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维卡斯虽说不是大总管那样的高手,但灭个一般的女人,那是绰绰有余的。
他点头,阴笑了声,跳跃着追赶:“嘿嘿,美女,我来了哟。”
叶星辰承认,维卡斯说她是个美女的话,完全正确——
问题是,他干嘛要追来呢?
难道,维卡斯不知道,叶总能背起死猪般的老头子,就已经是奇迹了么?
人在偷东西,或者恐惧时,潜藏在骨子里的力气,就会被激发出来。
偷东西的力气,是贼劲。
恐惧时的徒增力气,则是——啥?
无论是啥,反正叶星辰压根没意识到,她竟然能背起死老头后,还能爬楼。
她可没天真的以为,维卡斯追上来,是帮她背糟老头的。
杀她灭口的几率,更大哦。
虽说高人渣辜负了叶总的挚爱,让这个世界无比的糟糕,她也和老粟说不想活了,可——好死不如赖活着。
能不死时,谁愿意死!?
维卡斯也很清楚叶星辰当前的心思,却在踹开一扇房门时,暗叹:“唉,你必须死。谁让你吸了布娃娃奇香,却没昏迷呢?这要是放在大本营,肯定会好好研究下你。但现在华夏,没时间啊。”
他在追上六楼后,借着手电光,就从走廊地板上,看到一行纤巧的脚印,消失在了这扇门前。
休说是叶总这种绝对淑女了,就算传说中的母暴龙,背着个死猪般的男人爬楼,也会累得相香汗淋漓。
她的秀足,是最先出汗的。
地板那样光滑,留下足迹,很正常。
既然对方是个一般女人,维卡斯压根不用太小心,抬脚踢开门后,一眼就看到了窗户。
窗户,是开着的。
窗帘边角,被夜风吹的扑簌簌。
一个死猪般的糟老头,躺在门后地板上。
任何人,看到这一幕后,都会本能的以为,某女躲到屋子里后,意识到她逃不掉,只能抛下老头,借用绳索等东西,冒险翻窗逃走。
昏迷的老头,对本次行动,没有任何的影响。
维卡斯要杀的,是那个女人。
所以维卡斯理都没理糟老头,冷笑了声,快步冲到窗前,上半身完全探出去,举着手电往下照。
奇怪,没人。
她难道能顺着下水管,爬到高处去了?
维卡斯心里这样想着,抬起手电筒,往高处照去时,突觉他的右腿,被人抓住——
“原来,你压根没翻窗。你只是躲在窗帘后,趁我探出上半身,搜寻你时,你却抓住我的右腿,好像掀麻袋包那样,把我掀出了窗外!”
这些话,是维卡斯从六楼,往会所后院的水泥地上砸去时,想喊出来的话。
如果时间够用,他还想大喊:“我大意了!我本来该想到这些,却因为你是个女人,轻视了你!”
可惜,他的时间不够用,千言万语到了嘴边,也只来得及,变成一声——啊!
咚!
当这声好像从天外传来的声响,迅速带走维卡斯的生命时,他借着月光、和外面的灯光,看到了一张脸。
很美,很美的一张脸。
就是有些白。
“这是个颜值高达九十九分的美女。能死在她手里,也不枉我来世上走一遭。可是,我不想死——”
维卡斯心中狂吼到这儿时,眼珠彻底凝固。
叶星辰的双眸,却是涣散的。
被吓的。
她做梦都没想到,有一天她会杀人。
杀人啊,又不是踩死一只蚂蚁。
呆望着下面,也不知过了多久,叶星辰才眨巴了下眼,转身,喃喃自语:“那个人,是高人渣推下楼的。他,简直是太残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