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易之之,女,刚活满25岁。
我的左手臂上,有一个深深的烟疤。每到夏天,我会毫不避讳地套上背心热裤满大街地晃。
我不介意别人叫我女流氓,女混混。
因为,我不是。
那个疤的名字叫做——炮灰。它自从22岁那年长在我的身体里之后,就再也没有离开过我。
有人说,敢对自己下狠手的女人,不能小觑。
我不知道一个烟疤算不算狠,反正因为这个疤,我哭了半个月。心和疤痕,一起痛彻入骨。
我最终也没有成为我想要成为的自己。唯一和22岁那年不同的,不过是我身边的男人,从一个变成很多个,而已。
有人叫我**,有人暗地里骂我狐狸精,有人觉得这女人有心计,还有人觉得我就是一傻x。
是,我是挺傻的。我在日均三千人流量的街头,拒绝了999朵玫瑰的浪漫求婚,和一个看起来的确人模狗样的男人。
仙女是一个很有趣的老太太,她有着足不出户却知天下事的特异功能。我前脚刚进门,烟雾缭绕的客厅里就飘来仙女的一嗓子:人不作不会作死,脑子进水的人,就长你这样。
我踢踏着高跟鞋,胡乱扔在了鞋柜的一角,光着脚丫爬上了另一张沙发,从仙女的烟盒里抽出一支,仙女眼睛斜了下我,默契地扔过来打火机,然后悠悠地叹了一声。
仙女是我妈,一个奇葩的老女人。抽烟喝酒打麻将泡男人,样样在行。我从不叫她妈,因为她从小就传递给我一个讯号:她就是天上的仙女。
因为我是从她肚子里出来的,所以这段仙女和女**丝的情缘,就这样稀奇古怪地开始了。我和她的关系,就像我掌心错乱的曲线,纠缠得很。
我刚吸上一口,仙女又懒懒地发话了:那谁,今年你给我嫁出去啊。我和跳舞的老刘好上了,过些天他要搬过来住。
我已经习惯了她的这些风流韵事了,我上下打量了她几眼,然后说:怪不得最近整的自己这么风骚,原来又焕发第二春了。
她立马就笑了,把抽完的烟头往我脸上一扔,然后说:知趣点就赶紧找个男人嫁出去,你在这个家,我找男人不方便。
瞧,就是这样一个三观不正的老女人。为了泡老男人,能把自己的亲闺女往外撵。
我有些无力地颓废,给仙女烧好了晚餐,换了件吊带裙,就晃悠出去了。
又是一个礼拜天的晚上,我戴上假发,化了浓妆,在灯红酒绿的酒吧里,摇身一变化身成了驻唱歌手,嘶哑着声音咆哮着《嗨歌》,其实我的心里,一点都嗨不起来。
一个资深的女流氓,都有些不与旁人所苟同的过往,比如我,比如仙女。
我爱仙女,虽然她的种种后妈行径有时候让我愤慨至极,但我依然爱她,胜过爱自己。
因为我知道这个女人的过往。当一个人了解另一个人血迹斑斑的过去,那股同情里就多了一种叫疼惜的东西。她,为我受过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