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罗衣河的河水,可不得殃及池鱼!”一个佩剑行走江湖的青年对他旁边桌子的一个人说。
“哦?云州城竟然出了这等大事?唉,现在国内政局不稳,江湖表面平静实则暗流涌动,像咱们这些小游侠要在江湖上混下去,难啊!”那男子怅惘的叹了口气。
乐凝妙支着耳朵听着,她对云州城知之甚少,不过大名鼎鼎的雪莲宫她却是早有耳闻。这几年明里暗里听两个师兄说过不少次,据说是江湖四大门派之一,擅长用毒,在十多年前唐门被灭门之后,便成为了中原最负盛名的用毒门派。
“唉,且说这雪莲宫的宫主啊,着实不简单,上一代宫主雪长河将原本西域晒布沙漠里名不见经传的小小雪莲宫迁至江南,这一代宫主雪殇歌又令其在短短数十年内便成长为江湖四大门派,平常女子哪能做到?”
“李兄说的的确有道理,李兄且看当今江湖哪个门派能将之统一?”姓王的青年喝了一杯酒。
“这可就说不准了,拜月教在南疆拥有几十万的信徒,力量着实不可小觑。可就是他们的教主啊,据说几年前失踪了,现在明里暗里都是大祭司绝皎倾在主持大局。要说当年那拜月教的教主,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行走江湖的时候,俾睨天下、唯我独尊,谁拦得住?不过,我看这教主啊,八成不是失踪了,是被暗杀了!绝皎倾?谁会甘心居于人下?”姓李的青年冷哼一声。
乐凝妙正欲再听,却听见客栈外传来了吵闹声,吵得她不由得秀眉一皱,抬脚向外走去,想要踹人!
“把不把东西给我?”一个满脸横肉的男人揪着一个乞丐的衣服,凶狠的喝道。
“这东西真的取不下来啊……”后者泪眼盈盈,一双大大的眼睛黑白分明,像是夏天冰在冰中的葡萄一样,晶莹剔透,带着微微融化的水珠,秋波荡漾。
美目啊美目,乐凝妙不爽了,一个男子长着双这样的美目,还叫不叫女子活了啊?
“取不下来?你说取不下来?”男人另一只手伸进了他的衣领,抓出一块雪白的玉佩,使劲扯,想扯断绳子!
乐凝妙凝神一看,好玉啊好玉,雪白中带着晶莹,像是冬日的积雪一样,在阳光下散发着若隐若现的五彩光泽。
“大叔,这玉佩很贵?”为了保险起见,乐凝妙决定征询一下这男人的意见。
“当然贵!老子以前可是在内务府当差的,这样的好玉皇宫里也没见过,你说贵不贵?”那男人扯得更用力了,身下的乞丐泫然欲泣,脖子勒出血红的勒痕,眼看就要断气。
“好玉?”乐凝妙眼珠子一转,从随身携带的鹿皮小袋子里掏出一瓶粉末,乃居家旅行杀人灭口的最好毒药——三日夺命散!
与男人擦身而过时,不着痕迹地将此药粉洒在他身上,乐凝妙温柔的问了一句:“骨头痛不痛?”
男人不得已的松了手,身下的乞丐大口喘气倒在地上,男人愤怒的瞪着乐凝妙,无奈动一下骨头就痛得仿佛碎了一样。
“你这妖女给我下了什么东西?”
“妖女?”乐凝妙装模作样地左顾右盼,“妖女在哪里?我怎么没看到?”
“快把解药给我!”
“哦,原来你要的是解药啊,早说不就得了吗?害得我一直在找妖女!”撇撇嘴,乐凝妙转而笑的好生灿烂,仿佛春花开了遍地,“其实也不是多大的事儿,你身上沾上的就是点三日夺命散。不过没有我的解药,三天后你就会因为骨头痛而痛死!”
“你这小丫头年纪轻轻怎如此恶毒?”想提起大刀砍过来,无奈骨头痛的他连举刀的力气都没有了。
“我怎么恶毒了我?我说不给你解药了吗?”无辜的眨了眨眼睛,指了指身后的牌子,“明天到这家客栈来找我,我给你解药。现在么,你可以滚了!”
“诶,别怪我没提醒你啊,千万不要派人杀我,解药只有我会配!”会配个鬼啊,吓唬吓唬他罢了。
男人一副欲杀人而不得的痛恨表情,就差来一句台词:我感谢你祖宗八辈子,我做鬼都不会放过你!
这厢,乐凝妙笑的云淡风轻,目送着他痛苦而艰难的远去。这男人强抢别人的东西,还想勒死别人,栽在她手里算他走运了!不过,救人是假,图谋这块价值连城的玉佩倒是真的!
“喂,小兄弟,你叫什么名字?”带着狼外婆的假笑,乐凝妙凑近了瑟缩在地上的乞丐。
乞丐的脸上脏兮兮的,头发脏的辨不出色泽,像是黑色的,又不是那种纯粹的黑色,上面粘满了泥土和灰尘,像是很久没有洗过一样。身高倒是比自己的两个师兄更甚,身材比例也非常的好,无奈啊,这乞丐的破烂衣服实在是遮不住什么身材。由于脸上脏兮兮的,五官只能隐约看出好看的远山眉,略显纤瘦的挺直的鼻梁,纤薄好看的唇,和完美的脸型。
洗干净了也许不比两个师兄差,不过,乐凝妙关心的只有玉佩。
“我不知道。”晶莹剔透的美目眨啊眨的,勾人心魄的无辜回答。
乐凝妙没由来的吞了一口口水,丫的这眼神太勾人了,实在不应该当乞丐而应该去青楼,准会在一群女人中脱颖而出,成为头牌啊。
前提条件是他男扮女装……
“你连自己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不会是孤儿吧?可是当乞丐久了也得有个随便点的名字啊,猫儿狗儿什么的,至少师兄是这样说的。
“我忘记了,几年前我从水里爬上来,以前的事情全忘记了……”
真可怜……不过不关我的事!乐凝妙拿起他身前的玉佩,轻轻的诱哄道:“刚才我救了你一命,你是不是该知恩图报呢?”
“是的,听说书先生说被救了就要以身相许的,你要了我吧。”
清润若薄荷叶的嗓音,无辜的眼神配上嘴角醉人的笑意,眼前的男子诱惑的好似醇香的美酒,又清纯的像是清晨的梨花,乐凝妙的心没由来的噗通了一下!
在自己的脑袋上敲了一记,不行,不能再看着他了,没想到这小小乞丐竟然有那么大的杀伤力,看来师兄们说得对,江湖上果然是藏龙卧虎啊!
“呃,我不要你以身相许,说书先生说的以身相许都是女子的行为。”
“那好,我要你吧。”又是倾国倾城的一笑,眼前的男子虽然脸上脏兮兮的,可照样抵挡不住绝世的风华。
脸没由来的红了一下,师兄啊,江湖果然险恶,你小师妹现在才发现,原来自己段数这么低!
“我的意思是,你看吧,我怎么忍心你那么委屈跟着我呢?这样吧,你把玉佩给我好不好?”
“唔……”乞丐微微犹豫了一下,看的乐凝妙有些急了。
“玉佩可以给你,可是拿不下来……”睁大水汪汪的眼睛,乞丐无辜的说。
“没事,我有办法。”松了口气,乐凝妙转身跑进客栈借了把剪刀。
可是整条绳子像是仙家之物一般,没有绳结,也剪不开。
在尝试了十几把剪刀之后,乐凝妙愤怒了,取出火折子就开始烧,烧了小半个时辰也不见绳子断掉,倒是乞丐男子被她一番折腾弄的睡着了。
……
太阳终于下山了,黄昏的天空布满了翻滚的火烧云,像是谁在宣纸上打翻了水彩,繁华热闹的悠云镇上古典的褐色建筑被阳光变成了橙灰色,多了一股温暖的味道。
夕阳下,客栈前,龇牙咧嘴的少女终于十八般武艺全部用尽,瘫坐在地上,一脚将乞丐踹翻,没好气的回了客栈!
闯荡江湖的第一天,还真是晦气啊!
回到客栈的时候,却想起,明天把解药给了那男人后,那男人怀恨在心找人打她怎么办?不行,此地实在是太危险了。
跟客栈老板退了房,让老板把解药转交给那男人,乐凝妙回到房间背起包袱就跑了。
殊不知,在她退房的时候,鹿皮小袋子里掉下一块分量不小的金子,金子在地上滴溜溜的闪着光,黄昏下的光泽诱人无比,一个男人乘大家还没注意到的时候立刻走了过去,将金子踩在脚底下,小心的捡起,然后望着乐凝妙消失的方向露出一抹诡异的笑容。
初春的天气还有些微微寒冷,料峭的夜风吹起嫩绿的衣角,刚刚下过几场春雨,虽然昨日出了一天的大太阳,但是泥土仍有些微微湿润,和着清新的草木香味,这一带的春天湿润而缠绵,如同刚刚拍开封泥的陈年的竹叶青酒,散发出清冽绵长的香味,令人心旷神怡。
不知何时,半豪春水一池花的昆州,烟雨暗千家了。
蒙蒙的细雨像是蚕丝一样,柔软冰凉的落了下来,悄然滋润着含苞待放的花朵与轻缓抽丝的嫩芽。行了大半夜,悠云镇的繁华之处已经远了,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只有一个破庙,乐凝妙后悔死了,今天干吗要贪便宜得罪那个男人,现在好了,屋漏偏逢连夜雨,还得睡破庙,要是让两个师兄知道了,可不得笑死她!
破庙内很脏,像是很久没有香火了,柱子上的油漆脱落了不少,斑斑驳驳的,如岁月苍老的脸,曾今鲜艳的金红色帘布也积满了灰尘,只有庙里供奉着的观音还端坐着,风也好雨也罢,依旧静静地立在时光里,默然看着红尘。
这是个什么鬼地方?乐凝妙皱眉,小心地提起裙角,不让地上的灰尘弄脏了她嫩绿色的纱裙。在破庙前后转了一圈,在庙的后面发现一堆干草,干草被摆放着台子上,好在这屋内没有漏水,因此那些干草非常的柔软、干燥,没有一点潮湿之感。
极不情愿的捧起一捆干草铺在地上,乐凝妙舒展身体躺了上去,师兄们说得对,行走江湖果然是要吃苦的!
虽然养尊处优惯了,好在她性子大大咧咧,不一会儿,便陷入了黑甜的梦乡。
不知睡了多久,感觉有人扯住了她的衣服,乐凝妙哼了哼,不耐烦的转醒,想要教训一下某个不知天高地厚的东西!不知道她乐大小姐最讨厌的就是别人不让她睡到自然醒了吗?
睁眼,眼前是一个穿粗布衣服的男人,一只手正放在乐凝妙的包袱上,另一只手却被人狠狠地咬住了。
咬住他的是白天遇到的那个乞丐,乞丐一边用牙齿咬着男人的胳膊,一边扯着乐凝妙的衣服不住的摇晃。
看这架势,乐凝妙明白了,这男人想偷她东西!
男人的胳膊被咬的鲜血淋漓的,愤恨的他使劲的用脚踹乞丐,可是乞丐就是不松口。
“敢偷我东西?”乐凝妙嘿嘿一笑,笑的很是温柔,“想要金子吗?”
男人点了点头,不知道她想干嘛。
“金子可以给你,不过咱么来玩个游戏,怎样?”灿烂的一笑,在黑暗中,乐凝妙黑白分明的眼珠子狡黠无比,一颦一笑之间,无形中居然也勾的人移不开眼睛。
“什么游戏?”男人傻傻的问。
“很简单的,”从包袱里拿出一块很大的金元宝,“要是你做到的话,包袱里的金子和银票全部都给你,要是你没做到的话,可得让我做一件事,如何?”
果然是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乐凝妙的脸虽然有些胖,容貌也没完全长开,但是精致的五官却是初露雏形,将这等小角色迷得气晕八素还是绰绰有余的!男人抵挡不住她狡黠的目光,当即大吼一声:“你说!”
“看到这块金子了吗?”晃了晃诱人的金子,乐凝妙状似漫不经心的说道,“把它给我吞下去!”
男人倒抽一口气,这小丫头果然歹毒,这么大的金子吞不下去不说,就算吞下去,吞金也是会死人的!脸色白了白,男人没有动。
“怎么,不敢了吗?”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就在男人没反应过来的时候,乐凝妙将他一脚踹翻在地!虽说武功学的不怎么好,但对付这点下三滥的角色还是绰绰有余的,当即麻利的抽出他的腰带,将他的双手反扭使之脱臼,然后绑上腰带系牢!
“不是喜欢金子么?”乐凝妙略带生涩的点他的哑穴,几下没点中,点的他连连呼痛,杀猪似地,乐凝妙知道,点穴只能用抚,不能用戳,戳起来是会很痛的,不过,既然你敢偷我的金子就要有这种觉悟!
点了好几下终于点中之后,乐凝妙将那块大金子塞进他的嘴里,然后撕了条烂帘布将他的脚捆绑起来,脱得只剩条亵裤倒挂在房梁上,这才满意的欣赏起自己的杰作。
然后,再在他目光所及之处放了好几块金子:“喜欢金子就尽情的看吧,不过,这荒山野岭的,要等到救你的人,恐怕得要好几天哦,可惜了,你口不能言!”
面似无辜的笑笑,乐凝妙拍了拍手:“这位大哥,好心提醒你一句,别看我一个独自上路的弱女子就好欺负,江湖,是很险恶的!”
潇洒的将包袱背在自己的背上,一抬头看到破庙外的雨已经停了,一轮新月带着湿黄的月晕挂在墨绿的树梢,清冷的光辉落在湿漉漉的青石地板上,微微摇晃的树梢在地板上落下凄清的残影。
乐凝妙叹了口气,算了,摸黑上路吧,说不定在早上的时候还能到达另一个客栈好好休息一番。
走出几步,却看到那乞丐跟着她身后,乐凝妙不禁疑惑了:“你跟着我干嘛?”
“女侠,一个人闯江湖会遇到很多坏人的。”乞丐无辜的眨眨美丽的眼睛,电的乐凝妙小心脏不规则的跳动了一下。
一个女侠的称呼让乐凝妙心里不禁有些飘飘然了,脸色稍霁,乐凝妙微微一笑:“肚子饿了吧?”
掏出一个馒头递给美男乞丐,美男乞丐吃了一口,看着她:“我吃了你不就要挨饿了吗?”
“我没事,我还有呢。对了,刚才的事谢谢你哦,不然我的包袱就要被他偷了。”
“我就住在这个破庙后面的干草上。”
原来是回来刚好看到,不过,貌似自己抢了人家的床铺,小小的自责了一下,没良心的乐凝妙立刻压下了心里的不适,转身走出了破庙。
又走了几步,见乞丐还是跟着她,乐凝妙心里不禁有些不爽了:“你还跟着我干嘛?”
“救命恩人,你要以身相许,我不能让媳妇儿跑了的。”
“谁是你媳妇儿?”乐凝妙哭笑不得,要是遇上别人对她这么说,她准是一顿恶整,整完了之后再加一顿暴打,可是看着眼前单纯的美男乞丐,她无端的就是气不起来。
师兄,你们说的太对了,江湖果然险恶!
“你说要以身相许的啊……”乞丐委屈的美目里泪水滴溜溜的打着转儿,心疼的让人恨不得把他搂在怀里,安慰之,蹂躏之!
我脆弱的小心肝啊,这到底是哪里跑出来的妖孽?乐凝妙欲哭无泪的别过头不去看他:“这个,我不要你的报答,所以你不用跟着我!”
“你嫌弃我!”某美男大喊一声,眼泪唰唰唰的就掉了下来,梨花带雨也不过如此。
忍住,不要去看这妖孽的眼睛,千万要忍住,乐凝妙转身就走,咬咬牙,狠下心说道:“没错!我就是嫌弃你!”
闯荡江湖,怎么着也不能带个拖油瓶啊?再者,要是这小子到哪儿都声称自己是她相公,这江湖还能混吗?一世英名会被全数毁尽,两个师兄也会笑得打跌!
一路走,美男乞丐一路跟,乐凝妙有心想甩掉他,运起她那点三脚猫的轻功,很快将美男乞丐甩在了身后,在天亮的时候到达了昆州的另一个城镇——江口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