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头条:
某L姓小鲜肉自曝各种心酸过往,并详细解说撞车、吸毒传闻、替身等等新闻的前后经过。是自我洗白还是真相?是狡辩,还是真心?
正面还击
不久前我发了一条长微博,直截了当地斥责了那些造谣我吸毒的人。其实,早在去年6月我就在手机上写好了那条微博,但被团队拦了下来。道理我都明白,言多必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这件事简直没完没了,还有愈演愈烈之势。几乎每天都会听到有人对我说:“哎,和你说个事儿……你最近小心点……”真是烦不胜烦。
谣言大规模爆发的那天,我在家睡大觉,半梦半醒中收到经纪人的短信,她问我在哪儿,让我赶快看新闻。我一看,都是“L姓小鲜肉吸毒被捕”的消息,心里还嗤之以鼻,觉得真是无聊,又来这种似是而非的消息。我走出房间,妈妈正和外婆打电话,只听她一个劲儿解释,“怎么可能呢?你要相信他啊。”紧接着爸爸也不断收到各方的询问,我才意识到,这件事远没我想的那么简单。
我对家人感到深深的抱歉。因为我从事这份工作,他们的生活就一并被网络和不明来处的谣言影响,无端提心吊胆。那些向他们打听消息的人,一部分真正出于关心,一部分只是抱着“看看那个圈子有多乱”的八卦心理。造谣的人躲在暗处,借题发挥甚至空口白话,想到他们甚至不需要为这样的行为负责,我就气不打一处来。
虽然当时我发的一条朋友圈被朋友截屏传了出去,但这件事反反复复,始终没有真正平息下去。不得不说,不管始作俑者站在怎样的立场,这件事他(们)达到了目的。这一年来,我不断地向人澄清,有品牌或电影接洽,都要再加一个对外的声明。因为这种莫须有的传言,团队谈合约时总会被人问上一句:“听说他吸毒?”有时我问他们今天是否谈得顺利,他们的回答总是小心翼翼:“挺顺利的,就是你知道,别人会提起外面的传言。”
之前我也遇到过许多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曾有人用我的名字开了家火锅店,参照知识产权、姓名使用权等法律相应条款,我可以起诉他侵权。但为这样的事情打官司,倒像是艺人小题大做,毕竟人家也不过做份生意。团队出面用各种法律方式处理过类似的问题,我的目的不是索赔,而是想告诉他们,这样做是违法的,应该被制止。不过,在公众的眼里,那些人或许才是弱势群体。
捕风捉影的谣言在过去的一年乃至之后的日子里,不断对我以及周围的人造成影响。我特别能理解范冰冰去医院鉴定五官的决定。一个女生,不管她已经取得了怎样的成功,又有多强大的内心,要向公众证明自己没有整过容,一定是有“不得不”的理由。在局外人眼里也许这只是做一场戏,但身在其中的人,究竟承受了多少莫名的揣测?如何解释,又该向谁去解释?
我明白,除了关心我、喜欢我的人,大多数人对我的新闻不抱感情,对他们来说,丑闻或许才更具吸引力,也更符合他们对我的想象和预设。
冲动之下,我发送了那条微博。当时我并没有被什么特别的事件触动到,只是忍无可忍,想向所有人表明态度。至少,我要让在乎我的人放心,他们有知道真相的权利。虽然至今我都无法理解,为什么一条谣言可以扩散出那么大的影响,也不认为所有人都会选择信任我,但至少为家人说了些话,心里舒坦了一些。
这也是这个时代的有趣之处:你的任何反应或许都不对,但任何反应或许又都是对的。
除了这次的谣言事件之外,我很少特别去说一些话或者做一些姿态。外界对我的各种各样的看法,误会也好,抹黑也好,或者另一种角度的解读也好,我不需要还击。过去我没有吸毒,现在没有吸毒,将来也不可能吸毒。事实才是真正的还击。
存在即合理
之前南方发生水灾时我捐了笔款,没想留名,但赈灾机构说一定要写一个名字。留真名有点儿傻,想来想去,我写了“L姓先生”。那段时间,媒体上但凡出现“L姓”多半没什么好事,可惜这回,没人想过把这个代称和我对上号。
过去的几年里,捧杀之后再棒杀,我成了典型之一。但凡出现些负面新闻,一杆扫,我一定“中枪”。如果出现“L姓小鲜肉”这样模棱两可的关键词,简直是铁板上钉钉。我一直认为“存在即合理”,对“小鲜肉”“流量担当”这些称呼也没有真正在意。反正,今年流行这种称号,明年又会换一种叫法,何必去计较呢?大家只是喜欢给他们划定的群体下一个定义,取一个新鲜的代号。不得不说,这些称谓在很多时候比“偶像”更具贬义色彩,甚至有那么点儿被妖魔化的意味。
成龙大哥早年受过很多委屈,一直被叫成“臭武行”,就算他已经是亚洲的票房皇帝,去好莱坞也一样受冷落,甚至在片场被当成临时演员,被人呼来唤去。他们那一代演员至少经历过十年的磨炼期,好片烂片都拍过,然后才慢慢学会如何挑选剧本,如何表演。我们这一批演员没有那么多时间。在短期内获得高度关注当然是好事,但大家也会理所当然地认为,你应该对得起这样的资源和关注,应该经得起更高标准的检验。
如果大家期待我的演技进一步提高,我虚心接受意见,但有一些指责,我不知道应该归于偏见,还是无中生有。一度,“替身”的讨论甚嚣尘上,各种视频截图等证明又把我推到了风口浪尖。说真的,我也常常希望可以多出一个分身,他和我有一样的外貌身材、一样的脑袋。电视剧是长期、持续性的集体工作,一天拍摄所需的置景、人工等费用有时高达几百万,每个剧组都有预算的考虑,会尽可能抓紧进度。拍摄《麻雀》的时候,剧组分A组、B组同时开工,有时还会分出C组,我总共有一千多场戏,不可能在拍摄时让其他工作组全部停工,等我一个人就位。替身是一个固定工种,剧组会安排他们在试光、走位甚至远景拍摄的环节帮忙“抢”时间,但替身不可能替代演员的表演。实际情况是,往往其他演员已经完成了各自的近景戏份,然后还得陪着我把连接的戏份重拍一遍,我也觉得这样很麻烦大家,但这是客观的需要,所有人都能理解。
原则性的问题我半点儿也不会妥协,比如,我不轧戏。首先,我没有那么充沛的体力在两个剧组间辗转;其次,我是一个心里会装挺多事儿的人,同时拍两部戏,就算经纪人可以和剧组协调好时间档期,我也搞不定自己。每次定下剧本后,我都希望尽快拿到我的部分,而且一定得是纸质的版本,这样我才能随时随地做笔记,记录一些想法。
有时我也感到无奈,好像任何事情都可以被当成话题,比如,网上曾有人试图从我团队的几次变更中总结出一些...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