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延匈奴各部军队集结。
至于染海成,总有法子收拾他。明的不行,大不了来暗的。
这般想着,便一路打马赶回城南郊区。
昌城并不繁荣,但因着常年和北方蛮族交易,倒卖粮食和矿物,也不会太贫困。除了风沙大些,大体来说,还是一处不错的城池。
横穿街市时,怕伤到人,染黎放慢了马步。
高壮的黑色马儿走在石板路上,染黎今日着了一身绯红劲装,一头细辩马尾绑在脑后。红于黑的鲜明对比,引来了昌城群众的围观。
但是,有人的地方,就有**。这些臭虫仿佛无处不在!
当染黎骑着大黑马走到街市中段的时候,十几个穿得花花绿绿的男人,笑呵呵地拦住了去路。
一个穿着红色锦袍的胖子,看着马上的染黎笑呵呵地说道:“哎呦!这是哪家楼子里的姑娘啊?额上的花细是跟胭脂楼里的惠儿姑娘学的?喳喳,飒爽中平添了一股柔媚,真真是好味道。今儿,爷做东,请姑娘在前面飘香酒楼吃个酒如何?”
不等染黎拒绝,那胖子又说了:“在下昌城首富之子,金元宝。看看,今天爷穿了一身红袍子,你也穿了一身红衣。这就是缘分啊!”
骑在马上,染黎觉得有些稀奇,她两辈子加起来,头一次,被人当街**啊!
这事该怎么处理?
初次体验,有些摸不着门路。按照说书人讲的,这时应该有人从天而降来个英雄救美。
可是,等了半天,染黎也没等到人,叹了口气,决定将这些吃饱了撑着的家伙,揍一顿了事。
“哎!我说姑娘,快下马啊!那飘香酒楼里的包间可是要预定的,去晚了就只能坐大厅了!”金元宝急色的催促着,一双色眯眯的眼睛直勾勾的在染黎身上游移。
看着他一身如水波一样抖动的肥肉,染黎深吸了口气,她忽然觉地用拳头揍他,太恶心自己了。
于是,面色一紧,冷冷地望着他。“要么让开,要么被马蹄踩死,你自己选!”
金元宝一听,瞬间气的憋红了脸。“你特么的敬酒不吃吃罚酒,有马了不起?老子也有,还是百里挑一的汗血宝马。”说完,回头对身边的一个小厮吼道:“还不快去把爷追风牵来!”
本来,染黎真打算让座下的大黑马,一蹄子将金元宝踢飞了事。
但一听说有汗血宝马,不由又来了兴致。
汗血宝马她见过几匹,大都是皇家马场里的宝贝。他们染家,也就染老太爷有过一匹。不过,那是很多年前的事,据说那马儿最后马蹄受了不可治愈的重伤,跳崖自绝了。为此,染老太爷还不吃不喝,伤心了好些日子!
若这胖子真有汗血宝马,她自然稀罕,兴许还会花些金银买下来。
这时,金元宝的小厮,从飘香酒楼的马厩里,牵出一匹枣红色的大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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