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败是在所难免的,赵云天也没想过第一次会成功,只是这结果有点让人接受不了,十只里面,一个不剩?
赵云天知道自己的血非比寻常,有时,能够成为救命的灵丹妙药,有时,也能摧古拉朽的夺走一个生物的命。
何必现在的血,有毒!
这个“毒”的意思,并不是真正的毒,林娴雅九幽之体的残留,仍然存在,即使只剩那么一点点,也不是普通生命体可以承受的伤害。
这也正是赵云天,为什么用自己的血养蜂的原因之一了。
杀人蜂如果只靠自己的身体结构,去发动进攻,杀不了人的。顶多是戳庝一下,这有什么意义?
赵云天要的是杀人利器,一击毙命,见血封喉,只是让人疼一下,又何必花上这么多心血,费上如此多的心思呢?!
自己的血可以用杀人蜂变得更强壮,但这远远不够,再强壮也杀别人,能力有限,这就好比一个人将身体素质练到极致,也不可能干得过一头大象。
但是一个人手上若是有了武器,大象也不是那般坚不可摧。
赵云天除了让杀人蜂变得更强壮之外,也要为其装备上“武器”。
而这武器,正是血液里的吞噬之力!那种毁灭性的力量,就连罡气境的武者,也抵挡不住,利用此等威力杀人,岂不如探囊取物一般简单随意?
想法倒是挺不错,但是实际操作起来,难比登天。
必须要在这些幼虫里,找到一只可以对吞噬之地免疫的,然后培养成蜂。如果这只蜂是一只具备繁殖能力的母蜂,那就更好了!
一旦拥有可以免疫吞噬之力的蜂后,等于这股力量,可以不断地传承下去,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千万万。
难以想象,若是日后,拥有了千军万马的杀人蜂,将是怎样波澜壮阔的场景?
赵云天心里变得澎湃了,不过,梦想的丰满挡不住现实的骨感,别说是练出蜂后,即使是一只兵蜂,现在,还瞧不得见影呢。
收拾好心情,便开始第二波实验。
赵云天没有将自己一整滴的血喂出去,而是放到水缸里稀释,结果还是很糟糕,第二批里十只幼虫,依然一只没活。
这一回,不是被撑死的,而是被毁灭力量给整嗝屁了。
“奶奶个腿,有点儿难。”赵云天抓了抓头皮,有些操蛋。
一个晚上,实验足足做了七八组,弄死了几十只幼虫,而一个成功的也没有。
贼无语……
赵云天心情久久难以平静,叼了一根烟,站在外面吹了一阵冷风。
房东是个老大爷,在院子里烤火,见到了赵云天,用操着土话的口音,开口问道:“赵先生,现在你还没睡?”
赵云天顿了顿,苦笑了一声:“心烦,睡不着。”
老大爷哈哈一笑,道:“年轻人,有啥心烦的哟,再苦再累,往床上一躺,明天又是精神病倍儿足,不像咱们这些老骨头,一觉躺下去,就不知道有没有明天了。”
闻言,赵云天觉得挺有几分道理,径直走了过去,在老大爷旁边坐下了,从口袋里拿出了烟。
老大爷也吸烟,不过,吸的是土烟,自己家种的,吸起来时烟雾贼大,一般的人还真造不住。
有后生递烟,老大爷欣然接受,赵云天为之点火,两个大男人,一老一少,坐着院子里头,围着火堆,一边烤火,一边吸烟。
“大爷,家里只有你一个人吗?”
老大爷笑了笑,道:“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一个做的工程师,一个当了律师,女娃娃还在读大学,都在城里安了家。”说起子女时,一脸的得意与骄傲。
赵云天也觉得这大爷挺牛逼,三个子女都成了人才,福气不是一般大。
“他们接我去城里住,我的根扎在这儿,哪儿也不想去。”老大爷喃喃念叨道。
“山里好呀,环境好,空气也清新,生活挺自在。”赵云天笑道。
老大爷吧唧的吸了一口烟,脸上笑得甚是灿烂,转头望向了赵云天,道:“赵先生,您也挺厉害的,我看电视里说,科研人员都是顶呱呱的天才,前途无量。”
闻言,赵云天老脸一红,颇为尴尬,书都没有读过几年,算哪门子的科研人员。只不过是为了便于行动,随口编的谎话罢了。
“见你年纪也不大,成家了吗?”老大爷聊着家常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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