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莫思雨的一脚丫子踩下去,真真的把南宫墨惹毛了。
硬着头皮不妥协,文韬故作镇定的迈着t步,风情万种的继续走,当做什么也没听见。
莫思雨大脑反应有点迟钝,对南宫墨不熟,自然不知道这个发飙的男人有多厉害。她装作也装作什么都没听见,小跑追上文韬!
只是,两人刚走出不到10米,前方的路便被人拦住了。
四名身着黑色西装、酷劲十足的保镖一字排开,拦住两人的去路。
南宫墨背手而立,来到保镖的前面,看着这两个不识好歹的人。
“文韬,我念你是多年的好朋友,不跟你一般见识。如果你以后还敢骑在我头上撒野,别怪我不客气。”
“!!!”文韬。
“还有你!”墨爷转身,恶狠狠的剜了莫思雨一眼:“刚才那一脚我记下来。念你是初犯,我饶你一次,下次绝对没那么容易。”
“!!!”莫思雨一脸鄙夷,心里嘀咕:哥们,当我是‘厦大’毕业的呀。
“记住了,在凤城没有任何人敢挑战我的耐心,挑战我的底线,更没人有胆子动我一根手指头。惹毛了,亲爹、亲妈我也不会人的。”
字字句句都是那么的冰寒彻骨放入千年北极冰川带来的寒意。
同窗情、朋友情、兄弟情,在南宫墨看来,触及了他的底线,管你是谁,决不轻饶。他的意识里只有一个信念: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文韬情之这些天是他矫情过了头,但是,被南宫墨这般不留情面的威胁,还是愣怔了。脸色惨白,根本忘记了要做出什么反应。
要说莫思雨和冷凝凝是好朋友呢,两人说话办事,都是不经大脑的冲动派。
莫思雨回一句:“我是历城人,怕你作甚!”
“呵——”墨爷引言怪气的一笑,“对我南宫墨来说,只有顺我意的人,和违抗我的人!”
言下之意,我管你哪里人,得罪了我,保准你全家不好过。
“阿墨,何必呢!”秦泽过来当和事老,“大家都是朋友。”
“朋友?”尾音拉的高高的,朋友二字,现在说来,多么的刺耳:“他,他有拿我当朋友吗。是朋友,就会不分青红皂白的污蔑我;是朋友,会为了一个来路不明的女人和我作对;是朋友,以辞职相要挟逼我就范..”
这算哪门子朋友。
“!!!”秦泽还真不好说什么。因为,南宫墨说的事实。
文韬气焰早已没有,甚至是双腿打颤,却还是硬着头皮,不输骨气的说:“如果你当我是朋友,就不会那么为难凝凝。我跟你说过了,是我害凝凝变成现在这样的,我有相当大的责任,我不想看着她被你逼上绝路。她已经够可怜了,你就不能有些同情心,可怜、可怜她吗?”
“我可怜她,她有什么值得可怜的。”行事鲁莽,做事不经大脑,早晚有一天她要为自己冲动付出代价。自己,只不过是,提前教她什么是“爱的代价”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