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叶可可是被清脆的百灵鸟声吵醒的。
她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听到过鸟叫了,以至于她以为这美妙的声音只会出现在梦中。
长长的睫毛浓密如扇,微微颤了颤,带着些许的惺忪倦怠,叶可可睁开了眼睛。
“你醒啦!”
眼前,是雷耀熠那张放大版的俊脸,本来就够蛊惑人心的魅力,此刻因为这咫尺的距离,又放大了一倍,整得叶可可小心脏“砰砰”的,跳得极其的不规则。
“昨晚睡得好吗,有没有梦到我?”
雷耀熠斜躺在叶可可旁边,神色慵懒的半撑脑袋,宠爱的点了点叶可可秀挺的鼻尖,眼睛里的温柔都能拧得出水来。
叶可可莫名的害羞,还像个不经人世的大闺女似的,脸颊发红,傲娇的直往一边躲。
“你什么时候醒的,大清早就这样一动不动的看着人家,好吓人哦!”
“没办法,睡叫我老婆那么美,我怎么看也看不够啊!”
雷耀熠追着叶可可,双臂霸道的把叶可可往怀里一搂,嘴唇暧昧的在女人颈项出磨蹭挑逗。
“哎呀,你干嘛,痒死了,别这样!”
叶可可弓着身子好像是虾,闪躲着雷耀熠的逗弄。
雷耀熠将手臂收得更紧,身体毫无缝隙的贴斤了叶可可,邪恶道:“痒?哪里痒?给我看看!”
“坏蛋,不跟你玩了啦,我要……我要出去了!”
叶可可说着,像只小猫一样,‘嗖’的从雷耀熠的怀里挣脱开来,朝门外跑去。
“好啊,你个小野猫,等我逮到你,一定要你求饶!”
雷耀熠坏坏痞痞的指着叶可可,如猛虎一般,朝叶可可扑了过去。
“啊,你别过来,坏蛋,不要啊!”
“嘿嘿,你叫啊,随你叫破喉咙,也于事无补的,你就是我的盘中餐,过来吧小宝贝……”
这是再寻常不过的一个早晨,雷耀熠和叶可可是再寻常不过的一对恋人。
没有什么惊心动魄,没有什么惊险刺激,他们和许多普普通通的情侣一样,打打闹闹,追追赶赶,各种打情骂俏,各种秀恩爱,简直是把单身狗往死里逼的节奏。
对于雷耀熠来说,这应该是他在寺庙这么久以来,最美好,也是醉幸福的一个早晨。
如果他这一生只能许一个愿望,那么他的愿望应该是,希望在余生的每一个早晨,都相拥着叶可可醒过来,他希望余生的每一个早晨,睁开眼睛第一个看到的人,会是叶可可……
“雷耀熠,我们去山里转转吧,我记得小时候这里很漂亮的,树木成荫,鸟语花香!”
叶可可在寺庙里跳跃着,快活得如同一只小鸟。
她凭着小时候对这里的美好记忆,回过头兴致勃勃的对雷耀熠说道。
雷耀熠就好像叶可可的专业骑士,不远不近的跟在女人身后。
“又去爬山,你昨天还没被摔够啊,你手掌跟膝盖的伤,我估计都还没结痂吧?”
雷耀熠皱着眉,看着叶可可手上膝盖上缠着的白纱布,不由有些担心。
这小妮子,个性一向大大咧咧,好奇心又重,他怕她冒冒失失往四周逛一圈,旧伤没好,新伤又来了。
“管他呢,放心,我会小心的,我对这块儿可熟着呢,你就陪我一块儿去吧,也当是陪我追忆我的似水流年了呗!”
叶可可抱着雷耀熠的胳膊,各种撒娇卖萌,求着男人跟她一块儿去。
“你看这空气多清新呀,湿度多高呀,还有花香呢,这种地方你在全是尾气雾霾的a市可遇不着,所以我们得多珍惜,赶紧赶紧出发吧!”
叶可可大大得眼睛朝雷耀熠眨巴眨巴的,声音软软濡濡的,听了没有人能够拒绝。
雷耀熠实在拗不过叶可可,只能由着她。
“好吧,我们去转转也行,不过你必须得小心点,不许再摔倒了啊!”
男人再三嘱咐叶可可道,就跟是对待自己得女儿一样。
“放心放心啦,走走走,我记得那边好像有很大一块麦地的,这季节最好看了,走,我们去看看!”
叶可可拉着雷耀熠,大喇喇的往寺庙外奔跑。
对这里,都是小时候的记忆了,她记得有成片的茶山,有翠绿的竹林,有麦田,有油菜地,有条小河,有零零散散几乎人家……
说来也神奇,雷耀熠一度恨死了普洱镇,恨死了这镇上的所有人,也曾发誓一辈子不再踏入这里半步!
可是,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当叶可可寂寞无助的时候,脑海里竟然会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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