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吵闹闹,乱乱哄哄,鱼龙混杂的,他多一秒都不想待。
“小甜心,你來这种地方做什么,我们还是走吧,这种地方实在太乱了,我们走吧…”
男人带着一脸的嫌恶,拉着叶可可想离开。
叶可可却默不作声,走进一个脏兮兮乱糟糟的小巷子,踩着满地的污水,往更深处走去。
季非然有些无奈的跟在女人身后,他又洁癖,每落下一个脚印,那就是一个煎熬,对他來说实在是比满清十大酷刑还要残酷的遭遇。
和雷耀熠上次一样,叶可可走到巷子的最深处,來到最破败的一栋老式的单元楼前,底楼里‘哗啦啦’传來熟悉的搓麻将的声音。
叶可可站在单元楼前,仰头望着三楼的位置,正值初春,颓败了一个冬季的银杏树长出了茂密嫩绿的新叶子,斑驳的树影投映到女人白皙精致的小脸上,带着一种清丽脱俗的美,美得季非然都有些移不开眼睛了。
季非然站在叶可可旁边,也学着女人,仰起头,痴痴的往三楼的位置看。
看着看着,他不禁有些好奇,朝女人问道:“那人渣说,你们曾经在这里住过几年?”
虽然知道雷耀熠不可能骗他,但因为这种破败的地方实在给他太多震撼,以至于他需要听到小甜心亲口承认,他才会相信。
“对啊…”
叶可可毫不避讳的点头承认,她皱了皱眉毛,眼眶微微有些泛红,轻声道:“十七岁跟了他,二十一岁分手,算起來,我们在这里一共住了差不多五年吧…”
“老天,这种地方,你让我待一天我都要死了,你们居然待了五年,太可怕了,太可怕了……”
季非然优雅尊贵的俊脸上,流露出不可置信的神色。
这样的世界,和他自己所生活的世界,就好像天堂和地狱的差别,他在美好的天堂待了二十多年,自然是无法想象,站在他身边的女孩儿,在这种地方待了整整五年…
叶可可笑了笑,带着难以隐藏的怀念,直白道:“我不觉得这里有多可怕啊,反而我觉得,这里有我人生中最幸福的那段时光…”
“最幸福……和他在一起吗?”
季非然浓眉拧了拧,微微有些吃味。
“是啊,那个时候,跟他在一起,虽然沒有钱,但是拥有最完整的对方,那感觉就好像拥有了全世界,满满的安全感,什么都变得不重要了。”
叶可可带着淡淡的微笑,有些甜蜜,又有些落寞。
甜蜜,是因为他们曾有过的那段幸福时光。
落寞,是因为一切的幸福时光,都变成了不可倒流的回忆。
“有时候在想,要是时光可以倒流该多好,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我愿意和他在这贫民窟里生活一辈子,白天为柴米油盐酱醋茶各种生活琐事烦恼,晚上能拥抱在一起,聊天,亲吻,**做的事,就过那种普普通通,平平凡凡的日子,只要一辈子厮守在一起就好了…”
叶可可憧憬的说道。
其他女孩儿避之不及的贫穷生活,对她來说,却是一种根本不可能达到的奢侈。
说起來,她也真是个沒什么追求的女人啊,满脑子就是情啊爱啊的,典型的恋爱大过天。
她最渴望的东西,是爱,而这种东西,又是她最求之不得的。
生活之所以这么痛苦,大概就是因为求之不得吧…
“懂了,果然老话说得好,有情饮水饱,你们的爱情,胜过了世俗,实在让我佩服…”
季非然说着,颓然的垂下头,一丝落发,更显示出他的英俊,不羁,以及淡淡的颓败,落寞。
这个时候,他才发现,他想要进驻叶可可的心,想要争取一席之地,根本就是痴人说梦,一点机会都沒有。
叶可可对雷耀熠的感情,太深太深了,完全是深入骨髓的那种深。
他想要进入女人的心,已经是不可能了,更何况是刻入女人的骨髓?
也许一切的一切,早在十年之前已经注定了。
那个男人,领先了他十年,占据了叶可可的心,他來得太晚了,沒有位置了…
“季非然,你猜我为什么想來这里?”
叶可可突然侧过头,看着季非然,问道。
“为什么?缅怀过去?缅怀你们那段逝去的,被狗啃了的狗血爱情?”
季非然言辞刻薄道。
身为超级偶像,他绅士优雅,又有风度。
可是身为深受爱情打击的季非然,他小气刻薄,嫉妒心超级强。
谁都不是圣人,他更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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