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换下的旧衣,可要扔掉?”成衣铺的老板娘,是一个三十几岁的妇人,一张鹅蛋脸上薄施脂粉、相貌看着挺和善,因店里此时就任巧儿一个客人,她不管行动还是语言都极热心。
当然,跟其他人一样,老板娘初看到任巧儿时也挺震惊的,主要她看到眼前这个小姑娘,初看并不打眼,但细看,生着一张瓜子脸,眉毛弯弯,一双大眼睛乌溜溜的,一笑时还有两个酒窝。
虽然肤色有些黑也有些粗,但五官底子都不错,收拾收拾绝对算得上是一个出色的小美人,不过好看也罢难看也罢,这头发乱糟糟的,衣裳也一团的血污这又是咋回事?好奇之余未免觉得可惜,不由就多问了一句。
任巧儿正摆弄新衣的袖口,闻言抬眸一笑,“哦,不用扔,这衣裳虽染上了血迹,但洗洗还能穿。”长了这么大,任巧儿拢共没多少衣裳,替换的就两件,而且她心里有一个隐秘的想法,留着这血衣还有大用处。
不过任巧儿也明白老板娘是好心,因而回话时全程带笑,因笑容十分灿烂,倒又给她增了三分颜色。
见状老板娘看在眼里不由心中一动,心道,若这是自己女儿的话,一定好好养在身边,哪会让人给糟践成这样。额,想到这里时老板娘突然一愣,按说她并不知道这姑娘头上的伤咋来的,可为何就觉得她是被人欺侮成这样的呢?
惊奇之余,老板娘忍不住就问了。
任巧儿当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赶紧再次宣扬了刘氏做的事,巧合的是,这老板娘竟跟刘氏认识!
原来任巧儿姥娘留下的那家粮店,也在这镇上,这老板娘经常去那里买米粮,一来二去就认识刘氏了,这时听她竟做出这样恶毒的事,也惊叹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主要刘氏人长得挺白净的,又爱笑,别人还当她是个多么贤惠的人呢,谁知竟待继女这样狠毒。
“姑娘,你比刘氏那亲女儿生得好看的多了,头发再梳一梳,就是跟孙县丞家那位以美貌出名的二小姐比,只怕也不差多少。”看到任巧儿随便换了一身衣裳就精神面貌大不同了,老板娘赞赏地道。
并且这老板娘还是个行动派,说着话拉开她身边的一个小抽屉,从里面拿出一个精巧的梳子来,笑着递向任巧儿。意思让她将头发梳整齐。
任巧儿自是赶紧称谢,虽然她心里想的是,好看有啥用,有本事才最重要。但谁是好心谁是赖意她岂能感觉不到,成衣铺的老板娘绝对是好心。
于是接过梳子三两下她就梳了一个最简单的发式,就是那种三分的发型,脑后面的发散着,两侧的头发各编了一个麻花辫,编完后又向上挽了一下,并不是她图简单,主要是其他发型她都不会。
只是她穿越的这个时代,连最简单的皮筋之类的束发绳也没有,之前像原主,是用两根粉色的布条绑着发,她也不嫌难看,仍用这两根布条绑在了两侧。
但就是如此,仍换来了老板娘赞叹的眼神,直夸任巧儿手真巧,任巧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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