卞阳城,南府。
今天,容世旸仍然还是没有醒。
而程流锦也照常和之前一样,耐心的陪伴着他,轻声柔语的跟他说着话,跟他细细的讲述着进来每一天发生的事情。
“容扒皮,你真的不醒一醒嘛?”
程流锦握着他的手,让他的手掌贴在自己脸上,又有些委屈的叹了口气说道,“你一直睡,我好无聊啊。”
“嗷呜!”
突然地,一声狼嚎响起,随即,便有个黑色的大影子蹿了过来,一头钻进程流锦的怀抱中,大脑袋亲昵的挤在了她和容世旸中间。
没错,小黑牌电灯泡。
但是现在,程流锦却是顾不得在意小黑是怎么做电灯泡的。
因为,就在很早之前,她就和容世旸一起,将她送回到深山里去了。
而那时候,她才知道一件事情,原来小黑并不是被捉来的,而是容世旸在山里捡回来的狼崽子。
他说,自己的本意,是想去捉一只小白兔来的,因为南轻尘告诉他说,女孩子都喜欢比较可爱的东西
但没想到,他遇到了一只被丢弃的,奄奄一息的狼崽子。
所以,就随手捡回来送给程流锦了。
因为他觉得,其实这狼崽子,可是要比小白兔更加与程流锦相称。
他的阿锦,从来就不是那种,就只会在深闺之中抱着兔子,没事绣绣花的千金大小姐。
“小黑,你怎么回来了!”
程流锦惊喜的将它抱在怀里,意外的,却发现他曾经油光水滑的皮毛,如今,竟干硬的有些剌手。
甚至,它身上还有一股不太好闻的味道。
“是小五和小六要去大周的路上,在城外的一个村子里发现的。”
清风走了进来,又指指身上有些脏兮兮的小黑说道,“村子里的人都不知道它是狼,当作是没人要的野狗,就给拴了起来看大门了。”
为了将容青玉平安无事的接回来,清风便又调出了容世旸暗卫队伍之中的两人,乔装打扮,日夜兼程的出发了。
只是,没想到一出城,就见到了被小孩用链子牵着的小黑,于是,便急忙通知了清风,将它给带了回来。
说罢,便也是有些惋惜的摇了摇头,便又说道,“不过,值得庆幸的一点,好歹是将它找回来了,不然……”
顿时,程流锦不禁愕然。
事到如今,她终于明白过来,之前的事情,是她想的太过于简单了。
小黑从小就是在她身边长大的,虽然顿顿吃肉,但却并不是通过自己发现、盯梢,然后捕食来的。
尽管程流锦也训练过它,让它满院子里追着母鸡跑,最后捉住吃掉。
可是,小黑却总是以为,那是程流锦故意在与它做游戏,于是,每每都是将一只母鸡追的筋疲力尽,自己玩够了才吃掉。
这样子的脾性,若是生活在野外的话,只怕是要饿肚子的。
而更要程流锦内疚的是,它竟然被当做了看门狗一般,整日用链子锁着。
它可是狼啊。
想到这里,程流锦便不禁又揉了揉它的脑袋,又连忙仔仔细细的检查着它的全身,果然,在它的左前腿,还有右后爪的位置,都发现了很硬的疤痕。
甚至,右后爪的脚趾甲,都折断了一根。
“受苦了。”
程流锦又紧紧的将它抱住,眼圈儿就不禁红了起来。
只是,小黑却并听不懂程流锦说了什么,只是又用大脑袋亲昵的蹭着她的脸,扎的程流锦脸上痒痒的。
而往往的,最后才是重点。
见程流锦依旧抱着自己,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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