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将那运河给挖出来了,雁城和夏城的运河联通,附近湖泊的水灌了进去,河面很快,水流也比较平稳,总体来说,这条运河十分优质,适合大型商船同行。
夏城便迫不及待地催促着雁城将那一批矿物交货,雁城那边也积极反应,在过年之前,将所有的货物都陆陆续续地发到了夏城。
有运河就是好,而且雁城去夏城还是顺水,一日的时间便能运送大量的货物至夏城,沿路也没有土匪打劫,实在是不能再好。
而且运河还连同了一条名叫‘沧河’的大河,通过雁夏运河,进入沧河,能将雁夏两城的货物运到更远的地方。
运河沿岸,在靠近县城和陆路的地方修建了几处码头和港口出来,被征地的农民和无家可归的难民们便在这些地方重新安家,有地,而且有港口码头,再怎么也能混口饭吃。
眼下运河,总算是成了!
因为运河大成,雁夏两城的领导人还联手举行了一场盛大的宴会,将两城的大商家都请到了一处,商讨了一番两城今后的贸易合作。
但是最近,夏锦华似乎心情很是不好。
大过年的,本该是高高兴兴的,她也忙得差不多了,该是休息一下了,可是一回到城主府,正准备休息,便看见阎芳染出来,在傍晚的夕阳之下和雷神一道散步。
这段时间忙得像陀螺似的,都许久不曾看见阎芳染了,这一看,不得了。
她肚子又大了!
上一次,她未婚先孕,在围城之中受伤滑胎,没想到,这么快就有又了!
雷神笑得眼睛都眯了,道:“来澶州的路上就有了!”
那肚子起码也得有个四五月了。
夏锦华掩不住眼中的羡慕嫉妒恨。
不禁摸摸自己那扁平的肚子,又想起了那个曾经住在她肚子里的小小生命,忽然对他产生了无比的思念。
可是那个小小的生命,却被他们草草地面抛弃在了那无名的小山之中,尽管夏锦华一直记得那个地方,可一直没机会去探望。
司空绝也明白夏锦华的苦闷,这段时间他也‘啪’得异常勤快,祖传的珍贵染色体恨不得一点不剩,全部给夏锦华兜着。
但是夏锦华就是没动静,她说了,那可能是压力太大,太忙碌,而导致的。
如今,事情都上了正轨了,原始资本的累计已经差不多了,夏锦华的商务部也该是清闲下来了。
司空绝下了强制性命令,不许夏锦华再去管夏城的事情,乖乖地呆在后院里,养身子,生孩子!
夏锦华虽然是闲不住的人,但为了要个孩子,也只得从了。
只得整日呆在府里面,偶尔出去走走便回来,然后就是不间断的各种‘啪’。
争取早日造出个小宝宝来。
与此同时,司空绝又向夏锦华或明或暗地透露了许多遍——他要给她升职加薪。
她现在是谋士了,在夏城那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那‘一人’,自然就是司空绝,她这个谋士,若是再上,那就是城主了。
但司空绝早已经被她预备了一个位置,自然便是城主夫人。
村里他们已经成婚一次,全村人知晓;在京城也成婚一次,全京城人都知晓,如今到了这夏城,可是这城里的人都完全都不知晓他们是夫妻。
甚至连夏锦华是男是女都不清楚,所以,有必要再举行一次婚礼。
但夏锦华似乎对婚礼什么的完全不感兴趣,反正都一起睡了这么多年了,老夫老妻的,还要婚礼作甚,就这么过,也是挺好的。
不过,她对于升职加薪,还是有些兴趣的,当下便写了升职申请表。
于是,夏锦华很快就升值,成了夏城的副城主。
司空绝为她预备的城主夫人一职一直空缺。
过年的前一天,司空绝带着夏锦华上街去转了转。
现在的夏城,在他们夫妻俩的努力之下,已经完全成了另外的一番景象。
处处都在兴修新房子,街上人来人往,热闹异常,如今正是过年,人人面上都带着暖暖的笑意。
吉祥酒楼依旧是这城中开得最好的店,店中最近又上了几道新的菜式,自然是夏锦华带来的。
她从京城带来的小龙虾又长成了一窝,由于没有天敌,长得异常肥嫩,味道好极了,如今成了吉祥酒楼的招牌菜。
两人在吉祥酒楼吃了顿饭,夏锦华都好久没这么悠闲地吃饭了,夫妻两对视一眼,在对方眼中都看到了疲惫,但是看见那窗外城池之中的一派繁华,觉得,在累也是值得的。
这里就是他们的王国,他们将来的力量,看着它一点点地壮大,所有一切都值得了。
两人吃了饭,一前一后地从酒楼里出来,迎面便看见对面的墙上贴了几张大海报,原来是他们捧红的‘五天将’之中的某位当红小生最近要以琴会友,召开一场音乐会,城中都传遍了,正等着看。
不知道又是五天将之中的谁,出门逛街被逮住了,一大群少女闻风而动,尖叫着追了过去,引动一大批人围观,差点造成交通拥堵。
司空绝的目光不禁在那群少女身上停留了一番,见那些女子不过十五六岁的年纪,忽然便也想起了当年的夏锦华,也是这个稚嫩的年纪。
可是一回头,看见如今的夏锦华,自从到了夏城,便一直忙东忙西,实在是没时间没精力置办衣裳,一直从他的衣橱里面随便掏衣裳来穿,如今正穿着他的袍子,虽然她身材高挑,但毕竟不是男子,那衣裳多少还是有些大了,穿在身上显得空荡荡的。
那头发,只是简单地用了发带一竖,成了个马尾,便就了事了。
浑身上下,看不到半点女人该有的模样,没有擦脂抹粉,没有珍宝首饰,更没有香气扑鼻,只是一个毫无女人味的男人婆。
记忆之中的夏锦华,可是很在意外表的,而且很会保养,日日都要做面膜,早起还要化妆打扮,身上穿得也是讲究,整日都是美美水水的一个人物,可是如今,为了帮他收拾这夏城的烂摊子,她的钻石戒指和鸽子蛋都长灰了,更是许久不曾见她穿女装了。
忽然,司空绝鼻子一酸,捏住了夏锦华的收,她正东张西望,瞧着那远处的盛景,原来是冷清沧和他师弟出现了,这对黑白双煞最近可是红透半边天了。
耳边传来司空绝软软的一声唤:“娘子——”
夏锦华抬头,见司空绝正笑着看着他,她疑惑了:“怎么了?”
司空绝摇摇头,笑着,道:“没事,过年了,为夫给你扯几匹新布,做几身新衣裳,再打几套首饰头面吧!”
夏锦华笑了:“好好好,咱们顺便去考察考察城中的裁缝店妆品店如何。”
便兴致勃勃地拉着司空绝走入了拥挤的人群之中。
司空绝看那激动的人儿,心中一酸,夏锦华嫁给他,不知道是拣着便宜了,还是摊上麻烦了,没几天的好日子过便罢了,还要跟个男人似的操劳,司空绝觉得自己实在是对不住她了。
握着那软软的,有些粗糙的小手,司空绝的眼忽然有一息的湿润。
此生,绝不负你!
司空绝今日不谈生意,不谈正事,只是拉着夏锦华去买东西,唤了几个绿军跟着,只要是夏锦华看上的东西,都买了。
布匹、妆品首饰,司空绝亲自把关挑选,一样一样的过目,一丝不苟,半日时间便买了一大堆东西,回府的时候,一大群人,人手一口袋。可是回府之后,夏锦华一件都没用,就随便放着堆着,说是太麻烦了。
她现在习惯了每天一起床,洗个面,梳个马尾,再随便捡一件司空绝的衣裳来穿着就能出门的简单生活,若是再像以前那般,她起床之后,还得梳妆打扮,认真地挑选首饰头面和衣裳,耳环发簪,样样都得走心,实在是太麻烦了,不如现在这般清爽舒适。
司空绝着急了,他可不想自己的夫人一直这般下去,夫人就该是美美的一个人,都是自己拉她上了贼船啊!
但眼看着夏锦华是越来越不在意外形了,也不爱打扮了,日日素面朝天,司空绝虽然觉得夫人这般也是挺不错,但他还是希望夏锦华能有个女人该有的模样,若是能乖巧地穿上女装,以城主夫人的身份接受城中百姓的注目礼,那才是最好的。
以前她可是喜欢她的鸽子蛋了,时常拿出来戴着,但现在都不乐意把玩了。
司空绝觉得,这样下去不行,一定想个办法让夏锦华恢复以前那美丽自信的京城贵妇模样。
但夏锦华就是不认账,任凭他劝说也无效,直到元宵节前后的有一天,苗城的城主带着小姐过来要求联姻……
------题外话------
有错别字,明天修改,嗷嗷嗷,累死了,碎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