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后。
山间,清亮的弓弦声。
随着“嘣”地一声响,一支白羽箭离弦而出,那股力道和风势,刹那间就跨越百步距离,锐利的啸声惊动了山头正在悠闲吃草的野兔,它紧张地竖起了长长的耳朵。
“中!”一位年轻人骑在马上,眼中精光闪烁,只感觉浑身发热,血液已经涌到了喉头。
然而有些遗憾的是,警惕地野兔在察觉到那支羽箭的到来时,几乎是下意识地在原地蹦跳了一下,白羽箭掠过它的后足,斜斜地插入泥土,溅起不少野草和黄土,而野兔已经已经在惊慌之中,钻入洞穴之中。
与年轻人同样骑在马上的几个中年人哈哈大笑起来:“怎么说?石头,看来你是拿不到你爹的那柄传家刀了。”
年轻人瞪大了眼睛,看着野兔消失的方向,挫败涌上心头,用力地骂了一声:“这混账兔子,真是狡猾。”
“诶,你可别怪兔子。”在他身旁,是一位穿了件牛皮无袖甲的中年人,他手握一柄朴刀,揶揄道:“明明是自己射艺不精,还怪兔子狡猾,人家兔子要是不狡猾,不早被山中野狐给吃了?要怪啊,就怪你在镖局的时候天天只知道瞎混,也不好好练练箭法。”
说到这里,他吹起了响亮的口哨,有意无意地吆喝起来,“哦……传家刀没有咯!有人要哭鼻子咯!”
“根叔,你能别在我伤口上撒盐了吗?”那名叫石头的少年恨恨地看着自己身旁的中年人,“要不是我刚刚在拉弓的时候你一个劲在旁边挖苦我,说不定我这一箭就中了好吗!”
“石头。”在根叔一旁有些显老的男人低喝道:“射不中就射不中,别跟你根叔拌嘴,无理取闹。”
“爹!”石头喊了一声,但声音随着父亲眼神的严厉逐渐衰弱下去,他老老实实地低下头,“好了好了,我知道了。”
男人点了点头,这才露出几分笑容:“射不中也好,也让你这小兔崽子知道自己学艺不精,等这趟回去,再好好练练弓术和刀法,等你什么时候让我满意了,这柄刀……”
他抚摸了一下自己腰间挎着的长刀——这是荆吴老兵的刀,宽约三指,锋锐无比。
男人叫沈藏,是一名退下来的荆吴老兵,当年他也曾参与那场荆吴与唐国的大战,那场大战之惨烈,是他一生都难以磨灭的记忆,他的同胞、兄弟,甚至是敬如师长一般的前锋大将军,都像是风中凌乱的稻草一般一个接着一个地倒下,而他踩着尸体,双目通红,一直杀到整个人脱力,才发现自己的膝盖中了一箭。
他躺倒在地上,以为自己就要死了,结果唐军却如潮水般纷纷退却,而后过了许久,突然响起了无数士兵们激动的呐喊。
“我们赢了!”
他这才知道,高长恭大将军竟带着八千青州鬼骑连下城池,几乎打到唐国国度定安城的城墙之下,唐国军这才不得不后撤。
那一战结束之后,他领了抚恤,离开军队,跟着自己儿时的好兄弟铁根做起了镖局的生意,虽然生意难做,也磕磕碰碰,但老婆孩子热坑头的日子他还是过得有滋有味,除了那条伤腿还总在阴雨天隐隐抽痛之外,他已经完全走出了血与火给他带来的那些噩梦般的日子了。
这几年,荆吴发展得越来越好,足可以称得上是太平盛世,他看着这个曾经自己拼了命守护的国家,心中感慨万千,对那位身居宫中的诸葛丞相和统领荆吴兵马的高长恭更是瞻仰崇敬。
秋风吹动他的胸膛,他略微感觉到了几分寒冷,看着山间那些逐渐枯黄的叶子,心想自己是不是真的老了,也不知道自己还能握着这把刀再过多久,或许,早些交给石头这臭小子才是正确的选择。
石头驱动着马匹过来,一边笑着:“老爹,这样吧,我要能在三个月内学会你那拿手的连珠箭,你就把这宝贝大刀给我怎么样?反正您老年纪也不小了,也该让咱出出头了吧,整天拖着这条老伤腿四处奔波娘亲也担心的很,正好街坊刘爷缺个下象棋的伴儿,你就挺合适。”
“去去去。”沈藏厌烦地摆着手,“就老刘那臭棋篓子,输了还要跟人急眼,我要是跟他天天下棋,说不定哪天就把他打得下不了床,到时候还得赔钱,这赔本买卖,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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