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在大战结束后,德意志第二帝国把两艘“拜仁”级战列舰、三艘“德夫林格”级战列巡洋舰与“柏林”号大型巡洋舰赠送给了中国,但是已经开工建造“马肯森”级快速战列舰与“慕尼黑”级战列舰,吨位总量超过了“华盛顿条约”上限(“慕尼黑”级最终因此而被拆毁,只有四艘“马肯森”级完工),无法继续建造主力舰。受此影响,德意志第二帝国海军最先盯上大型巡洋舰。
在一九三八年前,也就是条约时期,德意志第二帝国利用“华盛顿条约”中的漏洞,建造了三艘设计排水量为一万吨、标准排水量超过一万二千吨的“德意志”级装甲巡洋舰。只是这三艘战舰拖到一九三三年才服役,初期配备的是两座三联装二百毫米炮塔,在一九三八年换成了两座三联装二百八十毫米炮塔,一举由重巡洋舰跃升为大型巡洋舰,成为典型的次主力舰。
更重要的是,德意志第二帝国在一九三五年就开工建造了两艘“沙恩霍斯特”级战列巡洋舰。为了绕过“华盛顿条约”,德意志第二帝国海军宣称这是两艘装甲巡洋舰,设计排水量只有一万吨,而实际标准排水量超过了三万吨。因为受到了条约的严格限制,所以这两艘战舰的建造进度十分缓慢。直到一九三八年才建成,而此时“华盛顿条约”已经因为英国与日本不肯续约而作废。
由此可见,在条约时期,德意志第二帝国十分重视大型巡洋舰。
到了后条约时期,德意志第二帝国海军依然重视大型巡洋舰。
一九三八年,德意志第二帝国海军开工建造两艘“俾斯麦”级战列舰与三艘“约克”级战列巡洋舰,之外还决定在一九三九年开始建造标准排水量在两万吨左右,配备九门二百八十毫米主炮的大型巡洋舰。
当然,这也并非完全跟中国海军有关。
“华盛顿条约”作废后,英国皇家海军与日本海军首先发力。前者在一九三八年就提出建造“乔治五世”级战列舰,而日本海军则启动了“大和”级的建造工作,紧接着英国皇家海军又拿出了“前卫”级与“狮”级战列舰的设计方案,而这两种排水量超过四万吨的战列舰都将配备十六英寸舰炮。大西洋对岸,美国海军的发展更有力,在首先启动了两艘“北卡罗来纳”级战列舰的建造工作之后,又决定建造四艘“南达科他”级与八艘“依阿华”级快速战列舰,用来取代所有在一战期间建造的老式战列舰,而这三种战列舰全都配备了十六英寸主炮。到一九三九年,美国海军甚至拿出了“蒙大拿”级的设计方案,并且针对日本海军为“大和”级配备十八英寸主炮,也用上了同口径主炮。更重要的是,“阿拉斯加”级大型巡洋舰的设计方案也在这一年曝光。
这下,德意志第二帝国海军的日子不好过了。
虽然当年,希佩尔就率领舰队访华,与中国海军签订了“攻守同盟协议”,并且与中国海军明确划分了职责范围,但是中国海军只需要面对西太平洋上的日本海军,而德意志第二帝国海军却要同时面对英国皇家海军与美国海军,甚至还得盯住快速复兴的法国、以及野心勃勃的红俄海军。
显然,德意志第二帝国海军跟对手比拼建造主力舰,必然落于下风。
要知道,仅论工业实力,美国就超过了德意志第二帝国,而美英法相加,工业规模是德意志第二帝国的三倍!
也就是说,德意志第二帝国肯定会输掉这场海军军备竞赛。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德意志第二帝国海军会输掉未来的海战。
要想在未来的海战中取胜,德意志第二帝国海军必须另辟蹊径,而不是以传统的方式与对手竞争。
正是如此,德意志第二帝国海军才开始建造航母,以及掩护航母的大型巡洋舰。
问题是,“德意志”级太小了,而且航速只有二十六节,难以伴随航母作战,也难以为航母提供有效的防空掩护。“沙恩霍斯特”级非常理想,但是太大、也太贵了,其造价甚至比“北京”级还高出一大截,德意志第二帝国海军也仅仅采购了两艘。也就是说,德意志第二帝国遇到的问题与中国海军一样,需要一种价格低廉,但是能在海战中为航母提供有效防空掩护的大型巡洋舰。
希佩尔访华期间,冯承乾把“南京”级的设计图纸做为礼物送给了他。
当然,德意志第二帝国没有照抄这种战舰。
一九三九年,德意志第二帝国开工建造“汉堡”级大型巡洋舰,而这种战舰就是在“南京”级的基础上改进而来的。最大的变动,就是通过把舰体加长八米,把三座三联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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