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章某痴手误,标题更正为:对男人而言是诱/惑物,对女人而言……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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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影国际商城。
三楼。
“这么说,陌陌是自个儿离家出走?”阮卿悠陪着倾玖逛商场,原还想着儿子丢了她怎么就有心思出来逛,猛地听到这个消息,她嘴巴张大,就没差塞个鸡蛋进去了妗。
“这小屁孩毛还没长齐呢就知道离家出走了,而且还那么别出心裁地一走就走到国外去了。艾玛我说倾玖,这样下去还了得,你们家迟早要被他败光啊,我劝你,还是趁早断了他的零花,省得他三不五时闹那么一出,有你这个当妈的受的。”
想到陌陌自知犯错,不敢亲自给她打电话反倒借助云以晏帮忙的情景,倾玖不知怎的,突然堵得慌跬。
将一件连衣裙照着阮卿悠身上比划:“原想着我飞一趟多伦多将他接回来,不过何老爷子亲自派人去接了,我也就不用再操什么心了。”
“你就专心当你的新娘吧,那小鬼头自个儿跑国外都没走丢,现在何老爷子亲自派人去接你还怕丢?”阮卿悠不以为意,将那件连衣裙往旁边衣架上一挂,“明明是来给你添置衣服的,你一个劲给我挑干嘛?”
倾玖顿步:“卿悠,你说,陌陌为什么偏偏就去投奔了云以……云教授呢?”
在她的记忆里,牧晋是因着阮卿悠的原因才勉为其难地好心帮她照顾陌陌的,她和牧晋虽然称不上熟,但也算得上普通朋友。孩子让他帮忙照顾,一开始她是完全不放心的。
毕竟那么小的孩子,她得忍痛将他交给别人。
他在襁褓里头伸展着小胳膊小腿,被这个残忍的世界遗弃却察觉不到周身对他而言的黑暗。那般纯粹的一个孩子,在她失去了自己亲身骨肉的那个雨夜,于她而言,便觉得是上天的恩赐,对她的补偿。
她彻底地失去了自己的孩子,就连想要认领死胎的希望,都被医院残忍地告知被清洁人员一个不小心处理掉了。
那会儿,她没有一个人可以倾诉,也不敢将这件事告诉任何人。
唯有漫天的绝望席卷着她,告诉她这一切都是真的。
小产的身体虚弱得很,她却跑出医院,大雨滂沱,打在身上脸上,纠疼。
可她的心,却麻木至极。
她的孩子,成为了死胎,她连见他(她)一面都没有机会。
那是属于她的孩子,也是属于何瑾朔的孩子。
可何瑾朔,前一/夜,还在伦敦,以庆祝沈怜伊顺利在学术周刊上刊登文章为名,让周围的同学及好友纷纷录制了祝福留言,并以此为契机,单膝朝着他心中最爱的女人下跪求婚。
而他单膝下跪求婚的女人,大腹便便。
那,是属于他的孩子。
她和他的孩子没了。
而他和沈怜伊的孩子还在。
她和他的孩子得不到他的喜爱与祝福。
而他和沈怜伊的孩子每时每刻都能拥有他的关心。
这,便是天壤之别。
脸上早已被雨水浸湿,她完全就睁不开眼。
站在桥上,望着底下的水。
因着黑夜,深不见底。
她从未想过死,那是弱者的表现,更是对自己不珍不爱的表现。可那一瞬,她竟不由自主地朝前跨了一步,想要看清楚底下那黑不见底的水究竟在暴雨的璀璨下涌现着怎样的现象。
也便是在那一瞬,一个人影冲出,竟朝着她奔来。
然后,她的怀中便被塞了什么东西。
再然后,她身上的包就被人抢了。
临了,她似乎还听到那人在大雨中的话:“以物易物!我可不是白抢你包的!”
视线落在怀里头皱巴巴的孩子上,她竟忘记了呼吸,更忘记了去追那人。
甚至连那人是男是女都不知道。
只知道,她的怀里头,有着一个会嘟着嘴,会砸吧砸吧嘴的,连眼睛都睁不开的孩子。
那种被新生命震撼的力量,让她蓦地,脸上绽放一抹比哭还难看的笑。
陌陌,是让她从绝望的谷底站到希望的顶峰的孩子。
如果可以,她不愿意将他交给任何人照顾。
尤其还是跟她关系并不怎么熟的牧晋。
可那会儿,她却不得不为。
好在牧晋虽然对陌陌嘴上是诸多鄙夷,实则对他确实很疼爱。尤其是他的未婚妻许薇不能生育,她是完全将陌陌当成了自己孩子疼爱的。
可她,是无论如何都想不通,陌陌怎么会那么亲近云以晏。
虽然她以前根本就不知道云以晏离开H市后去了多伦多。
可现在是知道了。
但,一个纽约,一个多伦多,
陌陌和云以晏应该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吧?
可他对云以晏的熟悉度与喜爱度,甚至比牧晋这个常年照顾他的人还要熟。
游乐场时,明明云以晏和牧晋先后走过,他问的却是“倾小玖,那个人是不是云叔叔?”。
牧晋的话也似是而非:“陌陌,上次你不是觉得云叔叔才是你爹地的吗?那么巴巴地认他当爹地,这次居然给自己找了个继父,小孩子家家这么朝秦暮楚可不好。”
陌陌他,竟然跟云以晏如此熟悉,熟悉到,这种程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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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玖,我听你嘴里头说‘云教授’那三字,怎么就那么别扭呢?”阮卿悠注视着倾玖,“大学里头咱们上他的课,你一开始还因为被他训规规矩矩的,不过后来你可都是一直对着他大呼小叫着云以晏的。上次我相亲是真的不知道那个人是他才将你给叫来的,可看着你们两个那别扭劲,总觉得怪怪的。”
“你想多了,人家教授级别的,我不恭敬着点怎么行?”
云以晏……
被阮卿悠这般一说,倾玖才发现,他当她硕导的那两年,她真的是那般没规矩过。
从一开始被他点名当他的御/用助理开始,她心里头对他的抵触不是一星半点,每次去他办公室,都是抱着一种视死如归的精神。
直到那一次在他的办公桌上发现一本最寻常不过的书——《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
对于学法律的人而言,那本书早就耳熟能详了。可他身为一个这方面颇有建树的教授,居然还在翻阅。
她忍不住调侃出声:“不是吧教授,这本书我早就看完了,你居然还在看。你可是知识渊博的云教授啊,你居然落到我后头去了。”
那会儿,她是完全脱口而出。
没有深/入思考。
一直到许久后她才明白,他那般日复一日地翻阅一本最寻常不过的著作,是因为他最开始接触的是西方法律。
身处大洋彼岸,对于他而言,从新闻学跨度到法学本身便已经是一场突破了。
可他还得从西方法律过渡到中国法律,由于制度文化的差异,里头的条款也是千变万化,更何况中国文字博大精深,有时甚至仅仅只是一字之差,也有着另一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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