,她还冒犯了那个傻瓜王爷,如果如此拉风在京城街道上游来晃去的。
很快,她就会成为阶下囚,一百个脑袋也恐怕不够砍。
所以当下,她应该赶紧找一家当铺,把身上的这些字画给当了。
自己也要再重新装扮一下才行。
“老板,老板在吗?”钱果果手持字画,冲进当铺。
当铺装饰古色古香,很是典雅,一看就不是她这种人玩的。
“大清早的,什么人这么喧哗呀?!”这时,从下面冒出来一个面目俊秀身着白色长袍的年轻男子。
这位男子,看起来,伙计不像伙计,掌柜不像掌柜的,眉目之间透着一股浓浓的冷气,如同十二月的寒星。
神情似乎很疲惫,似乎一夜没有睡醒的样子。
“这个,我要当了!”钱果果将手上的字画放到柜台上。
男子睁大双眼,仔细地望了过去。
却见是一个身着一身喜袍,13、4岁模样的小姑娘。
小姑娘淡眉如清水,玉肌伴清风,俏丽如同三春之桃,清秀若九秋之菊。
虽有些许未脱的稚气,相信再过个一二年,一定会是一位亭亭玉立的大美人儿。
只是眉宇间透着些许杀气,让人不敢太靠近。
“看什么看,再看姑奶奶我挖了你的眼珠子喂狗!”钱果果生凭最憎恨男人那色眯眯的眼神。
这位男子,看起来虽然斯文有佳,面庞清秀,却这样盯着她,她有些恼怒。
看起来如此文静又清秀的小姑娘,性情却是如此的暴戾,不免令他有些失望。
“看看,看看啊,是何等宝字?出自谁之手?”男子漫不经心地拿过台上的字画,并徐徐打开。
接着,男子眉头紧锁,脸上表情变得谨慎起来。
“这副字画,何处所得?”男子大声问道,声音透着焦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