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爱他,她要他。他也答应了她,为了她,此生她不会再娶。即便他不能为了她休弃已有的妻妾,但只要他心里有她,殷水仙觉得足够了。
况且,如果今日为了她,那男子能够抛弃糟糠,那么终有一日,那男子也会为了另一个女子抛弃她。殷水仙是这么想的。他是一个有情有义的男子。
然而有情有义的男子并没能达成昔日的承诺。
殷水仙嫁入夫家不过半年,那男子又添了两名妾室。其中一名甚至是从醉红楼千金一掷,赎回来的花魁。
哭过,闹过,吵过,挽回过。一切的一切,换来的只有其他几房妻妾的嗤笑和陷害。
嫁给他,举案齐眉,携手白头,终究是殷水仙痴心妄想了。
再然后,殷水仙飞信传书,她向白蔷薇借了一片,鸩鸟的羽毛。
在聊城,刘家的灭门投毒案曾经轰动一时,刘家满门两百三十四人,无一幸免。根据苏恪的猜测,这案子多半是殷水仙做的。
但当时的知府并没有办法捉拿殷水仙问案。事实上,当时就算是苏恪接手这个案子,他也是无能为力的。因为殷水仙也服毒了。
而后,白蔷薇破了百花宫的规矩,命人将殷水仙的尸体以百花宫弟子的身份接回百花宫。
苏恪不知道白蔷薇使用了什么样的办法,竟然能将服了鸩毒的殷水仙起死回生。
殷水仙被救活之后,并没有留在百花宫,而是在一个距离百花宫并不算近的小镇落了脚,继而成了一个声名远扬的女子。那花名,甚至更胜秦淮河上最红的花船。
面对百花宫被灭门的惨案,殷水仙表现的远不如白蔷薇那样压抑到极致的恨和怒。她的平静不是装的。那双潋滟着风情的眸子扫过那些尸体的时候,仿佛殷水仙眼中看到的,不过是一些无关痛痒的尸体,跟飞禽走兽没有区别。
但这女子能在这个时候回来,至少已经比很多满口仁义道德的夫子重情重义上许多。
苏恪从百花宫的宗祠退了出去。
面前的场景称得上是尸山血海。饶是苏恪这样一个见惯了刑狱的男子,一望之下都难免会觉得骇人和惊心动魄。
苏恪又回过头看了眼已经面对面相对无言的白蔷薇和殷水仙。
那一瞬间,苏恪仿佛在一片荒芜之中,看到两朵绽放的荆棘花。
虽然羸弱,虽然脆弱,却无需任何衬托,她们已然是这世上最美的存在。因为她们无畏风霜。
苏恪朝百花宫宫门口的方向走去。
这一路上横七竖八倒着各种各样的尸体。或刀或剑,或暗器或匕首。
这样的伤痕,证明来人是一支队伍,而且是经过有素训练过的队伍。至少这是一次有计划的屠杀。
死者的伤口杂乱无章,五花八门,这样也就无从查起是哪个门派做下的这起惨案。
唯独只有一个人!
苏恪走到偌大的百花宫中,唯一一个被一剑毙命,且没有任何挣扎打斗痕迹的尸体的面前。
这是一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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