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男人强夺了丁枚的初贞,这时候的丁枚,所有的尊严、梦想全部被撕掉了,让她想到的只是死。
可是婆子们的第二招又来了,一次又一次让一些变态的男人强上。直到她们听到丁枚不再反抗,而是发出愉悦的呻吟之声,她们明白,此时的丁枚已经成功地从一个贞洁淑女大小姐,变成了她们想要的当妇银娃。
确实,不得不说,婆子们的手段很高明。丁枚已经变成了她们想要的。她感觉原先的丁枚已经死了,活着的这个丁枚已经无所谓了,管她千人骑还是万人压,原始的欲望和身体的强烈需求,让她成为了一具行尸走肉,也成了婆子们赚钱的工具。
丁枚确实是一棵很不借的摇钱树。
她有着别人没有的优势,除了长得美艳之外,琴棋书画样样来得,举止之间没有打小在行院里长大的那种风尘气,反而有一种大家闺秀的气质。
丁枚一入行,就立即成了满春院的头牌,多少富家子弟拿着银子排着队,只求与她春风一度。
丁枚曾经以为,自己这一生大概也就是这样了,浑浑噩噩度过残生也就罢了。
直到遇到马吉翔,她的生活算是彻底改变了。
马吉翔要独占她,别人谁敢捋虎须,不要命了么?
于是丁枚有了自己的小楼,她取名叫“绛云楼”,每日除了写诗作画,就是吹拉弹唱,日子总算安稳下来。除了马吉翔是一个武夫,有些粗鄙变态之外,其它的,丁枚还算满意。
最让丁枚心生希望的,是马吉翔许诺,等日子久一些,她父亲的案子风声一过,就给她赎身,让她嫁入马家。
当人家小妾,总比在行院里强。丁枚有了希望,心思也越发活络起来,对待马吉翔那是百依百顺,想怎样就怎样。
“日久生情”这话一点都不假,日子久了,丁枚看马吉翔也不是那么讨厌了,反而比那些满嘴酸言酸语的文弱书生有味多了。
于是,丁枚虽然还没过门,她已经把马吉翔当成了自己的男人,自己也以枚儿自居,满副身心全系在这个给她带来希望的男人身上,极尽所能进行讨好。
……
“老爷,您来了?”
见到马吉翔到来,丁枚赶紧放下手中的画笔,款款走过来,来到近前,给马吉翔行了个福礼。
“枚儿,想老爷了吗?”马吉翔托起丁枚的下巴,含笑问道。
“想了,老爷,枚儿无时无刻不在想老爷。”丁枚嫣然一笑,顺势起身,偎到马吉翔怀里,用小手去摸他的胡子。
“想什么呢?”
“想老爷你在干吗?想老爷公事是不是很累?想昨日夜里浸的红枣老爷是不是已经吃了?还想要是枚儿时时刻刻在你身边服侍多好,侍候你饮食起居,一准把你服侍得熨熨贴贴。还有啊,你忙公务的时候,枚儿给你展纸磨墨;闲暇时,枚儿为你吹箫抚琴;你热了,给你打扇;凉了,给你暖身。你心烦了,给你讲笑话解闷;你高兴了,陪你敞怀大笑。”
“总之,老爷,枚儿的心思全在老爷身上,真想早一日嫁进你府。”
丁枚深情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