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上午——
洪逸推着四辆手推车,吭哧吭哧地回到集装箱改造房。
手推车是工地运送水泥浆的二轮车,里面装满了大量白银巨软虫的尸体材料。
例如肉块、骨骼、血液、断筋、性腺、内脏,甚至还有一整颗狮子头大小的水虫脑袋。
“累死了,一夜没睡,真心一夜没睡啊……这该死的小白在水里游得那么快,害我追了十几二十公里,直到半夜才追得上它,追上了它还临死反扑,差点要了我小命,真特么带劲,我就喜欢这么狂野倔强的大虫子……”
洪逸精神上很亢奋,但他一脸倦容,毕竟顺着河岸来回奔走了三四十公里,他的身子都大感吃不消。
更别说他还要推着四辆载满战利品的手推车,别说是双腿了,就连四根触须都累得快要抽筋啊。
不过洪逸对这他的收获非常满意。
得到那么多小白的研究素材,最起码够他研究个三四天了!
“大叔,快给我死出来,别贪睡啦赶紧来帮我个忙,烤熟这些软糯的白色虫肉看能不能吃!”
洪逸将四辆手推车停在门口,然后吆喝着御用厨师胡庆梁赶紧出来干活。
但铁门久久都未打开,也没有传出胡庆梁的回话。
“嗯?我不在的这晚,难道是出事了?不应该啊……小河边环境这么好,水里的虫子上不来,陆地的虫子又很少往这边扎堆,他应该有自保之力才对,毕竟他要顾着林妹的嘛……”
洪逸心生疑惑,不由得推铁门。
入目所见,洪逸都被吓了一跳。
赫见胡庆梁口吐白沫,双眼痴呆地躺在地上,像是一条失去了梦想的咸鱼。
一般男人平躺的时候,是呈现一个“太”字。
可是如今的胡庆梁,却是呈现着“木”字平躺。
“哦豁,大叔被酒色掏空的身子居然好了?不吃印度神药,他居然能恢复一丢丢男人本色?又或者是,他真的拿下了林妹?不愧是纵横都市的秃头情圣,我辈佩服佩服。”
洪逸呢喃之际,又左右张望了一下。
林妹居然不见踪影。
怎么不好好地待在屋子里?
不会是跑出去作死了吧?
倒是长桌上的巨大花蕾,似乎在一夜之间又粗了一圈。
微弱的幽蓝色荧光也更加明显,即便是光线充足的白天,这丝丝诡异的蓝光也非常抢眼。
还散发出浓烈的香味。
不是令人神清气爽的那种清香,而是让人杂念丛生的妖香。
嗅得越久,心中的贪婪、冲动就越是强烈,恨不得挣脱道德的束缚,释放自己心中最丑陋的一面。
“忽然就好想出去找小红,砍它砍个爽耶……不过昨天实在太累了,就先不折腾,改天再找它们爽个够。”
幸亏洪逸心志坚定,基因又大异于常人,所以没太受花蕾香味的影响,该干啥他还是干啥。
“大叔快醒醒,林妹人呢?”
洪逸踹了一脚胡庆梁的“木”字,硬生生把他踹回“太”字,然后语气不善地询问道。
但胡庆梁似乎受了巨大的打击,哪怕豆芽被踹,他照样目光空洞,一脸生无可恋的表情。
任凭洪逸试了不少方法,照样没能让胡庆梁恢复神智。
无奈之下,洪逸也只好任由他痴痴呆呆地口吐白沫,转而跑出去自己动手生火,试着用铁锅水煮小白的肉。
最后得出的结论是……
小白的肉又苦又臭,像是沾了油漆的蜜蜡一样难以下咽。
小白果然比小红差远了,就是个垃圾!
而接下来的三天里,洪逸依旧工作繁忙,起早摸黑地研究和培育虫子,研磨并析出各类虫液,然后抓来一只只下水道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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