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的男人,身体累得快,但是恢复得也算快。虽然还是有些劳累的感觉,但是背着诸葛芬芬再走剩下的几层楼应该已经不成什么问题了的。因此,他毫不犹豫地直接背起诸葛芬芬就继续地往上面走去了。
现在这个时候,陈风终于胆敢看一下楼梯间里墙壁上面的楼层数,发现这里已经是二十三层楼,还有五层楼,他就可以把诸葛芬芬背到家里。这让陈风的心里感到一点振奋,他只要再坚持一会儿,那么就完全可以实现目标了啊。
终于,二十六层,二十七层,二十八层,陈风把诸葛芬芬背到了家门口。他最终可以松了一口气,转过头去对诸葛芬芬说道:“芬芬姐姐,到家里,你总该下来了吧?”
“我不下,色狼小笨蛋,我还要你把我背进家里面去呢。”诸葛芬芬竟然野蛮地对陈风说道:“你来开门吧。”说罢,诸葛芬芬就坤包里面取出家门钥匙来交给陈风了。
看到诸葛芬芬紧紧地抱紧自己的脖子,丝毫没有放松的迹象,陈风的心里也知道自己是无法再要这个野蛮女人按照自己的意愿去行事的。他只有乖乖地遵照诸葛芬芬的吩咐去做,才能够讨得她的欢心,哄得她高兴起来。不然的话,诸葛芬芬肯定还会像刚才那样去殴打陈风的。
因此说来,陈风没有对诸葛芬芬进行一点讨价还价,就默不作声地接过诸葛芬芬手中的钥匙,开始动手去开诸葛芬芬家的门。可是陈风发现这一扇防盗门还真的有些与众不同,他开了好一会儿之后,还是没有能够打开它。这就再一次引起了诸葛芬芬的不满。
“色狼小笨蛋啊,我说你都快要变成大笨蛋了啊。就连这样一扇小小的防盗门都打不开,你有什么用处呢?”诸葛芬芬一边数落着陈风,一边又伸出右手来重重地打了一下陈风的头顶。并且她还真的很舍得下手,直打得陈风的头顶咚咚直响,简直比人家那结敲门的声音还要大了。
“芬芬姐姐,你的这个防盗门有些特别,我从来没有开过啊。你教一下我打开吧。”陈风小声地为自己辩解,对诸葛芬芬说道。
“色狼小笨蛋,你看到门上的保险没有啊?要先打开保险,然后才要以用钥匙来把门打开啊。”诸葛芬芬把陈风打了一顿之后,方才提醒他说道。
陈风一看,不禁无语了。原来只是一句话的事情,诸葛芬芬竟然也要如此地折腾自己,那么她明摆着就是要在捉弄自己的啊。陈风的肚子开始充满着怒气起来。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他才能够朝诸葛芬芬爆发出来而已。他打算还是要等到自己跟诸葛芬芬上床之后,才好把自己肚子里面的怒气完完全全地朝诸葛芬芬发泄出去。
陈风把防盗门打开之后,就背着诸葛芬芬走进房子里面去了。因为还背着诸葛芬芬,陈风自然不可能去仔细地打量诸葛芬芬的房子摆设,但只是这随便地一扫眼之间,他已经看到房子里面的装修和摆设都是十分豪华和漂亮的了。看来诸葛芬芬不但是一个美丽的女人,而且还是一个十分会享受的女人啊。
房子的门后就是一整排的鞋子,有各式各样的高跟鞋和中跟鞋,单单这些鞋子,就知道诸葛芬芬的花费肯定不少了。陈风知道她一般都是要先换鞋子,才能够走进房子里面的客厅当中。于是,他就把诸葛芬芬放在鞋子旁边的一张小凳子上,然后自己又十分主动地换上一双拖鞋,准备走进客厅里面倒水来喝。
陈风可以说是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把诸葛芬芬背上楼来,现在已经万分口渴了。虽然这里是诸葛芬芬的家里面,但是他可不敢奢望自己做为一个客人,还能够得到诸葛芬芬的茶水招待。像诸葛芬芬这样的女人,肯定不会屈尊地为陈风斟茶倒水,必定是要他自己来动手的。
陈风刚想走进客厅里面,只听见诸葛芬芬又突然在背后大声地叫住他,并且还大声地命令他说道:“色狼小笨蛋,你别急着走啊。快来给我换鞋子吧。”说着,诸葛芬芬还把自己的一双纤巧美脚往陈风的面前踢了一下。
陈风听到诸葛芬芬的话,虽然心里面真是一百个不愿意,但也不得不耐心地掉转过头来帮诸葛芬芬换鞋子了。他在心里又不由自主地拿起诸葛芬芬跟成诸葛芳芳比较起来。想起有一次自己到成诸葛芳芳的家里面去时,陈风想着讨好成诸葛芳芳,就提出来主动要帮成诸葛芳芳换一下鞋子,可是成诸葛芳芳却还不愿意呢。
她哪里会像现在的这个诸葛芬芬一样,竟然大言不惭地命令陈风给自己换鞋子了。她还真的是想当起古代封建社会里面的太后一样,要陈风像太监一样地服侍着她,也好以此来让她满足一下大大的虚荣心。
不过呢,陈风觉得自己现在既然想讨到一些诸葛芬芬的好处,还要仰仗她多多帮自己在成诸葛芳芳的面前美言几句,那么他还是强忍着心里面的不快,好好地服侍着诸葛芬芬就行了。刚才那么大的困难他都已经克服了,可不能够因为这小小的一点挫折而彻底放弃。陈风摸手帮诸葛芬芬换好鞋子之后,又拉着她的手一起走进客厅里面,然后摸自给她倒来一杯浓浓的茶,方才让诸葛芬芬十分满意,开心而笑。只有这样子,陈风才可以顺利地把她哄到床上去。
也许是因为肚子里面确实是有些气愤,陈风把诸葛芬芬弄到床上之后,就拼尽全力地去干活,把诸葛芬芬那具雪白的身体当成了自己的发泄口,对她实施起狂风暴雨式的摧残。所认,陈风就得到了很好的情绪发泄,并且还伴随着那种无可方状的快乐感觉。他觉得刚才自己背诸葛芬芬上楼来所吃过的那些苦,可以说是已经完全抵消了。
诸葛芬芬的身子通体雪白,没有一点斑纹,真是美丽之极。她虽然是野蛮了一点点,但却也能够让陈风得到极大的快乐。在诸葛芬芬的身上,陈风能够暂时忘却所有的烦恼。可这也只是暂时的。等到事情结束之后,陈风还是要面对着诸葛芬芬的野蛮行径。并且他还不能够有一点一丝的反抗之意。只有如此,才能够得到诸葛芬芬的满意。
陈风在离开诸葛芬芬家的时候,居然产生了一个邪恶的想法,那就是等到他成功追求得到成诸葛芳芳之后,就要马上把诸葛芬芬这个太过凶恶的女人给甩掉了。不然的话,如果长久地跟她一起相处下去,陈风相信自己尽早有一天会被诸葛芬芬给折腾死掉了。他还年轻得很,可不想如此之早就失去命啊。
小汽车子经过市里的人民医院时,陈风想起自己的兄弟明亮还在医院里面住院呢。上次他来医院看明亮的时候,明亮还是处于昏迷状态,使得陈风根本无法问他是谁下的毒手。如果是让陈风知道是谁把自己的好兄弟打成这样子,那么陈风当然要毫不犹豫地为自己的兄弟报仇雪恨了。
陈风买了一大袋子的苹果,走进医院里面去看望明亮。当他走进明亮的病房里面时,发现明亮的床边还坐着一个穿白色衣服的中年女人。尽管一眼看上去,这个女人确实已经不年轻了,但陈风凭着自己那双锐利的目光,还是可以看出她年轻时年相貌肯定也是一等一的漂亮,绝对是一个曾经漂亮过的美女。他跟明亮认识以来,已经有挺长的一段时间,却还没有对他的家人有过多的了解。
在陈风看来,这个中年女人肯定也是明亮的家人才对。陈风听到中年女人在跟明亮小声地说话,不由得心里大喜。因为这说明亮已经从昏迷的状态当中醒过来了啊。
“大哥,你来了!”明亮一眼看到陈风之后,就立刻首先礼貌地朝陈风打招呼道。
“嗯!明亮,你醒了。这就是太好了。”陈风欢喜喜地走到病床前,把手中的苹果放在床头的桌子上面,然后就拉起明亮的手来大声说话。
“大哥,你有空来看我,我已经感不尽,根本不用再给我买礼物了啊。”明亮的脸上有一些不敢当的神情,轻声对陈风说道。从这里看来,他还真是把陈风看做是自己的大哥啊。
“一点苹果而已,不算什么礼物。”陈风谦虚地笑着对明亮说道。
随后,明亮方才正式介绍陈风跟这个中年女人认识。原来这个中年女人叫做沈洋,是明亮的婶子。她是一个寡妇,没有孩子,一直跟着明亮一起在这个不是自己家乡的大城市里生活,现在是一家超市的会计,有着自己的正当工作。陈风不知道明亮为什么对自己介绍得如此详细,但是他对沈洋确实是挺有好感的。
当着明亮的面,陈风可不能够跟沈洋有过多的表示了。他只是跟着明亮也叫了一声沈洋“婶子好”之后,再跟她随便寒暄几句话之后,就认真严肃地问起明亮受伤原因的事情来。明亮告诉陈风说道;“大哥,打我的那三个混蛋都是往事不回首
陈兰嘴角洋溢着一个坏笑,对陈风的表现毫不吃惊,趁胜追击道:“也就小柔能制得住你,你到底做了什么丧尽天良的事?怎么每次看到小柔都像是老鼠见了猫似的?”
陈风尴尬的笑了笑,说道:“没事,没事,兰姐,我去买瓶红酒,晚上犒劳犒劳各位美女租客。”刚说完,陈风就像个兔子似的,溜了。
陈兰微眯着双眼,看着陈风落荒而逃的背影,小声嘀咕道:“你以为你不说我就不知道了?小柔早就招了,小丝丝啊,不知小柔的咪咪可好吃啊?”
这话是陈风走后才说的,要是被他知道了,指不定要羞成什么样。这套房是陈风的母亲三年前买给他的,房子很大,一百四十多个平方,有一厨两卫、四个房间和一个小书房,在当时这套房加上装修就花了七位数以上,是陈风的母亲送给他十五岁的生日礼物。由于父母离婚,陈风既不愿跟着母亲又不想跟着父亲,加上他身上的一些小秘密,索也就一个人出来住了,可住了没多久,陈风就感觉这么大的房子一个人住实在是有些冷清,正好那时周天王的功夫在播。
自从他看到功夫上包租婆的美好生活后,心中便动了自己做包租公的心思,而且是一发不可收拾,于是便有了陈兰、小柔、圆圆这几个人。
这三人中陈兰来的最早,在陈风的房子里住了将近两年了,陈兰是外地人,来江市上班,自然要租房子住,机缘巧合之下,陈兰便住在了陈风的房中。
其次是小柔,全名东方寒柔,别看她名字里有柔,其实格根本就一点也不柔,是个母老虎似的人物,她倒是江市本地人,这点听口音陈风就知道了,她在江市市公安局刑警队上班,据说还是江市的散打冠军,武力值极其彪悍。
最后来的是圆圆,圆圆就叫圆圆,不过此圆非彼圆,她的真名叫元圆,是两个谐音字,陈风一般都称呼她为圆圆,谁让她两个字都不需要分呢?谁说不是呢?
圆圆是这三人中最神秘的一位,虽说她住在陈风的房子里已经有一年了,可陈风至今还没有搞清楚这个圆圆是什么来历,只知道她在一家广告公司上班,连是不是本地人都不知道,不过她人很好,很温柔,是个贤妻良母似的人物,房子里的所有家务基本都是她在做,包括陈风房间床上的被子都是她铺的。这三人中,最大的是陈兰,其次是圆圆,最后是小柔,即使是最小的小柔也比陈风要大上两三岁,所以一般情况下陈风都称呼这三人为姐姐。当然这姐姐也不是白叫的,自从这三人来后,陈风就没做过家务事了,还经常跟着这三人后面混吃混喝,有时也要为这三人承担些义务。
比如说这三人遇到追求者时,陈风要假扮她们的男友;她们想请假不想上班时,陈风要充当她们家里生病需要照顾的小弟弟;她们出去逛街时,陈风要负责拎包和做护花使者。等等这些,不一而足。陈风也一直乐在其中,对于他而言,这三个女租客都是他的亲人,为亲人做点事又算得了什么呢?至于陈风为什么会见着小柔就怕,像老鼠见了猫似的,这事得从小柔搬进陈风的房子半年后,开始说起。那时陈风十七岁,陈兰搬进房子一年,小柔半年,圆圆还没来。
小柔是江市本地人,格上面也继承了江市美丽女子的泼辣劲,她平时爱喝点小酒,而这问题也就出在喝酒上。有一天晚上,陈兰出差去外地不在家,被逼无奈的陈风只能重操旧业,拿起锅碗瓢盆为自己和小柔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倒不是陈风非想做这顿饭,而是小柔长这么大根本就没进过厨房,连盐和味精都分不清,而家里只有陈风和小柔两人,万般无奈之下陈风只能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小柔下班后回家,看到满桌子菜自然是满心欢喜,原本她还在愁着晚饭没着落,可没想到惊喜就在眼前,尝了一口陈风做的菜后,小柔直竖大拇指,心想这么好吃的菜怎么能无美酒相伴呢?于是小柔从她的房间中拿出一瓶古井贡酒,硬拖着不能喝酒的陈风喝了几杯,而她自己则将那满瓶一斤左右的白酒全都灌入肚中,这一喝,问题就来了。陈风不胜酒力,一两酒就能让他喝的酩酊大醉,而小柔虽说能喝,可一斤白酒喝下去,也将她喝的神志不清。喝醉酒的人一般分为三种,一种是喝醉后还吵着自己没喝醉要接着喝;一种是喝醉后全身上下直感觉血沸腾,恨不得将身上的衣服全部脱完,这种类型的人喝酒后都会弄出些事才罢休;法出来,我照做成不?”
“那好,你先出去将昨晚的碗筷洗干净,顺便将屋子打扫打扫,一会我们再谈。”小柔挥手先将陈风弄了出去,关上房门后仔细的检查了下身,确定自己的黄花闺女之身还在时微舒了一口气,心里放心了不少。
陈风听话的将碗筷洗了,房子打扫干净,然后走到自己的房间前敲了敲门,说道:“柔姐,你想好了没?”
“想好了,你进来。”小柔一时半会并没有想出什么好主意来惩治陈风,可自小就古灵精怪的她自然能整出些与众不同的想法。
陈风胆战心惊的走进房间,看到小柔朝他露出个恶魔般的微笑时,心想这下可惨了。
“其实也没什么,以后我说的事你照做就行了。”小柔笑呵呵的说道。
陈风诧异的点点头,心里放心了不少,可紧接着小柔的一句话便让他愁眉苦脸起来。
“为了考验你是否对我言听计从,先唱一百遍征服来听听。”小柔毫不客气的说道。
陈风苦大仇深的看着小柔,咬了咬牙,用他那被驴踢破了嗓子唱道:“就这样被你征服……”
离古寓小区不远处,有一家为名易呗的中型超市,它是附近能买到红酒的唯一场所。陈风快步走进易呗超市,直往超市后方放有红酒的货架处走去,随意挑选了一瓶价值百元左右的长城干红,付过帐后快步回了房子。这时天色已经渐暗,时间也不知不觉走到了六点半,这个时间正是小柔和圆圆回家的时间。陈风再一次兴冲冲的走进属于他的那套房子,果然看到了两个如花似玉的美人,正是小柔和圆圆。
小柔身材高挑,配上一身警服让她整个人看上去有一种说不出的英姿飒爽,再加上她那由于长期执行任务晒出来的健康芥麦色肌肤,浑身上下给人一种异样的魅力,好似一只未被驯服的野猫,挠的人心里直痒痒。元圆则不同,她给人的新成员的诱惑
已初识女人的陈风看到这一幕差点有些把持不住,双眼直勾勾的看着陈兰,不懂加以掩饰。陈兰擦好头发,回头望向陈风,看到他那呆愣愣,口水直流的模样,不由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大惊失色,立马转过身。陈风已发觉到不对,可陈兰转身后却将她全身上下玲珑的曲线和挺翘的臀部凸显出来,看了一会后,陈风极其羞涩的垂下头,实在是不好意思再看了。
“要不你去洗个澡吧,洗澡间在那边。”陈风像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指着左边说道。
陈兰从行李中拿出几件换洗衣服,满脸通红的奔向洗澡间。听着浴室里传来的哗哗流水声,陈风的心乱了,他像锅上的蚂蚁一样左右来回不停的走在客厅。
“对了,你叫什么啊?吃过没?”陈风想起电视剧中的某些情节,站在浴室门口大声叫道。
半响,传来一个温柔的声音:“我叫陈兰。”
“哦,我叫陈风。”这一说,陈风意识到不对,他好像已经介绍过自己了,难道他已经开始语无伦次了?
虽没有听到陈兰说自己饿的回答,可多少有点人生经历的陈风明白一个女孩子出门在外,加上又是作文的讲解
朱盛富清了清嗓子,将一些想法压入心底,说道:“今天我们来讨论讨论高考作文如何写才能得高分,大家可以畅所欲言,我先开个头。”
“历届高考作文都是一个重点,也不乏有些老师猜中了高考作文题目,结果大部分学生都得了高分,市一中也有老师如此,也的确有人成功过,但那都是昙花一现,不可能年年都猜重,在我看来只要平时多写、多看、多思考,每个人都能写出好的高考作文。”说完,朱盛富看着讲台底下的学生,意思是让他们也说说。
作为一班之长,刘玉自然是要配合班主任做好班上的工作。如果和班主任没有一定的默契,或者了解,那么她做这个班长肯定是很累人的,这一点在高中如此,在大学里也是如此。
“我觉得写高考作文有个很重要的一关,那就是字,如果一个人字写的好,或者说不需要多好,只要能做到工整、整洁,那即使作文内容空洞了些,也能获得个中等的作文分。”
刘玉站起身,侃侃而谈道。朱盛富微微点头,很是满意的看着自己的得意门生,笑着说道:“不错,刘玉说的很好,大家有什么要补充的?”
“我觉得写高考作文要有一定的词语储备量,不一定说要做到用词全部准确,但至少要能让人看到这个词,就能明白什么意思,最好能做到同一个意思能同时用好几个词去描绘,在挑选出其中最合适情景的词,这样的高考作文一般都比较容易得高分。”话音刚落,一个身强体壮、带着眼镜的男孩说道。这个男孩叫王易阳,是陈风他们班的学习委员,家里条件据说也不错,他一直在追求刘玉,可惜刘玉一直在拒绝,可谓是落花有情流水无意。
刘玉讲完,他自然要迎风而上,这可是个讨好刘玉的好机会,王易阳自然不能放过。
朱盛富点头说道:“不错,言之有理,同学们可以在想想,有什么好的意见可以来出来分享分享,对自己和他人都有好处。”
“我觉得写高考作文要能熟练的运用排比、比喻、拟人等等这些修辞手法,这些东西只要能做好,高考作文拿高分是轻而易举的事。”
“我认为写高考作文要言之有物,最好能结合实际的例子来证明,这样可以增加语言的说服力,让看的人不自觉的认同作者的观点。”
接下来又有几个学生讨论了下关于高考作文该如何写、怎样写、要做到什么,大都说的还可以,朱盛富作为这场讨论的发起人自然很高兴。可不到一会他就发现大家说的东西开始重复,有新意的越来越少,大家听得也索然无味。
朱盛富看着情况越来越不妙,只能将讨论打断,说道:“好,大家说的都差不多了,原本应该由我来总结了,但我们班有位同学曾经写过一篇文章拿了全国某概念一等奖,还在江市日报上发表过,大家想不想听听他怎么说?”
这话一说完,讲台下面便议论的火朝天。
“哦?我们班还有人写作文拿过这么大的奖?是谁啊?”
“是啊,要不是老班说,我还真不知道。”
“我猜肯定是个深藏不露的大侠似的人物,指不定还是个帅哥呢?”
“不简单,不简单那,某概念可是全国最受关注的写作大赛啊,能在那上面拿奖的后来基本都成了全国或各省市的作协成员啊!”
陈风听着四周同学交头接耳的声音,心里暗暗叫苦,他知道朱盛富说的是他,那年拿某概念大奖时他才上初二,那篇作文的确是他写的,可不知道该了多少遍,光光草稿就写满了一本五十页左右的a4纸。
他自小就爱看书,上小学时别人都在看格林童话、一千零一夜时,他已经在看四大名著和国内外名著,如果不是家里管的严,他恐怕早就把眼睛看瞎了。到初中时老师要求写日记,他便开始一点一滴将自己看的东西记录下来,写作水平也越来越高,巅峰便是那篇拿了全国一等奖的作文。可他后来受了玄幻小说的荼毒,再加上父母离婚,他已经有五年没写过一篇正式的作文了,现在让他讲讲怎么写高考作文,那不是难为人嘛?
果真是怕什么来什么,陈风刚在打鼓就听到朱盛富拉开大嗓门说道:“下面揭晓谜底,他就是陈风。”
“啊?竟然是他?陈风虽然成绩不错,人长的也还行,却从没听说过他作文写的很好啊?”
“就是,就是,老班没搞错吧?不显山不露水的陈风怎么看也不像是个文人啊?”
“哎!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陈风平时只跟诸葛小盛在一起玩,可真没想到它竟然还有这个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