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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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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出被鼻烟熏成绿色的牙齿。

    “我知道他在这里,跟你在一起。”我说,“他的名字叫索拉博。”

    “我要问你,你投奔那个婊子干什么呢?你为什么不留在这里,跟你的穆斯林兄弟在一起,保卫你的国家?”

    “我离开很久了。”我只想得出这么一句话。我头脑发胀,紧紧压住膝盖,忍住尿意。

    塔利班转向那两个站在门口的男子,“这算是答案吗?”他问。

    “不算,老爷。”他们笑着齐声说。

    他把眼光转向我,耸耸肩,“这不算答案,他们说。”他吸一口烟,“在我生活的圈子里面,人们认为,在祖国需要的时候离开,跟叛国一样可恶。我可以用叛国的罪名逮捕你,甚至将你干掉,你害怕吗?”

    “我来这里只是要找那个男孩。”

    “你害怕了吗?”

    “是的。”

    “那是应该的。”他说,回身靠着沙发,吸烟。

    我想起索拉雅。这让我镇定。我想起她镰刀状的胎记,脖子优雅的曲线,还有明亮的眼睛。我想起婚礼那夜,我们在绿色头巾之下,看着彼此在镜里的容貌,对她说我爱她。我记得我们两个在一首古老的阿富汗歌谣伴奏下翩翩起舞,转了一圈又一圈,大家看着,鼓掌称好,满世界都是花朵、洋装、燕尾服,还有笑脸。

    塔利班在说话。

    “什么?”

    “我问你是不是想见见他,见见我的男孩?”说到最后两个字时,他上唇卷起,发出一声冷笑。

    “是的。”

    卫兵离开房间。我听见一扇摇晃的门打开的声音,听见卫兵声音严厉,用普什图语说了些什么,然后是脚步声,每一步都伴有铃铛的响声。它让我想起过去,我和哈桑经常在沙里诺区追逐的那个耍猴人。我们常常从零用钱中给他一个卢比的硬币,猴脖子上的铃铛就发出同样的声音。

    然后门打开,卫兵走进来。他肩膀上扛着个立体声放音机,他后面跟着个男孩,身穿宽松的天蓝色棉袍。

    相似得令人心碎、令人迷惑。拉辛汗的宝丽莱照片拍得并不像。

    那男孩有他父亲那张满月似的脸庞,翘起的下巴,扭曲的海贝般的耳朵,还有同样瘦削的身形。它是那张我童年见到的中国娃娃脸,那张冬天时看着呈扇子状展开的扑克牌的脸,那张我们夏天睡在爸爸房子的屋顶上时躲在蚊帐后面的脸。他剃着平头,眼睛被睫毛膏涂黑,脸颊泛出不自然的红色。他在房子中央停住,套在他脚踝上的铃铛也不再发出声响。

    他眼光落在我身上,打量着,然后移开,看着他自己赤裸的双足。

    有个卫兵按揿下按钮,房间里响起普什图音乐。手鼓,手风琴,还有如泣如诉的雷布巴琴。我猜想,音乐只要传进塔利班的耳朵,就不算是罪恶。那三个男人开始鼓掌。

    “哇!哇!太棒了!”

    索拉博抬起手臂,缓缓转身。他踮起脚尖,优雅地旋转,弯身触碰膝盖,挺直,再次旋转。他的小手在手腕处转动,打着响指,而他的头像钟摆那样来回摇动。他的脚踩着地板,铃铛的响声完美地和手鼓声融合在一起。他始终闭着双眼。

    “真棒!”他们欢呼,“跳得好!太棒了!”两个卫兵吹着口哨,哈哈大笑。穿白衣的塔利班身子随着音乐前后晃动,嘴角挂着淫亵的笑容。

    索拉博绕着圆圈跳舞,闭着眼睛跳啊跳,直到音乐停止。他的脚随最后一个音符顿在地上,铃铛响了最后一次。他维持半转的姿势。

    “好啊,好啊,我的男孩。”塔利班说,把索拉博喊过去。索拉博低头走过去,站在他两腿之间。那个塔利班伸臂抱住索拉博,“多么有天分啊,不是吗,我的哈扎拉男孩!”他说。他的手在孩子背后滑落,然后摸起,停在他的腋窝下面。一个卫兵用手肘撞了另外那个,偷偷发笑。塔利班让他们退下。

    “是,老爷。”他们说完退出去。

    塔利班扳过男孩的身子,让他面对着我。他把手停在索拉博的小腹上,下巴抵着他的肩膀。索拉博低头看着脚,但不停用羞涩的眼神偷偷看着我。那男人的手在男孩的小腹上下移动、上下抚摸,慢慢地,温柔地。

    “我一直在想,”塔利班说,他血红的双眼在索拉博肩膀上看着我,“那个老巴巴鲁后来怎么样了?”

    这个问题问得我眼冒金星。我觉得脸上冒出冷汗,双脚渐渐变冷,变麻木。

    他哈哈大笑:“你想干什么呢?以为挂上一副假胡子我就认不出你来?我敢说,我身上有一点你从来不知道:我从来不会忘记人们的脸,从来不会。”他用嘴唇去擦索拉博的耳朵,眼睛看着我。“我听说你父亲死了,啧啧,我一直想跟他干上一架,看来,我只好解决他这个没用的儿子了。”说完他将太阳镜摘下,血红的眼睛逼视着我。

    我想呼吸,但不能。我想眨眼,但不能。那一刻多么虚幻——不,不是虚幻,是荒唐。它让我无力呼吸,让我身边的世界停止转动。我脸上发烧。那句关于烂钱的谚语[1]英语中有句俗语,“A bad penny always turns up”,意思是坏人总是会回来。[1]怎么说来着?往事就是如此,总是会回来。他的名字从深处冒出来,我却不愿意提及,仿佛一说出来,他就会现身。但这许多年过去以后,他已经在这里了,活生生的,坐在离我不到十英尺的地方。我脱口说出他的名字:“阿塞夫。”

    “亲爱的阿米尔。”

    “你在这里干什么?”我说,明知自己这个问题蠢得无以复加,可是想不出有其他可说的。

    “我?”阿塞夫眉毛一扬,“这里是我的地盘,问题是,你在这里干什么?”

    “我已经告诉过你了,”我说,声音颤抖。我希望话不是这么说出口,希望自己没有浑身发抖。

    “这个男孩?”

    “是的。”

    “为什么?”

    “我可以为了他付钱给你,”我说,“我可以汇钱给你。”

    “钱?”阿塞夫说,忍不住狂笑起来。“你听说过洛金汉吗?在澳大利亚西部,天堂般的地方。你应该去看看,沙滩连绵不绝,绿色的海水,蓝色的天空。我父母在那儿,住在海滨别墅里面。别墅后面有高尔夫球场,有个小小的湖泊。爸爸每天打高尔夫球,我妈妈比较喜欢网球——爸爸说她打得很棒。他们开着一家阿富汗餐厅、两间珠宝店,生意非常兴隆。”他拣起一颗葡萄,慈爱地放进索拉博口里。“所以,如果我需要钱,我会让他们汇给我。”他亲吻索拉博脖子的侧边。男孩身子稍微一缩,又闭上双眼。“再说,我跟俄国佬干仗不是为了钱。加入塔利班也不是为了钱。你想知道我为什么加入他们吗?”

    我嘴唇已经变干了,舔了舔,这才发现舌头也变干了。

    “你口渴吗?”阿塞夫说,满脸坏笑。

    “不。”

    “我认为你很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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