葩,大概在仙女肚子里就被催熟了,刚上小学就懂男女之事,一年级的时候,辰溪给站在校门口等妈妈的我递了一颗巧克力,我就这么喜欢上他了。
说起来,有些单纯得好笑。但真的就如此,辰溪像一颗种子,就这么扎根在我的心里。我长大,他也跟着在我心里茂盛起来。
那时候的我,还没有赚钱养家的能力。仙女为了养我供我上学,大半年时间都跟着越剧团各个地儿地跑,我很小很小的时候,就开始自己做饭自己生活。
一开始,我们租着小小的房子,居无定所。后来我上小学,仙女咬牙借钱买了一间40来个平方米的小平房,我们终于有家了。
那时候,仙女为了还钱,没日没夜地到处唱曲儿。我被寄宿在学校里,周一到周五住校,周五等仙女来接我回家,然后仙女搂着我睡一晚上,第二天一早给我买好菜,就又开始奔波了。
我很感谢仙女那些年为了我咬牙奋斗那么久,在最美好的年纪蓬头垢面地活着,有男人肯要她但不接受我,她二话不说就挡了回去,愣是这样把我养大了,还稀里糊涂买了套房,为我们如今的生活奠定了莫大的基础。
那一年,仙女买房花了3万,如今拆迁了换了间60平方米的二居室,房价像膨胀的气球一样迅速地飙升到了60万。因为有了这个窝,才有了我和仙女这几年的安定生活。
我是班上第一个有电话的人。那时候,仙女担心我一个人在家不安全,千叮咛万嘱咐后,每天晚上都会打电话过来确认一遍,所以,给我装了电话。
那时候,我也是第一个知道辰溪家里电话的女生。我会颤颤巍巍地在每个月的最后一天拨通辰溪家的电话,然后听到辰溪妈妈一声娇滴滴的喂,在心里默念了一句辰溪晚安之后,迅速地挂掉电话。
那时候为了节省电话费保证电话的顺畅,我从不敢拨出电话,只敢在即将缴费的最后一天里,打出那个电话,表一下我的春心。
这么细想起来,我大概是个天生的情种。那么p大点的时候,就能玩如此高端的暗恋。
辰溪可是我们学校的明星学生,哪个女生不喜欢呢。皮肤白白的,个子比其他的小伙伴都高些,瘦瘦的,尖尖的小脸总是出现在校园先进学生的一栏里,典型的star型人物。
那时候,为了和他同时出现在校园大门旁的宣传栏里,我卯足了力气,直到小学五年级的第一个学期,我才如期出现。我的照片,光荣地与他并列在了一起。
那时候,家里已经有了破旧的电视机。我看到了电视里的结婚证,也是这样,两张笑靥如花的脸并和在一起。我想,我或许终有一日,是可以和辰溪结婚的。
因为辰溪,我的整个小学如阳光般温暖。辰溪和仙女,是我童年时期最在乎的两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