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了。结果出嫁的当天,进了洞房,一摘盖头,她看到眼前的新郎官是一个瘸子加丑鬼,一下就傻了。”
在那个时代,确实会有这样的悲剧。
王老师叹口气说,当时堂已经拜了,洞房也进了。李家把彩礼收了,甚至做买卖欠的债,老王家都帮着还上了,这时候再退婚,显然不可能。李双籽又哭又闹,寻死上吊,但这一切已经成为了既成的事实。
这悲剧一样的婚姻,刺激最大的是王老三。王老三直到他哥哥成亲后,才知道原来嫂子就是自己青梅竹马发誓要生活在一起的女孩。此时木已成舟,李双籽成为了二嫂,嫁给了丑陋不堪的二哥。王老三当时的心理肯定极度扭曲。后来发生的事,也是顺理成章。
没错,王老三和李双籽私下通奸了。这是整个灭门惨案的火药线。
说到这里,王老师一再强调,这些家族秘事都是他从第三方听来的,至于是不是事实就不清楚了。据说王老二是性无能,可能是因为小时候生理的残疾所致,他在炕头上满足不了妻子,不但如此,他还是个变态的人。晚上关灯之后,他不停地折磨李双籽,用扦子捅她的手指头,滚烫的旱烟烟锅烫李双籽的肩膀。裤裆里那玩意不好使,就用嘴咬用手掐。李双籽白天只能穿高领衣服,不敢露脖子,因为里面全是伤痕。
王老三和李双籽勾搭上,具体情形不为外人道哉,但细想想也很正常。这么一个苦闷的女人,寻求一个所爱的男人的安慰,也在情理之中。
事情发生在两年之后,李双籽怀孕了,王老二心里明镜一样,知道孩子不是他的,这话偏偏还没办法说出来,只能打碎牙往肚子里咽。
全家人兴高采烈,最苦的有两个人,一个是做了王八的王老二,一个是眼睁睁看着亲生儿子不能认的王老三。
孩子生下来的当天,王老二看着眉目清秀的孩子,一股邪火上来,当时就控制不住了,把无辜的小孩子扔进了火盆里。
李双籽眼睁睁看着亲生儿子,被炭火活活烧死,孩子临死前凄厉的哭声彻底把她折磨疯了。
通奸的事情随即也暴露出来。还在坐月子呢,李双籽就从暖和的被窝里赶出来,在王家祠堂面壁忏悔,一跪就是一宿。天寒地冻,她下身涓涓流血,根本没人理她,谁让她不守妇道呢。
不但如此,王家的老大媳妇最是刻薄,当着面骂她臭婊子,勾引小叔子之类的话,老太太也骂,说孩子死了活该,生下来也没屁眼。丈夫王老二更是拿她不当人,呼来喝去,抬手就打,张嘴就骂。
自始至终,李双籽都没说这个跟自己通奸的男人是谁。她还在保护心爱的男人王老三。
而害李双籽到这般地步的王老三,慑于老太太的威严,也不敢再和李双籽接触。他看到李双籽就躲着走,再不和她接触,生怕李双籽把他咬出来。还用非常恶毒的话,警告李双籽,不要再来勾引他。
所谓哀莫大于心死吧。就在那天,李双籽勾引了一个乡下雇工,和他上床,使出浑身解数,让这个雇工神迷颠倒。她这么做目的只有一个,让雇工出去到镇上的药铺,代买一种药。
这种药叫做红砒。无色无味,剧毒,食者肠穿肚烂,神仙难救。
李双籽拿出所有的私房钱,串通雇工和厨房里的小工,偷偷把药下在饭菜里。等到药效发作,她从柴房拿出一柄锋利的柴刀,把王家大宅的门锁好,顺着院子往里走,看见人就杀,一刀下去,血溅五步。
这个案子发生在上个世纪三十年代末期,当时还是国民政府主政,县长拿到卷宗以后,他就提出一个最大的疑点,李双籽是弱女子,怎么可能有力气杀了一家二十多口呢。
据曾经到过现场的侦缉队长说,当时他们包围王宅,进去之后血流成河,血都淹到了鞋帮。他们是在老太太的内宅发现了凶手李双籽。这娘们一身血,坐在台阶上,衣服是大红的,不知是鲜血染的,还是原色就是如此。她的脚边放着两颗头颅,一颗是老太太的,一颗是王老三的。都是硬生生用柴刀割下来。
至于李双籽怎么有力气杀人,这个无从考证,铁一般事实就摆在眼前:灭门案,就是她干的。或许,怀有强烈怨念的女人,能爆发出自己都想象不到的力量吧。
李双籽在出嫁前并不是五体不勤的弱小姐,有时候也帮助家里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农活。再说,她还串通了雇工……种种猜测随着当事人的死去,随着日后的一场大火,都淹没在时间的尘沙里。
就在那天,李双籽当着侦缉队警察的面,用柴刀捅进了自己的心窝,插得极深,一身鲜红,躺在血河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