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里。主人向它招了招手,它龇牙咧嘴,这一次是爬了回来——如此又重复了两次,它才死在爬向主人的路上,它的血迹也在那条路上。
侏儒带来了很多礼物,金首饰、香水、一捆钱,还有几个罂粟壳。孟婆婆把所有东西都扔到窗外,她说,我不要。
“那你要啥?”
“不要你走。”
“我还会回来的。”
“啥时候回来?”
“冬天。”
“冬天啥时候?”
“下雪的时候。”
晚上,他们吃狗肉,喝烧酒,度过了一个狂欢的夜。
第二天清晨,他就走了。这个小小的侏儒,比男人更像男人,要走的时候从不回头。
两个男人能像一个男人爱她,这是莫大的幸福,尽管这两个男人的身高加起来还不到她的耳朵。她除了杀狗之外,唯一的爱好就是睡觉,很少出门,因为她长得实在是太丑了,她的肥胖又胜过她的丑陋,在她26岁的时候,她的体重已经超过300斤。过度的肥胖甚至使她无法自己系鞋带,所以整天都穿着拖鞋,一年四季都穿着裙子,夏天,她穿一条裙子;冬天,她穿四条裙子。她的裙子是村里一个裁缝为她特制的,她从来不戴胸罩,应该说没有一款胸罩可以容纳她的大乳房。
她的丑和她的脸无关,40岁的时候,她的体重已接近400斤,任何动作都是缓慢的,例如她慢慢地走,像一艘船那样转身,搅动热的空气。这个肥胖的女人力大无穷,一掌就可以震落树上熟透的枣子,她杀狗时只需要一刀,两手一用力就可以将整张狗皮扯下来。
扔在窗外的罂粟发了芽,静悄悄地生长,夏天,开了绚丽的花,很快又结了球形的果。孟婆婆收获罂粟,扔进锅里,又放入八角、花椒、良姜、桂皮、丁香、白芷、草果、当归、肉蔻等多种调料。她煮了一锅狗肉,挑到市场上去卖,在半路上就卖光了,那香味扑鼻,如此诱人,以至于让很多路人止步吞咽口水。
吃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和谁一起吃,在哪里吃。吃狗肉也不仅仅是狗的问题,重要的是氛围。
店门前摆着几张乱糟糟的桌子,旧篱笆旁边的枝丫上垂悬着一根根手臂粗大的冰锥,正午时分,冰锥滴着水,长白山作为整幅画面的背景,北风呼啸,关东好汉们大碗喝酒,用手撕着狗肉,将胸脯拍得啪啪响。在大雪纷飞的天气里,每一片雪花的背后都有着梅花的香气。他们吃完狗肉,消失在风雪中,又重新在一个灯光昏黄的房子里出现。这些散发着酒气的男人性格彪悍,村子里每年都有因酗酒而死亡的男人,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昨天还帮邻居救火的人一转眼就变成了纵火犯,向孤寡老妪施舍钱财的人因为赌输了钱而拦路抢劫。
挖人参的人已经进山,夜间去打猎的人还围着篝火说话,他们将一块砖烤得通红,用铁耙将烧红的砖块放到冰封的河面上。砖块刺刺地响,慢慢融化寒冰,砖块所在的位置,那也是一天前雪橇驶过的地方,数月前鱼儿游过的地方,现在成了一个窟窿,闷在冰下的鱼都游过来透气。几个人叼着烟,一桶一桶地从冰窟窿里打水,每一桶水里都有几尾鱼翻腾着身子。
孟婆婆站在河边,她想起夏天的时候,她的丈夫,那个小小侏儒将一张木床扔进河里,然后将木床系在水草上,这样木床就不再随波漂流。他站在床上撒网,捕鱼,他用一把匕首刮去鱼鳞,将鱼剖洗干净,穿在铁丝上,晾在后院里。
空中的雪花纷纷扬扬,孟婆婆抬着脸看着天空,一场大雪就让她在瞬间白发苍苍,这个可怜的胖女人对着天空自言自语:
“他没有来……”
1998年夏天,孟婆婆终于等得不耐烦了。她的饭桌上放着个酒瓶,酒瓶里插着塑料花,那是她20世纪80年代末买来的,她从桌前站起来,关上门,走上泛白的乡村公路,那时天刚亮。那时,还发生了两件事——一只马蜂飞向草垛,一条菜花蛇盘成一团。她拐了一个弯,去沈阳找马有斋去了,她找马有斋是为了什么,最好的答案就是不说,因为相思两字已经写了出来。
从那以后,她每年都要离家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