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地融合在了一起。
虽然他的一些东西仔细挑出来的话,还是有很多说不通的地方,但是他毕竟解释了很多《西游记》和《封神演义》没有说明的东西,而且他说明的听起来还很道理。
对于一个快餐式的文学作品来说,这已经够了,足够让人想象出剩余不足的部分来。
连夜看完了这本书之后,查尔斯李躺在床上,想着这部作品如果改编成影视作品的话,又会有什么效果。
仔细想了想,又以自已的手法将剧本的大概情节列了列之后,查尔斯李觉得不行,虽然电脑特效制作可以完美地实现那些神话效果。
但是中国文化虽然有其博大精深的一面,但是由于其自成一个发展体系,所以跟西方文化差别过于巨大,虽然这个故事蛮吸引人的,架构也设定的很好很完整,但是不一定能够被所有人喜欢。
西方人很喜欢来自东方古国的文化,感觉其充满了神秘性,但是这只是“叶公好龙”式的喜欢,他们不一定喜欢纯正的中国文化。
特别是这种带有明显色彩的文化作品,想了想查尔斯李还是觉得应该放弃,因为很明显不会有太多的人喜欢。
查尔斯李知道自已还没有挥霍的资本,拍出来一个只供自已或少数人欣赏的作品,查尔斯李还没有奢侈到这个份上。
看完了这部作品后,查尔斯李又在***上面看了起来,这个时候一个看标题很是恐怖的小说进入了查尔斯李的视线,查尔斯李好奇地打开了之后,立刻就被强烈地吸引住了。
这部作品带有强烈的时代色彩,但是却并不让人感觉陌生,而他看起来虽然上一个悬疑作品,但是实质上却是一个探险或盗宝的作品。
这个故事不错,非常适合改编成影视作品,因为这种探险式的作品,带有不同文化的风格反正更会吸引人。
特别是他最初的时代还是那个中美双方比较隔离的年代,但是书里面的主角之一又是一个华裔美国人,这更增加人们的认同感。
这个发现让查尔斯李非常高兴,虽然这个作品还有种种的不足,比如说虽然不以悬疑为主,但是悬疑和恐怖的氛围还是谈了一点,特别是他营造悬疑的能力还是有一些不足,但是一个好故事是一个好剧本的基础,从这一点上来看,这个小说非常适合改编为影视作品。
虽然他是一个长篇小说,但是查尔斯李还是认为改骗为一部电影还是没有问题的,只不过要想把里面的内容都表现出来,仍然需要大量的电脑特效制作。
这样一来拍摄成本自然就非常高了,但是在查尔斯李看来,这并不是不能接受的,前提是自已要有钱投拍才行,同时首先要做的还是把改编权拿到手。
不过查尔斯李对此很有信心,因为中国人的版权意识并不强,特别是自已要的是海外改编权,估计就更容易了。
不过还是要运作一番才行,不然的话也没有那么容易。
既然这里有一部作品这么合适,那么自然而然地就有第二,到了第二天,查尔斯李一边继续浏览上面的作品,一边给那个网站发邮件,看看双方能不能合作。
结果查尔斯李等了半天,也没有等来回复,这是怎么回事的,难道对方看不上这样的合作,不应该的呀。
查尔斯李训练回来后,一边跟姚名联系,一边继续给对方发邮件,看看对方到底是什么意思。
这边邮件仍然没有回信呢,那边姚名就回过来信了,毕竟是土生土长的中国人,再加上他在中国的名声,而且这个网站又开始姚名的出生地,所以对方立刻就相信了查尔斯李的合作函。
原来对方一直不肯相信这是一封正式的合作函,还亏的查尔斯李还用中文给他们写呢,这反而让他们更加不相信,所以他们直接就把那封信扔进了回收站,然后还把查尔斯李列入了黑名单。
等姚名把消息通过去后,他们才相信了这个是真的,然后仔细研究了查尔斯李的合作函。
查尔斯李并没有直接表明自已的意图,而是先表明了自已的身份,然后表示自已做为一个编剧,需要用到你们的一些作品,想要拿到他们的改编权。
价格什么的查尔斯李都没有说,虽然查尔斯李现在手头还算有钱,但是也不能任由人家狮子大开口,拿查尔斯李当冤大头宰。
那怕是有姚名的介绍,这个网站仍然不太相信查尔斯李的编剧身份,要说查尔斯李是一个打篮球的,他们自然相信。
但要说查尔斯李是一个编剧,然后还来中文小说网站上看故事找灵感,这种事谁会相信。
但是在互联网的互联互通之下,他们很快就挖掘出了查尔斯李的背景和历史,这才发现,查尔斯李果然是一个成功编剧。
对于查尔斯李看上他们的作品,无论是网站这边还是作者那边,都倍感受宠若惊,太让人难以相信了,竟然有一个外国编剧看上自已的作品。
他们最开始打算报一个高价,然后狠狠地宰查尔斯李一笔,可是查尔斯李又不是傻瓜,立刻告诉他们自已即将派律师团队和谈判人员过去时,他们立刻就不敢了。
毕竟他们只是一个刚刚成立不久,还处在发展期的一个小网站,别说律师团队了,就是固定的律师都没有一个,如果查尔斯李真的派一个团队过来,他们根本没有谈判的信心。
于是他们再次找到了姚名,让姚名作中人,提出双方的合作可以更简便一些,对于查尔斯李看上他们的作品,他们也感觉很有荣耀。
于是他们提出,查尔斯李可以免费获得他们的作品的改编权,但是需要查尔斯李配合他们来宣传这件事。
查尔斯李看上去自然并不是一部,包括那个神话故事在那,查尔斯李虽然不打算改编成影视作品,但是也不会轻易放过,于是查尔斯李提出了一个一揽子的计划。
查尔斯李一次性获得对方的十部作品,所付出的仅仅只是宣传上的配合,来证明确实有货真价实的美国编剧看上了他们的作品,然后还要在美国这边帮着加以宣传。
这个没有问题,查尔斯李既然下手,自然是看上了他们确实有可取之处,不要钱更好,至于宣传,查尔斯李如果想把它们投拍的话,宣传也正是查尔斯李所需要的。
不管是那个国家,不管那个人种,好奇心是共同具有,一个美国编剧,购买中国的文学作品改编权,无论是放到那个国家,都是一件非常轰动的事。
中国的文化作品在国际上地位并不高,一来是它太具有独特性了,同时也跟西方主流社会对他的歧视有关,但是这并不能否认它们的艺术性。
通过姚名作为中人,双方商量了很多,最终达成的共识并不仅仅是这十部作品,而是一个长期的合作计划。
这个网站每年为查尔斯李提供十部作品的改编权给查尔斯李,改编权是无偿的,但是查尔斯李将其投拍之后,需要付出一部分版权使用费,因为无论查尔斯李是将剧本出售还是自用,都代表着商业价值。
这个查尔斯李也是认可的,如果不投拍的话,查尔斯李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至于具体那十部作品,这个可以由查尔斯李自由选择,而且查尔斯李还可以在当年作品中任意的调换。双方仅仅只用了不到两天的时间,就达成了合作意向,查尔斯李这才派出了自已的专业团队去跟对方签订正式的合作协议,对方也委托了姚名的律师及经纪人团队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