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还有一个乐队演奏着零零碎碎的音乐,当沈倾城牵着沈贝贝走进去的那一刻,只感觉自己好像是走到了一个音乐的世界。
而在乐队的一角,有一个男人安静的坐在那里。
他黑色的碎发零零碎碎的洒在休闲的格子衬衣上,衬衣是深红色的,就好像午夜盛开的血蔷薇,反而衬得他的后颈肌肤更加的雪白。宽阔的肩膀哪怕是坐着已经让他有了美男子的架势。
他就好像一个与世隔绝的人一样,单单拿着一个厚厚的本子,手中握着一支钢笔,似乎在上面写着什么。
别的人都在谈笑风生,只有他一个人安静地坐在那里,反倒一下抓住了沈倾城的注意。
所以,她才能从他的背影中找到熟悉的感觉。
不知道是不是今天遇见的熟人特别多,沈倾城第一眼就感觉到这个男人好像那晚的人,可是……
严爵西不是在中国吗?怎么会突然来加拿大?
顺着沈倾城的余光看过去,沈贝贝也看见了坐在乐队前的男人。
眼睛立刻眯成一条线,心里突然思索着,顾情深怎么也在这里,他这次不是只是到这里度假的吗?怎么还会参加活动。
男人偶尔抬头,抿着的唇角轻轻咬合,像是在思考着什么,感觉到音乐的起伏,他好像受到了启发,两眼发光,转着笔尖又开始在纸上唰唰唰的写了一大篇。
“一姐,那个男人好特别哦。”
突然说话的沈贝贝眼角露出一抹邪笑,是的,她是故意的。
故意让沈倾城去接触顾情深,就好像两个人可以彼此的熟悉了,再谈合作那岂不是更加容易的多?
这个小机灵鬼哪里知道有时候天意弄人。
就在这时,男人站了起来。
这个小小的动作,彻底的让沈倾城无法听别人说的任何话。
周围的所有杂音都被心跳声盖过了。
然后,她看见男人站起来,朝会所的走廊走过去。
那应该是……门口。
原来这个男人不是庆功宴的人,只是一个来这里消遣的客人罢了。
可鬼使神差的,沈倾城更想看清他的脸了。
内心还在打着鼓,猜测着是不是严爵西。
她慌乱地跟了上去,也不管后面沈贝贝的大声呼唤。
眼看男人转过了会所的大堂,就要走出去了。
沈倾城着急的追上去,因为小跑,再加上高跟鞋太高了,刚走下会所的门,就在台阶上崴了一下。
疼痛瞬间蔓延,让她立刻弯下了腰,扶着自己的脚踝。
再抬头,已经看不到那个男人的身影。
朝着她走来的一男一女完全挡住了她的视线。
男人穿着armani最新一季的男装,手表是rolex的经典款,袖口微微的挽起来,领口和袖口都干净整齐,手指修长,指甲修剪得恰当整齐。
女人留着中分的卷发,金色的发色看起来耀眼,西方人白色的肌肤在低胸的吊带长裙里更是衬得美丽动人。
女人很自然的挽着男人的手,正含笑看着她。
沈倾城盯着男人看了很久,止不住对着那个男人下了一个定义:败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