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逍遥凝眉想了想:“大哥,我还真不知道,不过我也觉得用毒药要比用蒙汗药好呀。”
蔷君笑了,说道:“两位兄弟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猴子是种群居动物,它们集体成员之间的关系很复杂,到现在我们也不能完全理解猴子的世界,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猴子集体成员之间是存在等级的。进食的时候,等级高的猴子先吃,等级低的后吃。如果用毒药,先吃的猴子出现中毒的症状后,后面的猴子就不会再吃了。”
“原来是这样的,这些我也知道呀。”赛逍遥心里想。“为什么自己明明知道,该用的时候却总也想不到呢?看来职业玩家就是牛,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自己和他相比,江湖经验还差得远呢。”
“那我们买慢性毒药成不成呢?”赛霸王认死理,仍然不死心。
“其实,不用毒药,还有一层原因,毒药都有自己独特的气味,猴子是一种很机灵的动物,闻出或吃出毒药的味道,就不会食用了。”蔷君解释道。
“那,我们买无色无味的慢性毒药不就成了嘛。”
“说你猪头,你还真变成猪了,无色无味的毒药多少钱一两,你以为你是大款呀。”赛逍遥对自己的小弟很是不满,说话很不留情。
“好了,快去准备吧。”蔷君对着赛逍遥说道。又拉着赛霸王的手说:“咱们哥俩去打点野味,你们哥俩忙了一上午,我也饿了,填饱肚皮才好干革命啊。一会儿我们在林子外面汇合。”
花开两头,各表一支。
不提赛逍遥去准备任务用的物品,单表蔷君和赛霸王。蔷君这两天总在林子里转,知道不远的地方有条小河,每天都会有食草的动物在那里喝水,就提议去那里打野味。
两人来到河边,隐藏在茂密的草丛里,等待着捕猎的好时机。不一会,一只野鹿来到离两人不远的地方喝水,两人处在下风口。虽然野鹿很警惕,但是并没有觉察到眼前的危险。蔷君轻轻地碰了一下赛霸王,赛霸王先是一愣,看到蔷君向他努努嘴,指了指那头野鹿,就点点头,然后就做了一件让蔷君怎么也想不到的事情。
野鹿今天的心情很不错,刚刚和女友约会成功,现在全身都处在兴奋中。水呀,真是甘甜,真是清澈,真的好想在里面洗个澡呀,但是自己的水性真的不咋地,还是算了吧。水面现在很平静,光滑的像个镜子,野鹿仔细打量水中自己的倒影,深深地陶醉其中。
“嗵,嗵,嗵,嗵。”什么声音?
正在自我陶醉的野鹿一下子惊醒了,立马绑紧了肌肉,做出随时可以逃命的最佳姿势,扭头看着声音来源的方向。
啊!那是个人类,凶恶而又的贪婪的人类。野鹿是个听话的孩子,时时都记着妈妈在自己小时候叮嘱自己的话:一定要远离这种两条腿走路的动物,遇到他们,你就要逃,没命的逃。
赛霸王虽然个子高大,但是速度一点都不慢。阔大的步幅弥补了频率不足的缺陷,短短几步就冲到了野鹿的跟前。刀起头落,刀又起,血花飞溅。真是高手,在这短短的一息之间,整整三十六刀,就是这么快,刀光起处,也是刀光收处,不差一毫,就把一只野鹿分尸在河边了。
蔷君跑过去,惊讶的说:“我说兄弟,你这是在做什么呀?咱们是来打野味的,你怎么把它给剁碎了,剁了也就剁了吧,你也不用把肉都剃没了吧,现在只剩骨头了,咱们中午烤骨头吃呀。”
赛霸王“嘿嘿”的笑了,“大哥,对不住,我只会杀鹿,不会打野味,我练的是是霸刀,刀势一出就收不住了。”
蔷君苦笑:“我是让你用弓箭呀,难道那只是个摆设吗?”
“嘿嘿,我忘了,下次一定记着,大哥别生气。”
“算了,咱们拣点儿碎肉吧,毕竟让你辛苦一场。”蔷君抽出青钢剑,动手采集鹿肉。
“嗯,这条大腿上肉不少,前胸上也有点儿”蔷君边割边说。
“我说兄弟呀,你的刀势快捷,力量充足,一息之间能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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