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阁下,我的问题暂时问完了。”他顺势坐下,杨涛又道:“法官阁下,这份验伤报告是案发四天后,而在这四天当中,一个作为夜店的卖酒女任何情况都有可能发生。”他看向周丽:“我想请问周小姐在那晚知道我当事人的身份吗
“知道。”
“那我再问周小姐为未成年为什么会出现在夜店,而且是作为打工者
“我……”
“周小姐是伪造了身份证是吗
“我……”
“周小姐父母实至名归的赌徒,欠下一大笔债款,可以说是居无定所,常常被人追债。周小姐不满十三岁便伪造身份证去夜店打工,明知我当事人的身份,况且我当事人当晚醉酒,意识迷糊,任任何一个这样的女人都不会放过这次绝好的机会。”
“我没有!你血口喷人!你……”周丽张皇失措,对方又道:“法官阁下,这些照片即便无假,静态的东西终究勾勒不出动态的实情。而且我当事人白晔先生,为白家现长子嫡孙,他受过优良的教育,并且一直热衷于慈善事业,以他为名的基金会现已全部步入正轨,每年为上万名儿童提供优越的学习环境。他为人正直善良,洁身自好,社会各界对我当事人称赞有加,就连业内对我当事人也是赞不绝口。我当事人社会地位高,又是名副其实的社会精英,口碑也一直很好。别说蓄意强奸,就算是无意间与一名女性发生关系,他也会极力弥补,当时发生这件事后,我当事人已经极力的弥补了对周小姐,不论对方是否有心。”
“法官阁下,我当事人并没有否认和周小姐发生性关系,但是我当事人并不承认由周小姐所言的属于强奸,我当事人在与周小姐发生性关系的时候,并不知情她是未成年幼女。而我国刑法中有明确规定行为人不知对方是否已满14周岁的,若未发生严重情节,应当无罪。”
徐子蕾在旁听席听得咬牙切齿,白晔那个人渣,强奸人家幼女还不承认!
黎修微微一笑,优雅起身:“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之**,则构成强奸,同样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也构成强奸。即使被告并不知情我当事人是否已满十四周岁,其以暴力的手段强迫我当事人与之发生关系都可以论为强奸。”
“而且若被告行为人确实不知我当事人是幼女,即便是在我当时候同意的情况下发生性行为,根据2003年一月八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问题的批复》指出:行为人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自愿与否,均应依照《刑法》第236条第2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若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14周岁幼女,而强迫与其发生性关系,则也应当依照《刑法》第236条第2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徐子蕾不知道此刻自己是以什么心情坐在台下听双方律师各自辩护的,她一直觉得错了就是错了,对的也始终是对的,可此刻她似乎不那么确定了,好像在律师这个职业上已经不存在什么对错,只有当事人的利益与否。
她不喜欢白晔,从那次偶然的交涉开始她就很不喜欢这个人,白晔在她心里一直都被标榜成纨绔子弟的称号,直至此刻,她依旧对他很厌恶。
她沉默地看着庭审,眼观四方耳听八分,却一句话都没能再听进去。
许久,法锤再次响起,女法官清了清口气:“法庭审理结束,合议庭将对本案进行评议,择日宣告。”
庭审结束,人群散去,人去楼空。
徐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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