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上苍给了人类生命,却又只有短短几十年,实在太可惜,有谁不珍惜生命,不想健健康康的多活几十年?”
“正因为有期限,所以生命才更值得珍惜。永无止尽的生命,带给人的只有无尽的孤独和痛苦。”
叶漓看了他一眼,一言不发地牵起他的手,她没说什么,只是在心中暗暗发誓,少华,以后你不会再孤独了,因为你有我。
“嗨,美女你好!”一个身穿黑色西装的人走过叶漓面前,冲她摆手问好。
叶漓回以一笑,摆了摆手,走廊里的其他人见状,却像看怪物似的瞅着她。
叶漓转身问龙少华:“他们都怎么了?”
龙少华摸上了她手上的绿玉戒指,思索道:“也许是戒指的通灵力量作用,导致你现在也能看到死神了,普通人是看不到的。”
叶漓怕他心中愧疚,忙道:“这不是你的错,我从小就能看见,只是以前需要运起精神,全神贯注地才能看到,现在更容易了一些而已。你说他们是死神?”
龙少华以眼神示意那些来来往往的黑衣人,道:“他们手中的锁链,就是死神的勾魂锁。在医院里等着,一旦有人死了,立刻用勾魂锁勾走生魂,然后带去鬼门关,离开阳间。”
“哇,没想到传说都是真的!”叶漓惊得睁大了眼,不知是从小就见惯了,还是身边有龙少华在,她非但不害怕,反而十分好奇:“可是为什么死神都穿西装打领带?死神不应该是黑白无常,伸着长长的舌头,穿长袍马褂吗?”
一名黑衣人走过叶漓身边,闻言又顿下脚步,道:“小姐,时代不同了,地府也要与时俱进呀。生魂看见我们穿着古代的长袍马褂来勾魂,像什么样子,是不是?”
黑衣人的脸几乎贴在叶漓的脸上,叶漓瞪着他,道:“你还能听见我们讲话?”
黑衣人摊了摊手,朝龙少华道:“皇上,这位小姐好像有点傻呀!”
叶漓一脸莫名地望着龙少华。
龙少华黑了脸,道:“大司马,说过无数次了,我如今已经不是皇上。”
“微臣也不是大司马,而是地府死神。”黑衣人不卑不亢地说。
叶漓的嘴巴已经能塞得下一枚鸡蛋了。
龙少华见状,只得解释道:“这位,是我从前的大司马,死后去地狱当了死神。也不知道阎王爷怎么想的,让一个堂堂的大司马去当个小小的死神。”
大司马嘴角抽了抽,道:“当死神也不错,总比当大司马整天被皇上恐吓威胁得好。而且,我马上就快升职当阎罗了。”
“恭喜恭喜!”叶漓喜笑颜开:“地狱什么样子?好玩吗?”
大司马斜睨叶漓一眼,不咸不淡地哼道:“小姐你那么好奇,跟我下去看看不就知道了?”
龙少华忙一把搂住叶漓,戒备地盯着大司马,道:“你敢!”
大司马上上下下地打量着龙少华,惊讶道:“皇上,你不是吧?这位姑娘早晚要下地狱的,你以前宠爱的那些女人,还不都是我亲自来勾的魂,你……”
“你才去下地狱呢!”叶漓一拳头轰了出去,不知为何,听见他说龙少华以前宠爱的女人,心里就是有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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