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由露出笑容,原来她不识字。莫非当日离开边境,只因为不识字,并没有看懂藏在红缨马身上的字条。如果这一刻他向她提出拜堂成亲一事,她当如何作答?想一想,又觉得这样提出太过唐突了,无论如何也该找个郑重些的日子。
他便对字条的事止口不提,重新抽了一张纸,把笔塞到她手里,握着她的手在纸上一笔一划落下三个字。因为海弦不会握笔,完全靠着他运力,三个字写出来歪歪扭扭,颇为滑稽。他指着宣纸上的三个字说道:“别的字也就罢了,这三个字你必须认得。凌——甫——翟——”
她盯着三个字看了许久,迫使自己努力记下来,又在他的名字旁写了三个丑陋的字——慕海弦。她憨憨一笑,实在有些羞于展示。
甫翟拔过她手里的笔,贴着他们的名字写下“白首不离”,继而抬起头一脸认真道:“我希望与你有那么一日,白首不相离,你呢?”
这四个字她认识,更知道其中的意思,她虽然一直在等这一天,可当她明明白白看到这四个字的时候却是尤为矛盾。甫翟乃是京中重臣,前途自是不可估量,凭他今日的成就,该有一位世家女子所配才是,她不过是一只卑微的山雀,怎配得起甫翟。
他见她对着纸上的字发愣,以为她不明白其中的意思,正待开口解释,忽听她道:“甫翟,我是疯丫头,配不起你的。”她慢慢卷起袖子,手臂上那个黑色的小字赫然展露在甫翟面前。
甫翟帮她把袖子重新放下来,笑道:“你是疯丫头,我是臭小子,这世上再没有人比我们更般配了。”他说罢将自己的袖子卷起一些,臂弯处一粒小小的黑痣展露在她面前,“就当是手上添了一粒痣,你看,我也有,所以咱两注定会在一块儿。
听到此话,她不由欣慰,他能这样想,那么她还有什么可以顾虑的。这辈子她一直奉信喜欢就是喜欢,拖泥带水可不是她的作风。她点头答应下来,玩笑道:“不过一支簪子可不能将我骗进凌府,将来我可是要八抬大轿的。”
甫翟认真点头,说道:“那是自然的。”
她忽地一愣,继续用玩笑的口气试探:“我还要龙凤花烛。”
他依然点头。
“还有,从今以后你不能再看别的姑娘一眼……”最后一个字还未吐露,就被吞咽到了他的口中,他捧着海弦的脸轻轻落下一吻,虽是蜻蜓点水的一触,却也另两人心跳加速了好一阵子。原来喜欢一个人是会害怕的,那种害怕便是患得患失,害怕得到得太快,失去得匆忙。
从甫翟房里奔出来的时候朱启正端着药过来,见海弦脸颊红扑扑的,忙问道:“海弦姑娘的脸怎么这样红,莫不是吹了冷风发烧了。”
海弦支支吾吾的,脸上红得越发厉害了,想要解释却发觉舌头跟打了结似的,说不出半句话来。甫翟拄着拐杖站到门口,轻轻咳嗽了一声,朱启顿时明白过来,识趣地送走海弦。她走到门口,又回头看了一眼,甫翟立在门口目送她离开,口中道:“明早是探视日,我要当值,就让朱启把你送到天牢门口。给阿库添置的被褥和衣物朱启已经准备妥当了。”
她点了点头,正要问问哪里有烤红薯卖,西园后门似乎响起一阵马嘶声,她惊喜地奔去:“好像是你的大宛驹回来了,我去瞧瞧。”
甫翟拄着拐杖跟在后头,心急道:“疯丫头,慢一点成吗?回头别又被它伤着了。”
她不加理会,急火火开了后门,大宛驹正在小门外徘徊嘶叫,一声又一声,叫得十分惨烈。她上前往它的臀上轻拍了一记,带着埋怨的口气:“你倒是还记得回来啊,你可知道你的主人被你伤成什么样子了。”它举起哀怨的目光看了看海弦,随后打着响鼻慢悠悠踱进里头,凌府于它而言已是熟门熟路,它踩着软石穿过仓房,跟着进了马厩。
大宛驹踩过的地方印着点点规则的暗红,海弦忙不迭跟去马厩。见它正懒洋洋咀嚼着槽里的草料,抬头朝她一声嘶,再啃了几口草料,之后步进马棚下休憩。方才大宛驹所站的地方,沾着一滩未干的血迹,正缓缓渗进地里。
它左前蹄上的马蹄钉不知何时不翼而飞,一只脚掌裸露在外,脚踝上亦沾着浅浅的血渍。
海弦顺摸着它的棕色皮毛,柔声说道:“先说好,你千万别冲我发怒,我检查一下你的伤口,一定会很轻的。”
它像是听懂了,并没有反抗,眼里布着红丝,凄凄然看着海弦,慢悠悠将嘴里的草料吞进,又细声细气打个响鼻。海弦蹲着身子抬起它受伤的左前蹄,掌下插着一根荆棘刺。掌上血迹未干,好在脚掌硬实,扣在肉里的荆棘刺扎得并不深,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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