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的路上,路过孟志伟的手机店,他车子停在门口,人却不知道去哪儿了,我不争气地朝里面看了一眼,只有素琳带着孟洋在守着店面,娘儿俩正在看电视。店面算不上多大,大概五十平左右,装修得还不错。我只看了一眼,然后匆匆离开。
回到旅馆,上楼时又看见昨晚上只穿裤衩的男人,他拿着牙刷从房间出来朝洗浴室走去,嘴边上满是白色的泡沫,眼睛死死地盯着我看,我默默低下头,然后进门反锁上。我胆子真的很小。
玩了一会儿手机,莫林回来敲门,一开始敲门的时候她没说话,我问是谁,她才说是莫林。
开门后,莫林沉着一张脸,我知道她心情不好,没多问,只是简单地问了几句,她也是有气无力地回答,然后收拾了东西准备回北城。莫林这几年很少回来,每次回来都是去看她妈妈,然后又回北城去,每一次他爸爸都不知道。
我们做了辆三轮车去车站,然后买了票去县里,再从县里坐车回北城,一路上莫林都没有说话,坐在回北城的大巴上,她终于忍不住,靠在我肩膀上睡觉时发出低低的抽泣声。我动也不敢动,也不敢问她究竟怎么了。
我像她安慰我那时候一样,紧紧地抓着她的手,轻轻在她耳边说,“没事儿,我还在呢。”
我感觉到她的点头。
哭了一会儿,莫林也累了,然后靠着我肩膀睡着了,我看了一会儿风景,不知不觉也睡着,直到车子停靠在北城车站。
下车过后,我们打车回去,莫林情绪还是不太好,她怕林恒看出什么来,于是没有回家,在我家呆到晚上才回去。为了缓解她的心情,晚上我们看了一个搞笑的电影,《憨豆先生》,莫林终于露出笑容,跟我说她没事儿了,然后收拾好东西回去。
我没有问莫林今天发生了什么,但我知道,一定有事儿。我不问不代表我不关心,而是因为,我不想揭莫林的伤口。她愿意说的时候,我永远都在。每个人心里都有难以启齿的事儿,我不愿意在她伤口上撒盐。
晚上在群里,我跟她们俩说杂志社要我周三去面试,她们俩祝贺我的同时也打击我,提醒我注意这个注意那个,尤其是陆芸那丫头,竟然要我穿漂亮点,趁着未年老色衰勾搭下主编,献身换一个编辑的位置还是不错的选择。
莫林跟他一唱一和,两人站在统一战线,故意埋汰我。聊到很晚,我抓着手机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起来看手机才发现陆芸问我下周末有没有时间,她回来要约我吃饭,我忙不迭地回答说有。我们之间从来不需要解释我为什么昨晚没回复她的消息,因为信任。
“那好,等着我回来,那天不要有其他安排。”
“行,遵命,我的女王大人。”我说。
这天在家闲来无事,我头脑发热,跑去理发店弄头发,把原本的黑色染成了栗色,顿时年轻了好几岁,只是眼角还是有了一两条皱纹,害得我晚上回家疯狂地涂抹眼霜。
岁月是把杀猪刀,杀掉的都是青春。
就这样,迎来了周三,我一早就被陆芸的电话吵醒,她一个,莫林一个,她俩都担心我赖床起不来,耽搁了面试。陆芸在电话里朝我咆哮,“穿漂亮点!人家是时尚杂志,别跟不上潮流,第一眼很重要!”
我犟嘴说,“哼,我又不是去选美。”嘴上这么说,还是拿出衣柜里最漂亮的衣服站在镜子前面比划。
“不跟你说了,自己收拾了赶紧去吧,面试别迟到。”没等我说话,陆芸便挂断了,她也忙的要死。
为了节省时间,也为了保险,我选择打车去,而不是挤公交挤地铁。上星期做的头发,这时候颜色淡了一些,更好看了。我化了个简单的妆,听陆芸说,这是一种礼貌。
到杂志社的时候,我心里忐忑极了,问过前台过后,她给我指了路,我自己找过去。但是我找不到人问,只好打扰一个正在电脑面前疯狂码字的姑娘问应聘的人应该去哪儿。
她抬头,扶了扶眼镜,指着一道门说,“主编办公室。”
我匆忙地说了谢谢便往那边去,进门之前我整理了妆容,礼貌地敲门进去。
主编是个中年妇女,但是打扮十分潮流,其实根本看不出年纪,是她眼角...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