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小哥们儿上网了,但我前不久买了一双耐克鞋,身上没钱了,就逼问翠屏阿姨有没有钱。翠屏阿姨就说钱在楼下,然后带着我走到楼下一间小破屋子里。当时翠屏阿姨说看不见,要开灯。如果开灯了,她肯定认得出我,所以我就没准她开灯,但是因为打火机的光不够亮,她说看不见藏钱的抽屉,问我怎么办,我就只有随手乱摸,后来从旁边的一个柜子上摸到了一把卫生纸,我就用打火机点燃了,给她照亮。后来她找到了抽屉,把钱拿给我的时候……
问:拿了多少钱?
答:一千七百块钱。
问:钱呢?
答:在修车厂我的宿舍里有一千二,这两天我请几个小哥们儿喝酒、上网花了五百。
问:继续说。
答:她把钱拿给我的时候,从火光中认出我了。
问:你怎么知道她认出你了?
答:因为她说,呀,你不是小启吗?我小名叫小启。我当时非常害怕,而且卫生纸都烧完了,烧到了我的手,我也非常生气。所以我就一把把她掐在地上。
她当时腿不停地乱蹬,过一会儿就不动了。然后我就在地上摸我的铁钎,地面上好像还有水,不知道哪里来的水。在摸到我的铁钎的时候,我发现翠屏阿姨好像叹了一口气,我估计她还没死,就很害怕,拿着铁钎就捅她。
问:你害怕什么?
答:因为她已经认出我了,我害怕她没有死的话,会报警来抓我。
问:你是怎么捅的?捅了多少下?
答:(用手模拟捅刺状)就这样,大概捅了十几下。然后她就彻底不动了。
这时候我好像闻见了一股臭味,用打火机照亮,发现我新买的耐克鞋踩上了屎。
我也不知道翠屏阿姨是什么时候拉的屎,我什么时候踩上的。我觉得特别恶心,所以就在她身上蹭了半天,把屎都蹭掉,就从大门跑了。
问:继续说。
答:我回到宿舍以后,发现我的衣服上有好多血,鞋子上也有血,还有没蹭干净的屎。所以我就把衣服脱了下来烧掉了,鞋子不舍得烧,就清洗了。
问:你还有什么要说的?
答:我杀她不是故意的,我不会被判死刑吧?
问:那是法院的事情,你还有什么要补充的?
答:没有了。
“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几大类重罪,是要负刑事责任的。”林涛说,“不过未满十八周岁,不会判处死刑。”
“一口一个翠屏阿姨,却还能做出这么恶心的事情。”陈诗羽皱着眉头说,“简直是天理不容啊!”
“那种环境下长大的未成年人,又中途辍学谋生,从小教育缺失,确实是社会隐患。”我说,“真心希望社会能够关注这类人,给他们充分的重视。如果教育到位,我相信他也不会干出这等胆大妄为的事情。”
“社会问题,不是我等改变得了的。”林涛感叹道,“但从这个案子里可以看出,我们判断出的侦查方向是多么重要!之前判断是枪案,整个侦查范围错了,才会导致案件陷入僵局。一旦侦查范围圈对了,破案就是分分钟的事情。”
“是啊。”我说,“这也是我们的职业荣誉感所在,还有,这也再次提醒我们,不能先入为主。即便是看似扎实的访问证据,也不能左右我们的科学判断。科学证据还是应该比言辞证据更为可靠。”
“在我看来,梦涵的案件不破,我的职业就没有荣誉感可言。”大宝靠在车窗上,凝视着窗外说,“还有多久才能到?”
注释
[1]池子的案子,见“法医秦明”系列第三季《第十一根手指》。
[2]站台碎尸的案,见“法医秦明”系列第二季《无声的证词》中“站台碎尸”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