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了他这骇人听闻的要求,只觉不可思议,当时就告诉他除非我死,否则不可能,就算我死,可不可能也要由我爸妈说了算,而不是你魏清风。
他红着眼眶问我,“不是你说的吗,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
他果然是为了这句话!
只是,为了一个不可能再爱上他的人付出这么大的代价,真的值吗?他究竟是因为爱我才这么极端,还是因为受了花蕊背叛的刺激后,才想起曾经默默无闻陪在他左右的我,曾那样的为他所予取予求。
他和我说过他的后悔,花蕊也和我说过他对我的感情。只是时过境迁,我们都回不去十八岁的那个中秋,伤害就是伤害,不会因为一句忏悔就当作没有发生过。不爱就是不爱,不会因为谁的故作深情就重新来过。
如今的我只知道,大哥是我要用一生去爱的人。而魏清风,他救我一命,是我要用一生的时间却照顾的人,纯属责任和义务,与爱情无关。
那天我严厉拒绝了他同住的想法,一夕之间,他变得很阴郁,那双总是循着我的声音转动的眼睛仿佛两个吃人的黑洞,时常放出等待狩猎的饿狼才有的黑暗之光,那是饿狼对于猎物的势在必得,和得不到宁可毁掉的凶猛毒辣。
每逢这个时候,我都感觉他其实不是盲的,他可以看到我。因为一个瞎子的目光,不可能包含那么多的内容。
这种感觉在一个温馨的午后,被再次加深。
前一天的晚上我画得太晚,第二天上午又是满课,不得不起个大早。这让我因休息不足而严重困倦。
下课后大哥带着我一起回出租屋吃过饭,见我困得张不开眼睛,就把我安排在沙发上午休。
醒过来的时候,阳光正好,透过窗玻璃照在我身上,暖而不烈。
魏清风的轮椅停在沙发对面,他戴着了耳机,面无表情的“看”着窗外的蓝天白云。
大哥从洗手间出来,见我醒了,走过来在我身边蹲下,温柔的笑着在我额头印下轻轻一吻。
刚睡醒的我本就带着点迷茫缱绻,被他一吻,这种感觉更加的上头,没忍住的双手抱住他颈子,撒娇的想要他带我起来。
大哥还没来得及发力,就见一道白光贴着大哥的脸从半空飞过,穿过开着的窗子,飞向外边的广阔天地。
这可是六楼,什么东西掉在地上,都会粉身碎骨。
我和大哥被吓了一跳,转头去看。
就见魏清风左手拎着耳机的线,眼冒寒光,一身戾气。
好一会儿,我和大哥才反应过来,刚刚飞过的那道白光,是他的手机。
“为什么把手机扔了?”大哥沉声问他。
还扔得那么准,正好从开着的那扇窗飞出去!就是视力正常的人,也不可能百分之百扔得那么准。若说是巧合,这巧还真够合的。
魏清风右手攥了攥,冷声说,“没什么,小说情节有点气人,情不自禁。”
好吧,第一次听说情不自禁这个词还可以这样用。
学校的项目进入最后的突击阶段,晚上快八点,大哥打电话说结束时间最早定在二十三点。可能赶不及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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